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部分 程序篇
四、 证人证言
在“保密协议”争议境外仲裁中,提交的证人证言包括事实证言和专家报告。专家报告又分为技术专家报告、定损专家报告和法律专家报告。
1. 事实证言
“保密协议”争议境外仲裁涉及大量的事实问题,需要证人以证言的形式对事实进行详细陈述。例如,中方可通过事实证言介绍自主研发的完整历程。
Continue Reading “保密协议”争议境外仲裁的法律与实务(十三)

第二部分 程序篇
四、 证人证言
在“保密协议”争议境外仲裁中,提交的证人证言包括事实证言和专家报告。专家报告又分为技术专家报告、定损专家报告和法律专家报告。
1. 事实证言
“保密协议”争议境外仲裁涉及大量的事实问题,需要证人以证言的形式对事实进行详细陈述。例如,中方可通过事实证言介绍自主研发的完整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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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程序篇
三、书面证据披露(Disclosure)
3. 《IBA取证规则》
《IBA取证规则》是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中的证据规则。根据《IBA取证规则》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若当事人约定或仲裁庭决定适用IBA取证规则,取证应适用本规则”。
当然,仲裁当事人既可以同意适用《IBA取证规则》的全部内容,也可以根据案情需要,选择适用其中部分内容。《IBA取证规则》是一种指导性规则,而不是强制性规则。根据案情需要,仲裁庭可以灵活地适用该规则。
Continue Reading “保密协议”争议境外仲裁的法律与实务(十二)
第二部分 程序篇
三、 书面证据披露(Disclosure)
在境外仲裁程序中,书面证据披露有三种形式:(1)主动披露(Voluntary Disclosure):为证明本方事实,一方当事人主动向对方和仲裁庭披露相关书面文件;(2)请求披露(Request for Disclosure):一方当事人通过书面请求,要求另一方披露书面证据;(3)强制披露(Compel Disclosure):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收到对方的书面请求后,无合理理由拒绝披露证据,请求方可要求仲裁庭下达程序令,强制被请求方披露相关书面证据。
Continue Reading “保密协议”争议境外仲裁的法律与实务(十一)
第二部分 程序篇
二、 仲裁员的选任 (Arbitrator Appointment)
仲裁当事人一般在仲裁的“应答阶段”(Pleading)指定仲裁员。在三人组成的仲裁庭中,申请人一般在仲裁通知(Request for Arbitration)中指定一名本方仲裁员,而被申请人在回复书(Response)中提出本方的仲裁员人选。首席仲裁员(Chairman)可以由仲裁双方当事人或由各自选出的仲裁员共同协商指定。如果协商不成,由仲裁机构指定首席仲裁员。
Continue Reading “保密协议”争议境外仲裁的法律与实务(十)
第二部分 程序篇
一、 前言
境外仲裁最显著的特点是,由仲裁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适用的证据规则和制订仲裁程序时间表(Timetable)。只有仲裁当事人无法就某项程序达成共识时,仲裁庭才会下达程序令(Procedural Order),以解决相关程序问题。仲裁当事人在规划和制订仲裁程序时,必须具有主观能动性,不能过分依赖仲裁庭的介入。
Continue Reading “保密协议”争议境外仲裁的法律与实务(九)
第一部分 实体篇
四、 仲裁请求(Remedies)
3. 宣告(Declaration)
宣告是这类境外仲裁中一项常见的仲裁请求。外方一般要求仲裁庭作出如下宣告:
“根据仲裁庭的判定,被申请人违反了‘保密协议’中的‘保密条款’,抄袭或不当使用了申请人提供的保密信息,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
宣告必须在仲裁裁决书的最后一页裁决部分中予以体现。
Continue Reading “保密协议”争议境外仲裁的法律与实务(八)
第一部分 实体篇
三、仲裁请求(Remedies)
在“保密协议”争议境外仲裁中,申请人一般会提出如下四项仲裁请求:损害赔偿金、禁令、宣告和仲裁费用。
Continue Reading “保密协议”争议境外仲裁的法律与实务(七)
第一部分 实体篇
三、 抗辩理由(Defenses)
4. 技术上的重大不同点(Material Differences)
如果对某些技术相似点无法提供合理解释,中国被申请人就可能被判定“有责”。在这种情况下,中国被申请人可以提出“技术上的重大不同点”这一抗辩理由。
Continue Reading “保密协议”争议境外仲裁的法律与实务(六)
第一部分 实体篇
三、 抗辩理由(Defenses)
在“保密协议”争议境外仲裁中,当申请人找出各种相似点后,被申请人需要对这些相似点给予合理解释。抗辩理由一般包括:自主研发、公知信息、其他合法来源、技术上的重大不同点及相似点的重要性和在技术包中的比例。
前三个抗辩理由涉及“定责”问题,后两个抗辩理由涉及“定损”问题。
Continue Reading “保密协议”争议境外仲裁的法律与实务(五)
第一部分 实体篇
二、 仲裁指控(Allegation)
在“保密协议”争议境外仲裁中,外方作为仲裁申请人,在程序上占据一定的主导地位。申请人不仅可以决定提起仲裁的时间和仲裁指控内容,还可以在仲裁程序终结前,增加或修改仲裁指控。只有清楚地了解申请人的仲裁指控,中方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抗辩理由。
Continue Reading “保密协议”争议境外仲裁的法律与实务(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