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业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法释〔2020〕17号,下称“《矿业权纠纷司法解释》”)及相关规定对何种情形构成“以租赁、承包形式变相转让采矿权”,及相关合同的效力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实践中,司法机关应当结合个案具体情形及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动机和目的等综合予以判断。

Continue Reading 矿产资源及矿业权纠纷(二)丨变相转让采矿权的界定和法律效力

2020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下称“《纪要》”)。《纪要》旨在统一因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和交易所引发的合同、侵权和破产民商事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该《纪要》对于保护债券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是统管债券发行与交易纠纷法律适用的纲领性文件,值得民商事法律人认真学习。但仔细研读该《纪要》,也有不可忽视的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和具体实施过程的诸多困难,在此作一综合归纳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Continue Reading 对最高院《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的几点探讨

On 20 July 2020, the 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Regulatory Authority (ACRA) of Singapore published the report of the Companies Act Working Group (CAWG) (Report), wherein the CAWG proposed certain amendments to Singapore’s existing Companies Act (Cap. 50) (CA) following a review of several areas of the CA (Proposed Amendments).
Continue Reading Proposed Changes to the Singapore Companies Act – How Does it Affect You as A Chinese Investor?

作者:陈天华 加藤贤 矢野胜久 公司业务部 金杜律师事务所

日本的外商投资准入制度主要通过《外汇及外国贸易法》及其各项行政令(以下简称为“外汇法”)加以规定。自2019年5月以来,日本政府通过修订外汇法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提高了外商投资准入的门槛,新的外商投资准入规定(以下简称为“新准入规定”)从今年6月7日开始全面实施。
Continue Reading 日本外商投资准入新规解析

欧洲《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自出台以来就引起了诸多恐慌,而现在已生效近两年时间,还应该为之担忧吗?事实上,虽然《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引入了一些新概念,但主要的数据保护原则并未发生改变。如果已经具备了适当的合规性,并且政策和培训均保持最新,那么就不必惊慌。
Continue Reading 欧洲《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五大合规要点

2020年7月15日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下称“《纪要》”)。《纪要》明确对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三类债券统一债券法律适用的标准,并对债券违约纠纷案件、欺诈发行和虚假陈述纠纷案件以及发行人破产案件的相关审理问题统一裁判尺度。
Continue Reading 新规解读:《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要点解读

2020年5月21日,美国参议会一致同意通过了《让外国公司负责法案》(“HFCAC法案”)。该法案如果变成法律,将会适用于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概股,要求该类公司遵守美国法规及审计标准和信息共享,否则将面临退市的可能,尽管这样做可能会导致中概股违反中国法律。
Continue Reading “美国“让外国公司负责”法案与中概股退市”

2020年6月17日,欧盟委员会(“欧委会”)发布了《针对外国政府补贴的促进公平竞争白皮书》(“白皮书”),提出了针对非欧盟国家政府补贴的审查制度框架。此次白皮书的公开征求意见窗口期将截止于2020年9月23日[1]。这份白皮书是欧盟制定针对外国政府补贴立法的第一步,立法草案计划于2021年正式提交立法机关。预计于2021年中旬,与审查非欧盟国家补贴制度相关法律法规会正式出台。
Continue Reading 欧盟补贴白皮书介绍和分析——收购、投资欧盟公司将面临的挑战

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4月29日公布了新修订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以下简称“新登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现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针对此次修订的背景、思路和主要内容,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负责人也在答记者问中做出了一系列的说明[1]。本文旨在从与我们以前发表的《新化学物质的法与罚》进行比对的视角,就新登记办法的修订要点加以解析。
Continue Reading 新化学物质环境登记管理制度的再变身

United States federal and state laws allow foreign litigants to seek an order from a U.S. court requiring a person within the court’s jurisdiction to provide testimony or produce documents for use in a non-U.S. proceeding. These procedures can be used to obtain evidence even where the foreign tribunal has no jurisdiction over the party from whom the evidence is sought.
Continue Reading Evidence through a US Proceeding in Aid of a Chinese Lawsu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