​作者:宁宣凤 彭荷月 金晓甜 杜楠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2017年7月2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出台了《行业协会价格行为指南》(“《指南》”),《指南》虽然主要规范的是行业协会的价格行为,但是其中首次明确了企业交换价格信息的法律风险,同时就评估价格信息交换行为应考虑的要素提供了指引。《指南》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反垄断执法机构对竞争者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态度,可以预见,未来执法机构对信息交换行为的关注度仍将持续增加。

近年来,价格和反垄断执法机构屡次发现行业协会组织企业达成垄断协议,触犯价格法、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一些行业协会因此被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甚至被撤销登记[1],而参与垄断协议的企业也同时受到了处罚,反映了执法机构“双罚双惩”的原则。
Continue Reading 发改委指南企业必读,信息交换合规再敲警钟

作者:宁宣凤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ning_susan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是一个建立和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过程,随着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成为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2017年,中国迈入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第二年,“市场”和“竞争”是十三五规划中不可忽视的要点。十三五规划强调,健全现代市场体系,需要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公平竞争保障机制,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着力清除市场壁垒,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有序流动、平等交换[1]

由此可见,十三五规划前所未有的重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同时,政府也采取和加强各项监管措施严控扰乱市场的各项风险,以法律为手段保障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力图解决市场外部性问题。反腐败、劳动、税务、反垄断、环保、海关等合规问题成为政府严格把关的重点。因此,强化企业合规体系,将合规经营纳入“新常态”的管理机制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一个必然新趋势。
Continue Reading 十三五“新常态”下企业营商的合规挑战

作者:刘婷 张梦蕾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liu_ting2017年2月8日,美国司法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一份名为《公司合规机制评估》(the Evaluation of Corporate Compliance Programs) (以下简称《评估》),迅速引起各国合规专业人士的关注。《评估》表明美国司法部非常注重企业合规体系的彻底性与灵活性。换而言之,一个能达到美国司法部要求的企业合规体系,其设计需能够激励该企业坚持实行合规商业行为,同时能应对该企业在其特定领域所面临的特定风险,并随着行情的变化而变化。这也承继了《美国反海外商业腐败法指南》(the FCPA Guide)的原则和基本精神。

合规工作的产生与美国的司法制度和司法环境直接相关。合规管理某种程度上起源于美国司法部在量刑时对企业的要求,企业从最初的被动合规,到逐步开始主动合规,直至在企业内部形成合规文化并具有灵活而全面的合规配套体系。随着美国公司在全球的经营,带动各跨国公司形成了对合规管理的普遍做法。同时一些国际性的条约和国际组织制定的合规标准、指引等也相继建立,最终形成了对合规管理工作核心问题的国际共识和标准,其中就包括国际标准化组织(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即ISO)制定的ISO 19600《合规管理体系指南》国际标准。
Continue Reading 做好准备,中国企业的合规时代已来临

作者:宁宣凤 尹冉冉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ning_susanyin_hazel一、修法最新动态

继2016年2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11月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相关报道,修订稿完善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界定,补充了打击商业贿赂、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和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等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信用惩戒和处罚力度。  然而,对于此前颇具争议的“滥用相对优势地位”条款,报道中却未有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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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青 苏纾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wu_qing法国当地时间2015年12月12日,195个《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国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巴黎气候大会”或“大会”)即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1)达成了世界上首份全面气候变化协议——《巴黎协议》,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各国评价这份协议具有“里程碑式”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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