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青 合规业务部 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7年7月我们就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公开曾经写过一篇文章,探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公开如何才能“更环保”。之后的三年间,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废法都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三部法律对企业相关环境信息公开都增加了新的规定。另外,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也提到,“十四五”时期将推动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1]。
鉴于相关法律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规定了新义务,相关政策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对涉及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进行了梳理(具体见附表),并就相关内容摘要如下。Continue Reading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合规要求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