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成 柴志峰 李雨濛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1],提出“2017年是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实施“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形成较为系统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完成医改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 。近两年来,医药改革在定价、流通及采购环节均实施了一些新的政策,其中对于医药企业商业模式影响较大的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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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正式公布,将于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网约车新规的出台结束了网约车数年来在监管灰色地带的挣扎,摘掉“黑车”帽子,正式获得了“预约出租客运”的合法名分,被纳入出租汽车行业进行监管。这是网约车行业的第一个全国性、政策性管理规定,先后酝酿、征求意见和修改达两年之久,网约车的合法地位终于得以确定,同时新规也多方位明确了网约车行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