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晓丹 刘畅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修正案将原先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确立了“全面二孩”政策。在新政策下,如果公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再生育子女。
那么,如果员工违反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用人单位能否以此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这一长期以来困扰用人单位的问题,司法实践尚未形成统一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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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ouise England 龙冬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的《证据指引》(《指引》)于2015年3月1日生效之前,贸仲的仲裁庭在处理证据问题时,结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法》)和国际律师协会的《国际商事仲裁取证规则》(《IBA规则》),以及“中国民事诉讼中适合于仲裁的证据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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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历时十年谈判和一年多的微调后,备受期待的《中澳自由贸易协定》(ChAFTA)于2015年6月17日签署,并终将于同年12月20日生效,中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条件最为有利的贸易协定由此尘埃落定。
根据这一协定,澳大利亚向中国出口的超过86%的商品(在2014年其价值超过860亿美元)将实现零关税,2016年1月1日《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全面实施后,这一比例将增至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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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关与贸易合规团队
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下统称料件),经过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加工贸易是现代国际贸易发展中出现的一种新型贸易方式,这种贸易形式的出现和发展为国际经济合作增加了新的内容。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国际贸易的扩大和跨国公司的兴起,加工贸易已成为世界各国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贸易方式,在充分发挥各国比较优势、推动技术进步、促进产业升级、扩大出口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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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俊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
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后,因其第二百二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应收账款”可以用作质物,故应收账款作为一种新的担保方式进入了市场的视野。同时,由于该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故在中国人民银行于2007年10月1日颁布中国人民银行机构令(2007)第4号,即《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配套建立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就成为前述法律规定的官方公示公信机制,为应收账款质押的设立、查询、异议确立了操作的平台。至此,应收账款质押的设立无论是在法律规定层面上,还是实务操作层面上,都已经得到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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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尹居全 宋苗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在
违法转分包或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挂靠人或营业执照借用人的情况下,常常在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人、被挂靠人或营业执照被借用人与劳动者之间发生劳动争议,例如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将某一部分的施工内容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的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其中尤为激烈的矛盾体现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这一问题,涉及如何认定其法律关系且由谁来承担责任两个层面的问题。各地法院判决对此意见不一。
2015年12月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以下简称《裁判指引》),并附文《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对前述问题做出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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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志豪 及 李佳倞 (Kris Li) 金杜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
引子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与内地之间有着十分紧密而又特殊的联系。在邓小平提出“改革开放”政策之前,内地曾在很大程度上依赖香港作为其与国际市场进行经济往来的平台。自中国于1997年收回香港主权以来,“一国两制”制度使得香港能够继续享有高度自治权,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并保持其作为国际商业和金融中心的独特身份。与此同时,中国也逐渐放开了边界并开始直接与全球经济进行互通。经济改革帮助中国在近年来实现了卓著的成功和增长。然而,即使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香港作为沟通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中枢性角色并没有改变。香港仍然是中国境外资本的主要来源地和中国公司最大的融资平台。尽管香港与中国所适用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不同,在经济层面两者却越发相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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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志刚 苏萌 孙鹏 金杜律师事务所金融资本部
作者:Cindy Valentine Barri Mendelsohn Ofei Kwafo-Akoto 金杜律师事务搜伦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