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立宇 陶永祺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

jin_denning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保护相关的议题不可避免被提上国家政治议程,从十八大报告首次单篇论述生态文明建设便可见一斑。为实现这一目标,配套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和执行必不可少。因此,重点关注“依法治国”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并要求加快建立法律制度、强化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近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上再次强调“环保法执行不是棉花棒”,显现了本届政府对环保执法的决心。我们相信,环境保护与依法治国之结合,将会使环境司法逐渐成为整个国家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果不其然,2015年伊始,环境司法便大事连连:被称作“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环保法》”)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前所未有的处罚力度广受社会关注。此外, 2014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案件公布,泰州1.6亿余元“天价赔偿”公益诉讼位列其中。可见,环境司法已经随着国家环保法律体系的深化,进入行政执法、公益诉讼及私益诉讼共同发力的新常态。对企业而言,曾经习惯的“野蛮生长”——粗放型发展模式将无法持续,而如何在新常态下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利益,则成为了企业不得不面对的新课题。因此,我们撰写系列文章,从行政执法、公益诉讼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评论。
Continue Reading 聚焦环境司法新常态——新环保法下的行政执法

作者:徐萍 姚丽娟 冯彩红 金杜律师事务所并购部

xu_ping2015年3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与商务部正式发布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投资目录》”),自2015年4月10日起施行。《投资目录》作为中国政府外商直接投资管制的核心文件,明确规定了鼓励类、限制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以及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并就特别行业规定了外商投资的股比限制及其与中国企业的合作模式。自1995年颁布之后,《投资目录》每隔几年修订一次,此为《投资目录》的第六次修订,也是历次修订中修改规模较大的一次,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刚刚发布的2015年中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

《投资目录》的此次修订,也回应了市场关于进一步放开外商投资领域限制的期待。2013年,中国在上海设立自由贸易区,并率先参考国际通行的负面清单做法,制定《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即负面清单)以取代《投资目录》,之后又在2014年再次修改负面清单,将限制类和禁止类的产业从190条减少至139条。但是由于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仅适用于自贸区领域,市场一直期待上述示范效应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外商投资准入领域能有更进一步的深度改革。虽然《投资目录》尚未采用负面清单的形式,但其对外商投资准入领域的放宽力度也堪比上海自由贸易区的负面清单。
Continue Reading 新版投资目录释放哪些政策信号?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银行部

2014年9月3日,中国银监会与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及科技部共同下发了《关于应用安全可控信息技术加强银行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4]39号文,下称“39号文”)。作为落实39号文的实施细则,银监会办公厅随后又于2014年12月26日,与工信部办公厅共同印发了《银行业应用安全可控信息技术推进指南(2014-2015年度)》(银监办发[2014]317号文,下称“317号文”)。39号文和317号文(以下合称“银监会新规”)旨在加强我国银行业乃至金融行业的信息安全,并为银行设定了一系列相关任务和指标,从而也引发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银监会新规的广泛关注。
Continue Reading 中国加强银行IT监管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14﹞14号),完善企业兼并重组金融服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会”)对2008年出台的《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旧指引》”)进行了修订,并于2015年2月10日正式出台修订后的《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新指引》”)。《新指引》自2015年2月10日起施行,《旧指引》同时废止。我们就《新指引》对《旧指引》的核心修订内容进行如下梳理。
Continue Reading 银监会修订《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

作者:雷继平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

最近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2014)民四终字第37号民事判决书,一些新闻以“地方政府承诺只是安慰函”为题报道此案,引起了国内外投资者的注意和忧虑,本文将该案中涉及的政府承诺函的法律后果及责任等问题进行解析,供实务界借鉴和参考。

前述37号判决并未作出“地方政府的承诺都是安慰函”这样的判断

最高法院在该判决中认定,从《承诺函》的名称与内容看,某地方政府仅承诺“协助解决”(借款人拖欠问题),没有对债务人的债务作出代为清偿责任的意思表示,因此《承诺函》不能构成担保法上的保证。从该判决的论证逻辑来看,其认为《承诺函》不构成担保,系因为承诺函的名称和内容均不担保的意思表示,而并不是因为地方政府主体的特殊性导致对担保法律关系的否定。 
Continue Reading 地方政府的承诺只是“安慰函”吗?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矿产资源诉讼仲裁团队

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实现矿业权收购是矿业领域常见的投资模式,但是,这一做法的法律效力在实践中不乏争议。在此,我们就“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矿业权”的操作及其在法律上存在的问题简要评析如下。

“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矿业权”的操作方式和问题

简言之,“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矿业权”的常见做法是:转让方将其对矿业公司的股权全部或大部分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成为矿业公司的唯一股东或大股东,通过对矿业公司的股权控制,间接实现了控制矿业公司矿业权的行使的目标。

从表面上看,该类转让只是变更了矿业公司的股权结构,矿业公司作为《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登记的矿业权人不发生变更,故该交易的性质为公司股权转让,而非矿业权转让,无需履行矿业权转让的批准手续。

然而,在转让方转让矿业公司全部股权或大部分股权的情况下,受让方虽未变更登记为矿业权主体,但实质上控制了矿业公司名下的矿业权,甚至实践中存在很多矿业公司名下仅有一个矿业权,或矿业公司本身即为转让矿业权而成立的情形,进一步凸显了转让方和受让方“名为股权转让、实为矿业权转让”的交易意图。 
Continue Reading “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矿业权”的合同效力问题评析

作者:张保生 何春艳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

zhang_baosheng继证监会发布《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后,近日,中国证监会会同财政部联合发布《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15年3月29日施行。上述两个办法先后发布、共同实施,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行政和解工作正式开启新纪元!

一、背景概念

(证券)行政和解,是指中国证监会在对行政相对人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行为进行调查执法过程中,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与其就改正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消除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不良后果,交纳一定资金补偿投资者损失等进行协商达成行政和解协议,并据此终止调查执法程序的行为。

(证券)行政和解金,是指在行政和解中,行政相对人按照行政和解协议约定所交纳的用以补偿投资者损失的资金。行政和解金补偿与投资者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程序相互独立,投资者既可以接受行政和解金的补偿,也可以就同一涉嫌违法行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但投资者已通过行政和解金获得补偿的,不应就已获得补偿部分再行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
Continue Reading 《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规解读

作者:雷继平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

司法解制路径 

不动产能否作为售后回租的标的物?这是实务界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对此,最高法院《融资租赁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第四条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无效:……(二)以房屋等不动产作为租赁物的”,但是在最后颁布施行的正式稿中前述规定被删除了,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一般原则,实务界有观点认为,司法解释并不禁止不动产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该观点有一定的说服力,但不完全符合司法解释的本意。 
Continue Reading 不动产能否作为售后回租的标的物?

作者:姜俊禄 王召刚 金杜律师事务所劳动

jiang_junlu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合同义务。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才竞争的日益激烈,除支付工资之外,有些用人单位会向核心、关键员工提供住房、住房补贴、车辆等特殊待遇,以便留住人才。而这些用人单位往往会通过签署协议与员工约定:提供此类福利待遇的条件是员工须为公司服务一定的年限,如果员工提前离职的,须全额返还。由此在实践中引发的单位与员工之间的纠纷,值得我们关注。以下为我们对发生在北京的一个此类案件的分析。

案件基本事实

徐某于2002年9月加入公司,与公司先后签订了四份劳动合同,第四份合同期限至2011年7月31日。2007年7月,A公司与徐某签订《住房补贴协议》,作为第三份劳动合同的附件,并约定:徐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享受公司提供的住房补贴80万元,执行期为5年,劳动合同期限自然延长至2012年6月30日;如徐某在2012年6月30日前主动提出离职的,协议即行终止,徐某在离职日前应全额返还从公司获得的住房补贴。后徐某在2010年10月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并于2010年11月离职。从公司离职后,徐某于2011年1月20日向公司出具《还款承诺书》,书面承诺于2011年12月31日之前一次性向公司偿还80万元。后公司经多次催款未果,向北京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徐某返还80万元住房补贴。本案历经仲裁、一审、二审,仲裁委与法院均支持公司,判令徐某全额返还80万元住房补贴。
Continue Reading 员工离职,“特殊待遇”该如数返还吗?

作者:陈胜 韩敏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组

2014年12月26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下发《银行业应用安全可控信息技术推进指南(2014-2015年度)》(银监办发【2014】317号,下称“317号文”)。该文件的出台立即在中外企业中引发了激烈的讨论,尤其是在在华提供信息技术的外国科技企业中引起了恐慌,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美国总统奥巴马也针对中国对金融机构的信息技术系统推行这一监管政策发表批评意见,并已就此向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质疑。究竟317号文是一个什么文件,能引起如此之大的震动,现在就让我们带您一起走进317号文。
Continue Reading 银行业317号文引发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