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逸瑞 冯宝宝(知识产权部)

 

 

 

双十一来袭,琳琅满目的明星代言爆品不停吸引着消费者的眼球,然而2021年,一大波明星触犯法律底线,“翻车”事件层出不穷。明星人设的崩塌、代言产品的暴雷似乎都在顷刻之间,代言合作的风险系数不断上升。明星一旦出现负面舆论,全网扩散往往就在瞬间,品牌方很可能还未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就被卷进漩涡之中。反之,明星在代言时也会遭遇“踩雷”的风险,产品或者品牌一旦出现问题,作为代言人很有可能会成为消费者口诛笔伐的对象,甚至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者:田晖 李佳 熊祎(公司业务部)

 

 

 

近年来,随着化妆品市场的销售火爆,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各方面的问题层出不穷。特别是儿童化妆品作为其中的一个分支,因为缺少专门的监管,更是乱象丛生。为了改善这一状况,2021年上半年开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儿童化妆品风险监测专项工作,全国多地监管部门先后组织了较大规模的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成功组织查处了厦门、泉州生产经营假冒儿童化妆品系列案件,捣毁了生产销售窝点2个,查获大量违法产品及包装材料,上述案件罚没款总计500余万元;同时,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该案作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国内首个对化妆品从业人员处以终身禁业处罚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自《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以来,一系列支持大湾区建设的政策举措相继出台,加速了粤港澳三地的融合发展。如今,粤港澳大湾区已成为中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

金杜大湾区国际中心作为金杜服务客户和推动国际化发展战略的平台,积极响应国家大湾区发展战略,以金杜深圳、广州、香港、海南办公室为依托,衔接和释放金杜全球网络资源,继续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项目建设,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发展机遇,着力打造金杜未来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作者:宁宣凤 柴志峰 吴炜旻(合规业务部)

 

 

 

一、前言

随着《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平台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反垄断法(修正草案)》”)的陆续发布和出台,加强反垄断监管,督促企业提升合规意识,特别是平台企业的合规意识,会是未来我国支持市场创新、维护消费者利益、推动经济更高质量发展的至关重要的举措。

《反垄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下的合规要求已经渗透到了企业,特别是平台企业日常运营的方方面面。例如,《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对平台企业在数据处理、算法运用、平台规则制定等方面均提出了要求。企业从经营范围、组织结构、业务规模出发,建立一套兼顾成本与效率,灵活和高效的反垄断合规制度已经成为企业实现商业战略目标,在市场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选择和途径。 Continue Reading 知微见著平台领域反垄断规制的趋势——关于《平台经营者反垄断合规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的图解

11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率最高检一行来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和律师代表召开座谈会,围绕持续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目标要求共话构建良性检律互动关系开展深入交流。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巍作为受邀律师代表出席会议并发言。

作者:梁燕玲(合规业务部)

 

 

 

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核心技术越来越成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但是企业间的人才流动也日益活跃,因人才流动导致的商业秘密和研发技术的泄露也对企业造成了严重困扰,在这一背景下,劳动法中的竞业限制无疑是给用人单位在人才的商业争夺战中加了一笔筹码。

作者:宋旭东(知识产权部)

一、问题提出

驰名商标制度是商标法的一项重要制度,与一般商标的普通保护相比,驰名商标在保护力度上所体现的是一种强保护,具体表现为:可以跨商品或服务类别进行保护(区别于一般商标保护限于相同或类似商品)、延长保护(在商标授权确权案件中,因恶意申请商标侵害驰名商标权利时,对争议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申请不受五年时间限制)以及在被侵权时可获得高额度的赔偿等方面。相应地,在司法实践中,对商标是否驰名的审查标准也比较严格,在体现商标知名度的证据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推广宣传的时间、范围、市场占有率、受保护的纪录以及其他能够体现商标知名程度的证据等,都有别于一般商标。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只是一个事实状态的认定,并不是一个荣誉或称号,也不得用于市场宣传或推广。但由于该事实系经过司法程序或行政程序确认,足以在一定程度上证明该商标的显著性较强或知名度很高,并可为企业带来商誉上的加持,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因而,在实践中,相当多的企业在其商标遭遇侵权纠纷时,都有主张商标驰名的内在动力和实际需求。

2021年9月,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下属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简称中电装备)投资、建设和运维的巴基斯坦默蒂亚里-拉合尔±660千伏高压直流输电BOOT项目(简称默拉项目)正式投入商业运营。巴基斯坦总理伊姆兰·汗为默拉项目正式投入商运揭牌,中国驻巴基斯坦大使农融、巴基斯坦能源部部长哈马德·阿扎尔、中国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董事长辛保安出席揭牌仪式并致辞,共同见证了默拉项目继2019年2月融资关闭后,克服疫情期间重重困难,成功实现商业运营的重要里程碑。

作者:宁宣凤柴志峰,吴炜旻(合规业务部)

 

 

 

前言

在本系列的上一篇文章中,我们结合近年来的平台领域行政处罚案件,总结了反垄断执法机构在相关市场界定和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两方面的分析思路,并对部分考量因素展开了讨论。本文将结合反垄断机构的执法实践,与您分享我们对平台领域滥用行为认定的一些见解。 Continue Reading 知微见著平台领域反垄断规制的趋势——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篇

前言: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 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1〕69号,下称“69号文”)。该文件信息量大,一文激起千层浪,其中有关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的内容更是尤其引发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