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俊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wu_jun应收账款质押作为一种有效的担保手段已经得到了金融机构的广泛认可,并在实务中予以了大量的应用。

其广受欢迎的主要原因,依我们的经验,主要还是因为操作上的便利。即通常完成一套应收账款质押手续只需要质权人和出质人签订一份应收债权质押合同,并随后在央行的官方登记系统上完成被质押债权的登记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且从现有判决来看,是否取得次债务人(即负有向出质人支付应收款的第三方,是质权人债务人的债务人,也是负有付款义务的当事人)的同意乃至是否通知次债务人都不是质押是否有效的法定前置程序。故办理应收账款质押实务中通常只包括签合同和登记公示两个步骤,具有手续简、操作便、成本低、耗时短的优点,同时还具有物权担保的对世效力,实在是难得的便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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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尹居全 潘发銮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2yin_juquan015年12月公布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下称 《裁判指引》),主要针对2009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下称《指导意见》)进行汇总修订,反映了深圳中院关于当前劳动争议审理的最新观点。准确理解并适用《裁判指引》,既能理顺裁判者关于劳动诉讼的审理思路,又有助于劳资双方对劳动争议结果的预判。

本文将摘取《裁判指引》中的部分修订内容进行分析解读,以供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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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amsin Rickard  金杜律师事务所

随着欧洲银行管理局于2015年12月21日发布最新意见,有关欧洲各地银行和特定投资公司员工薪酬制度的解释势必更为明朗。

意见涉及欧盟立法资本要求指令四中所谓的“相称性原则”,该原则和其他条款一道列明了对银行和特定投资公司员工薪酬的要求。资本要求指令四对原有的资本要求指令三加以巩固和修订,以应对金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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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永青 赵文祥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ye_bill、问题的提出

2015年10月23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文中规定,全国范围内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的,适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按照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缴纳困难的,可5年内分期缴纳。由于该规定没有区分资本公积类型,有观点认为,该文件事实上可以成为对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从而使得各地税务机关对资本公积转增事项普遍行使征税权不再有所顾虑。事实真是如此?其实,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本质上需要从法理和法律层面对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法中的所得进行分析。而从中国税法现有规则中寻找所得界定的规律是一件相当纠结的事情,本文所能做的是把问题的路径清晰化,但答案如何,只有诸君见仁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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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晓丹 刘畅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xu_xiaodan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修正案将原先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确立了“全面二孩”政策。在新政策下,如果公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再生育子女。

那么,如果员工违反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用人单位能否以此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这一长期以来困扰用人单位的问题,司法实践尚未形成统一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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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ouise England  龙冬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介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证据指引》的必要性

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的《证据指引》(《指引》)于2015年3月1日生效之前,贸仲的仲裁庭在处理证据问题时,结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仲裁法》)和国际律师协会的《国际商事仲裁取证规则》(《IBA规则》),以及“中国民事诉讼中适合于仲裁的证据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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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历时十年谈判和一年多的微调后,备受期待的《中澳自由贸易协定》(ChAFTA)于2015年6月17日签署,并终将于同年12月20日生效,中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条件最为有利的贸易协定由此尘埃落定。

根据这一协定,澳大利亚向中国出口的超过86%的商品(在2014年其价值超过860亿美元)将实现零关税,2016年1月1日《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全面实施后,这一比例将增至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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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关与贸易合规团队

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以下统称料件),经过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加工贸易是现代国际贸易发展中出现的一种新型贸易方式,这种贸易形式的出现和发展为国际经济合作增加了新的内容。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国际贸易的扩大和跨国公司的兴起,加工贸易已成为世界各国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贸易方式,在充分发挥各国比较优势、推动技术进步、促进产业升级、扩大出口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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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昕 顾婕妤 金杜律师事务所金融资本部

Zhou_Xin国的四个自由贸易区将施行新的跨境融资管理制度

2016年1月22日,中国央行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的通知》(简称“人行通知”)。根据人行通知,中国的四个自由贸易区包括上海自贸区、广东自贸区、天津自贸区、福建自贸区将从2016年1月25日开始施行新的统一的跨境融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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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俊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wu_jun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后,因其第二百二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应收账款”可以用作质物,故应收账款作为一种新的担保方式进入了市场的视野。同时,由于该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故在中国人民银行于2007年10月1日颁布中国人民银行机构令(2007)第4号,即《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配套建立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就成为前述法律规定的官方公示公信机制,为应收账款质押的设立、查询、异议确立了操作的平台。至此,应收账款质押的设立无论是在法律规定层面上,还是实务操作层面上,都已经得到了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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