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虚假陈述案件作为一种特殊侵权案件,其在确定中介机构的责任承担时,仍需满足侵权行为中的过错要件,但此类案件中的过错要件认定又具有特殊性——过错推定,本文即尝试分析债券虚假陈述案件中,中介机构针对过错要件可以提出哪些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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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纠纷中介机构民事责任应对:应区分发行人会计责任与中介机构的审计责任
债券纠纷中,因财务信息虚假陈述的案件十分常见。有观点认为,如果发行人财务信息存在虚假陈述的情形,会计师事务所应与发行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观点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行为等同于发行人的会计行为,混淆了发行人的会计责任与中介机构的审计责任。本文拟从区分会计与审计的角度,梳理债券纠纷中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责任的认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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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纠纷中介机构民事责任应对(一):债券虚假陈述应该适用“推定因果关系”制度吗?
随着证券市场进一步压实“看门人”责任的要求,债券虚假陈述案件数量逐渐增多。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颁布了《债券纪要》,[1]明确了债券虚假陈述类案件的主要制度。但《债券纪要》的底层逻辑设计主要是仿照《虚假陈述若干规定》,[2]而必须指出,《虚假陈述若干规定》制定于2003年,而直到2007年9月24日第一只公司债券才公开发行,所以《虚假陈述若干规定》是以股票作为制度设计的基础。在此情况下,《债券纪要》与债券市场可能仍存在一定“水土不服”,本文拟以《债券纪要》第22条规定的推定因果关系为切入点,做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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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工程纠纷 | 工程项目部及其负责人员的民事行为法律后果应由谁承担?
本文从对工程项目部法律地位的分析出发,具体讨论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所从事的民事行为法律后果应由谁来承担,以及项目经理等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员所从事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又应由谁来承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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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民事责任风险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跨境争议解决团队
一般认为,互联网金融包括第三方支付、P2P网络贷款、大数据小额贷款、众筹、互联网金融产品销售、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等六种经营运作模式,对各项具体经营模式中民事责任归责的基础和原则,目前尚缺乏直接对应的法律依据,对此,我们拟提出若干建议,供实务中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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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系列之二
在上一期中,我们分析了内幕交易认定的基本要素和抗辩要点,本期我们介绍内幕交易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及其危害性。
一、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
内幕交易行为人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Continue Reading 内幕交易系列之二
国有企业领导责任体系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合规业务组
国有企业领导人的相关法律责任一直以来是我们众多客户所关注的问题。本篇简讯就此问题与大家分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领导人员一般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由于企业领导人员的特殊身份和职责,其可能会在特定情况下就企业的行为或其个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民事、行政或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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