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宁宣凤 尹冉冉 金杜律师事务所反垄断组
至2012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实施已满四年。1虽然仅有57条,但《反垄断法》确立了一系列崭新的制度,其适用对象不仅包括国内公司,也包括境外企业,适用范围不仅涵盖公司的日常运营,也包括公司间的交易行为。本文简要回顾《反垄断法》四年的实施情况,并对其实施趋势予以展望。
一、合并控制
经营者集中在达到一定营业额标准后,需提交商务部进行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自2008年8月1 日以来,商务部累计审查逾450起交易,其中95%以上的交易获得无条件批准。截至2012年8月1日,商务部已附条件批准14起交易,禁止1起(可口可乐收购汇源)。Continue Reading 中国反垄断法实施四周年回顾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