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中介机构[1]的过错认定与“勤勉尽责”认定的层次性逻辑具有一致性。[2]而抗辩过程中中介机构如何证明“勤勉尽责”?司法实践中审判机关如何认定“勤勉尽责”?不同机构间责任边界又该如何划分?
Continue Reading 债券纠纷中介机构民事责任应对:中介机构行为符合勤勉尽责要求之抗辩

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中,中介机构的责任,到底是部分还是全部,到底要不要区分故意与过失。十多年来争论不止,我们尝试从司法解释与证券法的关系为切入点,就此作有益的探讨。
Continue Reading 债券纠纷中介机构民事责任应对:应区分故意与过失分别确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债券与股票同为证券,但在性质、投资者投资预期、投资者收益来源等多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债券投资者的损失与股权投资者的损失发生原因也有明显的差异。因此,在债券虚假陈述纠纷中,对损失因果关系的审查也应有自己的特殊性。本文拟对此做一探讨
Continue Reading 债券纠纷中介机构民事责任应对:损失因果关系抗辩

债券虚假陈述案件作为一种特殊侵权案件,其在确定中介机构的责任承担时,仍需满足侵权行为中的过错要件,但此类案件中的过错要件认定又具有特殊性——过错推定,本文即尝试分析债券虚假陈述案件中,中介机构针对过错要件可以提出哪些抗辩。
Continue Reading 债券纠纷中介机构民事责任应对:对发行人虚假陈述行为之发生是否存在过错之抗辩

债券纠纷中,因财务信息虚假陈述的案件十分常见。有观点认为,如果发行人财务信息存在虚假陈述的情形,会计师事务所应与发行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观点将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行为等同于发行人的会计行为,混淆了发行人的会计责任与中介机构的审计责任。本文拟从区分会计与审计的角度,梳理债券纠纷中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责任的认定问题。
Continue Reading 债券纠纷中介机构民事责任应对:应区分发行人会计责任与中介机构的审计责任

我们比较全面地梳理了2020年度信托公司涉诉案件,剔除执行异议、信托贷款等常规案件,对体现营业信托法律特征、凸显信托创新交易结构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遴选和分析,拟对本年度信托诉讼的最新裁判动向进行实务观察,提出初步应对建议,分享我们的粗浅拙见。
Continue Reading 信托诉讼年度最新裁判动向之实务观察(二)——认定信托(计划)成立的标准

《证券法》第163条中介机构对发行人虚假陈述承担连带责任,以致实践中部分案件不区分中介机构的主观过错程度、原因力大小,径判令中介机构对投资者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责任。这种简单的处理方式,导致过错程度较轻的中介机构需承担与其过错程度明显不相当的赔偿责任,不符合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公平原则,引起了中介机构的担忧。
Continue Reading 债券纠纷中介机构民事责任应对:对发行人的虚假陈述行为不能简单判令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随着证券市场进一步压实“看门人”责任的要求,债券虚假陈述案件数量逐渐增多。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颁布了《债券纪要》,[1]明确了债券虚假陈述类案件的主要制度。但《债券纪要》的底层逻辑设计主要是仿照《虚假陈述若干规定》,[2]而必须指出,《虚假陈述若干规定》制定于2003年,而直到2007年9月24日第一只公司债券才公开发行,所以《虚假陈述若干规定》是以股票作为制度设计的基础。在此情况下,《债券纪要》与债券市场可能仍存在一定“水土不服”,本文拟以《债券纪要》第22条规定的推定因果关系为切入点,做一探讨。
Continue Reading 债券纠纷中介机构民事责任应对(一):债券虚假陈述应该适用“推定因果关系”制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