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科技企业桥彼道有限公司(简称桥彼道)成功设立首笔1.5 亿美元的仓储融资证券化交易。花旗银行在本交易中作为优先融资人,而Integrated Alternative Credit Fund则作为夹层融资人。

桥彼道是一家获阿里巴巴创业者基金支持的电子商务融资平台,专注于为跨境电商卖家提供数字化融资解决方案,公司近年发展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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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9日,汤森路透《亚洲法律杂志》(ALB)举办的首届ALB中国区域市场法律大奖:沿海地区颁奖活动在广州举行。金杜律师事务所获得了“年度北部沿海地区律师事务所大奖”以及“年度沿海地区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大奖(非本地)”;金杜中国管委会委员、金杜国际中心暨粤港澳大湾区管理合伙人王立新获得“年度沿海地区管理合伙人大奖(非本地)”,上海办公室合规业务部合伙人柴志峰获得“年度沿海地区青年律师大奖(非本地)”。
Continue Reading 首届ALB中国区域市场法律大奖公布:金杜荣获“年度北部沿海地区律师事务所大奖”等四个奖项

《金杜知识产权经典案例集Ⅱ》由金杜律师事务所与金杜法律研究院联合推出,精选了金杜知识产权律师过去5年办结案件中社会关注度较高的69个代表性案例,由专利、商标、知识产权诉讼和知识产权交易领域数十位合伙人共同撰写。本集所选的案例涵盖了知识产权保护所有领域,涉及专利、商标的确权及侵权;著作权保护及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领域。选择这些案例时,作者充分考虑到案件的典型意义及其裁判规则对同类案件的参考价值,通过对案件的分析从实践的角度论述了上述领域中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法律问题及中国近年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司法审判理念和实施标准。
Continue Reading 重磅发布:《金杜知识产权经典案例集Ⅱ》

伴随着资本市场加强投资者保护、打击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热潮,以及新《证券法》(即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同)将“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纳入规制范围,有投资者依据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规则,对资产支持证券的管理人和中介机构提起民事侵权诉讼,日前已有法院对类案作出初审判决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能否适用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规则?
Continue Reading 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管理产品不应适用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规则 ——公司证券争议解决手记(四)

引言:
为服务“六稳”“六保”,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及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高人民检察院自2020年3月起,已先后启动两批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目前,试点范围从最开始的6家基层检察院扩大到北京、江苏、浙江等地的165家基层检察院。

Continue Reading 涉案企业合规考察实务案例分享之四:检察职能的发挥与思考

前言
信息权(Information Rights)是指投资人有权接收被投公司主动提供的财务及经营信息的权利。检查权(Inspection Rights)指投资人有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的权利。由于投资人尤其是财务投资人,一般不深度参与被投企业的管理,因此信息权和检查权成为保障其了解、跟踪被投公司情况的重要渠道。对于接受融资的公司而言,则需要考虑向投资人提供的信息的边界及成本。
本文将分析投资人的信息权与检查权在境内架构与开曼架构下的区别,以及投资协议中信息权与检查权条款的主要谈判点,并介绍在何种情形下需要签署管理权利清单(Management Rights Letter)。

Continue Reading TMT投资实践(十四)——开曼架构下信息权与检查权如何保护?

2021年11月1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交所”)在各方期待下如期开市,首批北交所上市公司共81家,包括10家新增直接上市的企业和71家平移的精选层挂牌企业。
Continue Reading 祝贺北京证券交易所顺利开市—— 联合打造高水平、一站式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专业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