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法典》对保证制度的重点修改及其背后法理基础和实践应用,上篇我们主要探讨了《民法典》项下保证人主体资格、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的推定规则、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例外的条文变化。下篇我们将从最高额保证制度、约定不明时的保证期间、一般保证债务诉讼时效起算点、主债权转让时对保证人的通知义务、保证人代位权等方面进一步探讨《民法典》相比《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4号,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等而言对保证制度的修订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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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微知著:民法典语境下谈金融资管业务(三)——保证制度修订要点解析(上)
我们尝试在本文中学习和探析《民法典》对保证制度的修改要旨,并对所涉重点条文进行研讨,力求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分享我们对新法关于保证制度的修改要点、法理基础和实践中注意事项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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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与“家”息息相关的规则变化(下)——民法典继承编的重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下称“《继承法》”)于1985年颁布实施,在之后的三十多年是调整继承法律关系的基本依据,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财富倍速增长、社会人口结构的变化及家庭结构的复杂化,继承法已脱节于时代发展,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此次,《民法典》对《继承法》的相关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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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特辑丨三刻拍案:民法典对于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确认与发展
作者:冯晓鹏(合规业务部) 金杜律师事务所
前日及昨日我们连续两天发表【618特辑丨初刻拍案:跨境电商走私?代购转型中的“推单”之痛】、【618特辑丨二刻拍案:最新跨境电商出口模式合规要览】两篇文章。今日我们从宏观层面研究民法典对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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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微知著:民法典语境下谈金融资管业务(一)——第四百零六条之抵押财产转让制度
继《〈九民纪要〉背景下谈资管业务》系列,我们推出见微知著系列文章,拟从《民法典》的视角再谈金融资管业务。所谓见微知著,即聚焦《民法典》项下的“微”观概念,探究其理而知其“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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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效力制度的调整及其影响
此次民法典合同编进行了多种制度的修订和创新,我们之前相继分享了合同解除制度、保证担保制度。合同编同样受关注的是合同效力制度的变化,受立法模式的影响,最终形成的合同效力规则被提取到总则部分,本文将具体阐述这一调整变化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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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保证担保制度的修订及其影响
保证担保是商事交易中广泛存在的担保方式。此次《民法典》立法,在体系上,将保证合同作为典型合同之一种,纳入合同编进行规制,在具体规定上,对现行法的个别具体制度作出了重大修改,并新增了关于保证人权利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保证担保制度。本文主要就《民法典》合同编第十三章保证合同的相关规定对现行规定作出的较为重要的修订及其影响进行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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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解除制度的修订及其影响
《民法典》对《合同法》的修订是商事主体重点关注的内容。合同解除,作为合同法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民法典》的修订中颇具亮点。笔者对合同解除制度的六项修订及其影响予以梳理,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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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与“家”息息相关的规则变化(上)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重点解读
《民法典》的颁布在我国立法进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它将在未来很长的时间里对民事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全面且深刻的影响。《民法典》在原《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相关单行法律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将相关法律制度编纂成为“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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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修复和赔偿规则 实践中如何应用?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经表决通过,并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分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七编及附则,在总则编中创设了“绿色原则”,并在分编规定了有关“绿色义务”的条款,形成了民法典草案中的“绿色条款体系”。[1]其中,侵权责任编中设专章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进行了规定,除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规制的“环境污染侵权”进一步扩大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为生态破坏导致的侵权责任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还在第一千二百三十二、一千二百三十四及一千二百三十五条中分别对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修复和赔偿规则做出了突破性规定。上述规定将对未来的环境私益侵权诉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产生直接影响。本文将结合实践经验,对前述条款在应用中需注意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解读,并提出有待实践中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供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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