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理财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粤港澳大湾区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按照购买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境内居民个人”)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区居民(“港澳居民个人”)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内地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格理财产品。
Continue Reading 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重点环节与政策期待

2019年7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是适应产业革命新趋势、促进进出口稳中提质的重要举措。其中,“完善跨境电商统计体系”是一项重要任务 。7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2019年上半年进出口情况举行发布会,明确指出“支持跨境电商实现更好发展,海关将继续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完善跨境电商统计体系,做好跨境电商统计数据发布工作” 。7月15日,海关总署署长倪岳峰在海关总署第十七次形势分析及工作督查例会上强调“要研究制定科学的统计方法,完善跨境电商统计体系,定期向社会发布海关权威数据” 。
Continue Reading 跨境电商海关统计:数据优势与法律风险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了17例外汇违规典型案件,被处罚对象涵盖银行、企业和个人,其中,单家银行最高被处罚111.54万元,单家企业最高被处罚3734万元,个人最高被处罚2497万元。
Continue Reading 外汇管理领域处罚力度加大——从外汇违规案例的通报看资金跨境收付的风险与防范

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随着规划的公布,一个国际一流的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图景正逐渐显现。未来,粤港澳三地将构建开放型协调创新共同体、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国际金融枢纽和产业体系,成为我国全面改革开放新格局的新门户。
Continue Reading 跨境应收账款融资与贸易联动——兼谈“双链”交合下的湾区金融创新

作者:李晓琤 胡长顺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2018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这次修改内容特定,主要针对的就是监察体制改革,反腐败追逃追赃等问题,包括增设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等。在此大背景下,反腐败追逃追赃力度必定加大,解决跨境追赃的难题,势在必行。

近年来,不少涉嫌职务犯罪的官员和企业高管通过现金走私、经常项目下的交易以及境外投资等多种方式的组合[1],将资产转移至港澳地区,并且一部分通过港澳作为中转,将资产转移至海外。这不但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无形之中增加了识别和追踪赃款的难度。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时代背景下,内地与港澳地区之间的人员、货物和资金流动日益频繁,许多经济及职务犯罪的发生呈现跨境状态,即行为实施地或结果发生地一头在外,或者最后赃款流向境外,所以研究内地和港澳地区跨境追赃的相关问题确有必要。
Continue Reading 金杜大湾区主题月| 跨境追赃,如何助力?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预计至2040年,可再生能源在全球范围内创造的投资额将达7.5万亿美元以上(数据来源: 彭博社)。特别是考虑到该行业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该领域的争议案件数量也将随之上升。此外,传统能源和资源行业将会出现更多国际争议。
Continue Reading 最新一期《跨境》发布:聚焦可再生能源、资源和环境争议

作者:滕海迪 郁青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藤海迪“一带一路”倡议很可能大幅推动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对这些企业及其“一带一路”投资中的交易相对方来说,如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将成为尤为重要问题。

Continue Reading 在中国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现实与预期

作者:Max Bonnell、Ruimin Gao和Erin Eckhoff 金杜律师事务所悉尼办公室

bonnell_m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是一个高瞻远瞩的政策计划,旨在通过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五大线路,连接亚洲、欧洲和非洲的60多个国家。“一带一路”倡议覆盖近44亿人口,约占全球总人口的63%,经济总量逾20万亿美元,约占全球经济总量的30%。这一宏大的倡议预计将带动大量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但是与之相伴的是无法预知的风险。

自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2013年年底宣布实施“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签署超过600份工程项目合同。[1] 未来将会签署更多跨境合同,特别是在2010 – 2020 期间,预计仅在亚洲就需要约8万亿美元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 除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项目外,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物流和海事领域也可能迎来大力发展。
Continue Reading “一带一路”机遇下的风险管理

作者:Tim Taylor QC Chiz Nwokonkor 金杜律师事务所

taylor_t阿比让到突尼斯,非洲的仲裁中心数量正在增加。这种增长势头反映了许多非洲经济体的增长和逐渐多样化发展。此种增长可以被看作由行业驱动,绝大多数向仲裁机构提交的争议都来自于电信、基础设施和能源部门。在该领域明显领先的是基加利国际仲裁中心和毛里求斯国际仲裁中心,前者仅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就审理了约30起案件,其中数起为国际争议,后者很英明地与伦敦国际仲裁院相关联并获得支持和可信度,使其可以成为整个非洲大陆的仲裁平台。这里我们重点关注尼日利亚和吉布提最近的两个项目,它们是下一代非洲仲裁中心的代表。

拉各斯项目的仲裁是拉各斯仲裁院(LCA)和拉各斯商务部国际仲裁中心(LACIAC)的联合项目。LCA和LACIAC根据一份谅解备忘录的约定,共同鼓励在尼日利亚拉各斯进行国际和国内仲裁。较晚设立的LACIAC致力于将拉各斯推广成为人们解决与非洲有关的仲裁的首选。来自非洲其他地区的竞争也非常激烈,这两家仲裁中心面临着突出自身优势和吸引会员的一系列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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