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冠疫情给全世界带来的影响,各国对生物医疗的重视提高到前所未有之水平,纷纷在生物技术的研发、人才、创新等方面加大投入。中美战略竞争日益加剧,美国为保住其在各项产业的顶尖优势,相继出台了诸多遏制中国的法案,生物医疗产业作为重要的新兴技术与关键技术密集的领域受到了极大的关注。我们也观察到越来越多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生物技术、化学、装备制造等行业中的企业受到了美国贸易管制相关的处罚,不排除美国基于竞合态势,对中国生物医疗领域相关企业将采取进一步的打压。
Continue Reading 中国生物医疗产业面临的贸易管制困境与应对初探
August 2021
販売の申出による権利侵害も賠償責任を負うと最高人民法院に明確化された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が2つの実用新案権侵害係争事件について下した終審判決では、訴えられた侵害者が販売の申出の権利侵害行為のみを実施したとしても、侵害の停止以外、損害賠償の民事責任を負うことが明確になった。…
Continue Reading 販売の申出による権利侵害も賠償責任を負うと最高人民法院に明確化された
The SPC Rules that the Infringer Only Offering for Sale the Accused Product Should be Also Liable for Damages
Recently,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PRC (“SPC”) ruled in the final judgments of two cases of infringement upon utility model patents that even if the infringer had only committed the infringement conduct of offering for sale, it should be also held liable for the damages caused to the right owner in addition to ceasing the infringement.
Continue Reading The SPC Rules that the Infringer Only Offering for Sale the Accused Product Should be Also Liable for Damages
最高法院明确许诺销售侵权亦应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对两起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作出的终审判决中明确,即使被诉侵权人仅实施了许诺销售的侵权行为,除停止侵害外,也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Continue Reading 最高法院明确许诺销售侵权亦应承担赔偿责任
义翘神州A股上市
2021年8月16日,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义翘神州,股票代码:301047)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义翘神州本次公开发行新股1,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2.92元,发行市盈率为17.76倍,募集资金总额约为49.80亿元。
义翘神州成立于2016年12月22日,是一家从事生物试剂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技术服务的生物科技公司,为全球的药品研发企业和生命科学研究机构提供高质量的生物试剂产品和高水平的技术服务,经过近年来的高速发展,义翘神州已经成为生物试剂行业国内领先的科技公司之一。
本项目中,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律师,为义翘神州全程提供了高效、专业、精准的综合性法律服务,金杜项目组在义翘神州上市过程中以其高效专业的工作能力及工作成果获得了义翘神州及各方中介机构的高度评价和认可。
本项目的主办合伙人为姜翼凤、高怡敏、刘知卉,项目团队成员包括林靖、张霞、刘博心。
私募基金实践(二)——LPA治理性条款解析
作者:胡耀华 张越 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业务部

引言
在《私募基金实践(一)——LPA经济性条款解析》一文中,我们分析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有限合伙协议(“LPA”)的管理费、收益分配等经济性条款,并分别从管理人/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的角度提出了其各自在LPA谈判中需要注意的要点。
Continue Reading 私募基金实践(二)——LPA治理性条款解析
严正声明
近期,本所接到数起查询电话和邮件,联系人均反映自己在网络咨询律师时遇到有人冒用本所及本所律师名义并出具仿冒本所logo和公章的信函。
考虑到网络上有类似事件的报导,该情形可能不是偶发事件,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谨提示公众:
如遇到类似情形,请勿与对方进行联络和按其要求操作,以避免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如已经因此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请尽快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针对上述不法行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同时向不法行为人提出严正警告:
上述不法行为构成对本所及本所律师合法权益的严重损害,本所要求相关行为人立即停止类似行为并采取措施消除已产生的影响。本所特此明示保留向相关行为人追究民事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向有关机关进行举报并要求尽快查处。
特此声明。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021年8月16日
Management of Non-Registered NGOs in China
By Mark Schaub, Serena Guo KWM Overseas Office

A number of offices operated by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in China have been recently visited by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or its local bureaus (“PSB”) officers for operating in a non-compliant manner. Such organizations have been urged by the PSB to establish NGO Representative Offices if they wish to operate in China long term.
Continue Reading Management of Non-Registered NGOs in China
郑州云办灾后重建专题丨洪灾后建设工程相关问题总结
涉案企业合规考察实务案例分享之三: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独立监管人制度
作者:吴巍 刘艳洁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本文首发于民主与法制周刊2021年第29期
引言
自2020年3月至今,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启动两期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合规不起诉制度。改革试点范围由最初的6家基层检察院,扩大到165家。参与试点工作的检察院各显其能,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但与此同时,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也有越来越多的问题需要解决。虽然司法界、学界、实务界已纷纷从不同角度,对如何解决各种问题建言献策,但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施行的改革,还是会引发很多不可避免的争议。例如,是否在合规考察机制内引入独立监管人制度,便是其中之一。
Continue Reading 涉案企业合规考察实务案例分享之三: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独立监管人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