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Mark Schaub, Atticus Zhao, Wenyu Shan King & Wood Mallesons’ Finance & Capital Markets group

The development of advanced automated vehicle safety technologies, including fully self-driving cars, will be the greatest change to personal transportation since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personal automobile nearly a century ago.[1]

Although humans love cars they do not seem to be particularly adept at driving. Surveys have found that some ninety percent of motor vehicle crashes are caused at least in part by human error.[2] Accordingly moving the driving from humans to autonomous vehicles may improve safety and save l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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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rk Schaub and Atticus Zhao  King & Wood Mallesons’ Corporate & Securities group

It was not so many years ago when it was common practice for international brands to sign away exclusivity for the Chinese market with little afterthought.

Back in the 1980s and 1990s it was not unusual for the Western brand to start a relationship in Hong Kong and then add China as an afterthought – it was considered a place far away, with few potential custom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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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7年7月31日,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参林”,股份代码:603233)在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大参林此次成功发行4,00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24.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8,904.72万元,成为第四家登陆A股的零售连锁药店,其首发价创零售连锁药店A股IPO新高。 
Continue Reading 金杜助力华南零售药店龙头大参林成功登陆上交所主板

作者:莫里斯 & 麓伯  

定增和并购重组项目穿透核查内容介绍

定增和并购重组项目穿透核查与穿透计算主要是核查投资人通过资管计划、有限合伙等产品参与认购申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其中,涉及到的申报公司,指的是以定增性质再融资的上市公司,包含发行部审核的定增(以下简称“再融资定增”)项目和上市部审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Continue Reading 穿透核查问题系列之定增和并购重组项目研究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7年7月16日,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中关村银行”)在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正式开业,成为北京市首家民营银行。北京中关村银行的注册资本为40亿元人民币,由11家中关村上市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作为契合北京金融发展需求应运而生的金融机构,北京中关村银行的筹建与设立,是首都金融领域深化供给侧改革的实质性举措,将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助力科技型、创新创业型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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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进 罗海 孙一力 胡海盼 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证券部

2017年4月10日,乐视以受到 “监管阻碍”为原因,正式宣布放弃以20亿美元收购美国电视厂商Vizio。据近期媒体公开报道[1],在乐视宣布交易终止的3个月后,Vizio向加利福尼亚州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乐视支付1亿美元的反向分手费,并称其在对Vizio的收购涉嫌欺诈和违约。在此之前,已在海外进行了约2450亿人民币收购的万达集团也在新一轮的监管政策下遇到了挫折。在其以约10亿美元收购美国Dick Clark Productions. Inc.100%股权的交易中,同样遭遇了卖方在交易终止后要求其支付反向分手费的要求。对此,双方虽未正式回应放弃此次交易的具体原因,万达集团方面在接受外媒采访时曾表示中美两国的政策变化导致了该交易的终止。
Continue Reading 从境内外监管环境的变化看反向分手费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7年7月3日,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广东恒健”)在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以其全资境外子公司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在境外成功发行5亿美元3年期S条例高级无抵押固息债券。此次境外发债项目是广东恒健搭建境外融资平台的标杆性项目,也是广东恒健首次在境外发行债券,创下了广东省属及市属国有企业境外美元债及国际信用评级的多项记录。
Continue Reading 金杜助力广东恒健成功发行首次境外美元债券

作者:关峰 朱嘉寅 唐路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在上一次的推送中,我们主要分析了债券兑付纠纷中如何建立并优化管辖的问题,本次专题将延续上一专题的内容,进一步讨论在债券兑付纠纷中如何确定诉讼主体。

权利主体与诉讼主体的一次分离:债券持有人和受托管理人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48条第1款明确了受托管理人的必要性。[1]与此同时,第52条规定私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2]《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5.9条规定,私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3]就措辞而言,从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职责”转变为更加明确的“应当提起民事诉讼”。但是,部门规章和行业规定中为受托管理人设定的义务不能构成严格意义上的法定义务,因此,受托管理人提起诉讼的规定在实践中的效果存疑。
Continue Reading 公司债券司法实践常见问题二:债券兑付纠纷中的诉讼主体

作者:莫里斯 & 麓伯

自2017年以来,证监会继续严把IPO审核质量关,强调落实信息披露事项,在证监会要求申报公司完全披露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的关联信息这点上显得尤为突出。对应到审核实践中会涉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穿透计算后是否还满足政策要求的200人界定范围,以及是否已经穿透披露至最终出资人等多项具体情形,监管机构对于申报公司及其关联人信息的穿透核查已成为各项股权投资项目审核的基本要求。由于针对不同的股权投资项目,“穿透核查”存在不同的“穿透”方式和“核查”要求,此次理脉将通过对当前涉及穿透核查的法规政策和反馈意见进行梳理,以穿透核查专题的形式做说明,旨在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建议。
Continue Reading 穿透核查问题系列之pre-IPO投资项目研究
作者:张兴中 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证券部

某公司准备申报IPO,并在近期按照估值20亿元引进了财务投资者。引进投资者前,该公司的大股东是自然人,持股5000万元(持股比例70%)。按引进投资者的公司估值计算,大股东股权估价14亿元,已经增值13.5亿元。根据大股东的未来规划,想把该公司由自然人持股变更为大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持股;但由自然人持股变更为自然人控制的公司持股视为股权转让,需要按最近引进财务投资者的估值计税,预估需要缴纳近2.7亿元的个人所得税。最后,权衡再三,大股东只有非常遗憾地选择了仍按自然人持股的方式去申请公司股票上市。此类案例不是个例。

由不同利益主体持股的有发展前途的合营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由自然人持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往往想把自然人持股变更为公司持股,是因为公司持股比自然人持股具有极大的优势;但在创业之初,实际控制人往往不能体会到这些优势。实际控制人在与其他利益主体成立合营公司之初或在其他合适时机,先策划安排好基本的持股架构,以股权投资公司作为与他人合营公司的持股股东,建立根系状的公司管理体系,对之后建立自然人控制的商业帝国,具有重大的优势。在策划好大股东持股架构的同时,策划好合营公司其他股东与高管的持股架构,可以为合营公司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

Continue Reading 聊聊拟上市公司股权架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