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近日,福特汽车公司(简称“福特汽车”)与众泰达成合资协议,组建全新合资公司——众泰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双方在合资公司中各持50%股份,投资总额为50亿元人民币。新合资公司将打造一系列采用合资公司自主品牌的经济型纯电动乘用车产品。此次福特汽车与众泰汽车的组合备受业界关注,成为跨国车企与本土车企合作布局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又一“力作”。
Continue Reading 金杜协助福特汽车与众泰在华组建合资公司,全力进军新能源汽车市场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7年11月5日,由上海市委宣传部统筹谋划指导的国内第一只由国有传媒集团主导发起、市场化运作的文化产业母基金——众源母基金正式设立。众源母基金总规模100亿元,首期管理规模30亿元。该项目具有深远意义:在十九大对于文化产业的指导下,首只由“国家队”带头发起的文化产业母基金,意味着文化行业的改革正在谋求新的资本破局,进而实现大融合与大发展,成为上海深入推进文化与金融合作又一硕果。作为国内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先导性项目,众源母基金也具有很好的范例作用。
Continue Reading 金杜助力首只国有传媒集团发起的文化产业母基金在上海设立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近期,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兖州煤业”)控股的澳大利亚上市公司兖煤澳大利亚有限公司(简称“兖煤澳洲”)以24.5亿美元对价收购力拓集团下属联合煤炭工业有限公司(Coal & Allied ,简称“C&A”)的100%股权项目成功交割。收购完成后,兖煤澳洲将管理和拥有符合JORC标准的可观煤炭资源量和储量,成为澳大利亚最大的独立煤炭生产商。本次交易堪称目前中国大型国有控股的A+H股公司在错综复杂的国际资本市场上成功实现收购目的里程碑式经典案例,被媒体称为“教科书式”的中资企业境外收购。 
Continue Reading 聚焦2017中资企业境外收购又一经典案例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7年11月3日,工银金融租赁澳门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租赁澳门子公司”)正式开业;作为由工银租赁100%实际控制的专业子公司,工银租赁澳门子公司是澳门政府提出大力发展特色金融以来首家取得澳门融资租赁牌照的内地金融租赁公司。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指导和推动下,工银租赁澳门子公司的设立,对澳门打造特色金融板块的整体规划具有良好的开局意义和可借鉴作用。 
Continue Reading 金杜助力工银租赁在澳门设立首家金融租赁子公司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7年10月31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成功向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90亿股A股股票。本次发行与联通集团向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转让19亿股存量股份,以及员工股权激励作为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募集资金合计约780亿元。
Continue Reading 金杜代表承销商助力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7年10月30日,中国工商银行(简称“工商银行”)于卢森堡证券交易所发行“一带一路”绿色气候债券,募集资金共计21.5亿美元。此次气候债券的发行在结构、规模、定价和投资者组合等多个重要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成为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由中国发行人发行的里程碑式交易。 这标志着中国发行人以欧元计价的绿色债券中收紧了定价水平的最大单一配额。
Continue Reading 金杜代表承销商助力工行“一带一路”绿色气候债券于卢森堡证券交易所上市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钢股份”,股票代码:600019.SH)的中国法律顾问,协助其以人民币45.95亿元的对价成功竞标受让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简称“上海农商行”)8亿股股份,占上海农商行总股本的10%(“交易”)。交易于2017年10月31日获上海银监局批准。交易交割后,宝钢股份将成为上海农商行单一最大股东之一。 
Continue Reading 金杜协助宝钢从澳新银行受让上海农商行10%股份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郑州银行”,股票代码:6196)的中国及境外法律顾问,协助其于2017年10月18日成功发行11.91亿美元股息率为5.50%的非累积永续境外优先股。此次发行优先股作为郑州银行的其他一级资本,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Continue Reading 金杜境内外一站式法律服务助力郑州银行成功发行11.91亿美元境外优先股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7年9月2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邮储银行”)在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成功发行72.5亿美元非累积永续境外优先股,股息率为4.5%,募集资金总额约为478亿元人民币。邮储银行本次发行境外优先股是2010年以来全球融资规模最大的金融机构优先股发行,亦是迄今为止亚洲融资规模最大的金融机构优先股发行。
Continue Reading 金杜代表承销商助力邮储银行成功发行72.5亿美元境外优先股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近日,特斯拉有限公司(TESLA, INC.,简称“特斯拉”)在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诉讼团队的协助下赢得了其针对第三人在“运载工具用电池”等商品上注册的“Tesla”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的阶段性胜利。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根据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突破了《类似商品与服务区分表》的分类标准,认定“运载工具用电池”与“电动车辆”构成类似商品,并因此撤销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维持第三人争议商标注册的裁定。本案对于特斯拉加强其在中国的商标保护以及业务运营及商业布局等方面均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因案件涉及交通运输工具,案件结果对维护公共利益也具有相当的意义。
Continue Reading 金杜代表特斯拉赢得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一审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