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尤杨 蔺楷毅 金杜律师事务所国内诉讼

银监会《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下称“99号文”)正式颁布后成为近期信托业内一个炙手可热的话题。99号文对信托公司防范化解风险、明确转型方向、完善监管机制等若干重要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就通道类业务的责任划分问题,99号文规定:“金融机构之间的交叉产品和合作业务,必须以合同形式明确项目的风险责任承担主体,提供通道的一方为项目事务风险的管理主体,厘清权利义务,并由风险承担主体的行业归口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切实落实风险防控责任。”

作为协助信托公司处理了大量各类信托纠纷的专业律师,我们认为通道类业务的确是信托纠纷的高发区之一,99号文中的相关规定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对规范以后的银信合作业务很有帮助。根据我们的了解,通道类信托计划往往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金融机构之间的优势地位不同而表现为不同的形式,其中一类即是合作金融机构完全隐名的“非典型通道类”项目,这一类项目在实践中不在少数,但却与99号文的规定有明显差距,银行虽然主导项目但却不承担任何风险,信托公司干的是通道类业务,收的通道的费用,承担的却是主动管理型信托计划的责任,可谓“小姐的名,丫鬟的命”。此类项目一旦发生纠纷,往往会导致信托公司陷入举步维艰,有苦难言的尴尬境地。
Continue Reading 信托实务专题之(十四):小姐的名,丫鬟的命?—— 浅析信托公司非典型通道业务责任承担问题

作者:程珂 罗艾 金杜律师事务所国内诉讼

近年来我国民用航空业高速发展,飞行员的短缺导致飞行员跳槽的现象频繁发生。由于飞行员的培养周期长且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为限制飞行员的跳槽,航空公司通常要求与飞行员签订服务期合同,飞行员一旦违反服务期义务将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法院一般根据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以及参考民航总局等五部委的“民航人发【2005】104号、109号”文来判令飞行员向原航空公司支付比较高额的违约金。但是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这种任意违约金制度已经被新法规定的特定违约金制度所代替。
Continue Reading 飞行员跳槽,航空公司如何避免人财两空——浅论《劳动合同法》规范下的服务期和违约金制度

作者:张保生 张甍 金杜律师事务所国内诉讼

公司高管通常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管掌握着公司经营管理的大权,但也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作为公司高管,应当了解自身的法律责任,并采取适当措施规避可能的法律风险。
Continue Reading 公司高管的法律责任与风险防范

作者:张保生 刘思远 金杜律师事务所国内诉讼

近年来,内幕交易行为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呈多发态势,也成为证券市场监管和打击的重点。2008年至2012年,在中国证监会调查的证券违法案件中,内幕交易案件共计590件,占40%[1]。在2013年1月至10月中国证监会新增调查内幕交易案件158起,立案67起,占全部立案案件的42%[2]。近期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被证监会认定为内幕交易,更是使“内幕交易”成为证券界和法律界的热点话题。如何认定内幕交易?当事人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调查,应当如何抗辩?本文结合我们处理内幕交易案件的实践经验,分享实务中对内幕交易的认定标准,并对涉案当事人如何进行免责抗辩提出我们的观点。
Continue Reading 内幕交易系列之一

作者:郝元 彭荷月 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诉讼

所谓证券交易信息,通常指有价证券在证券交易市场集中交易产生的、经过证券交易所整理、编排的市场交易数据、行情及因其产生的其他相关信息,包括证券价格、股价指数及行情信息等。以信息是否公开为标准,证券交易信息可分为公开信息及非公开信息,其中公开信息包括即时行情、每日涨跌幅比例超过7%的前5只证券成交情况等信息,而非公开信息主要是交易记录信息,包括营业部实时成交回报、营业部清算数据、投资者交易数据等[1]。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近年来信息网络技术的高度发达,通过技术手段控制上述交易信息的传播变得十分困难,因此加强对于交易信息的法律保护越来越必要。而作为证券交易信息的编纂者,证券交易所能否从知识产权的角度禁止或限制他人对其已经公开发布的交易信息进行自由使用?基于这一问题,笔者在本文中主要围绕上述公开信息的知识产权属性进行讨论,简要分析了国内此类信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对美国法体系下证券交易公开信息的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相应考察与总结,最后在此基础上对于国内证券交易所在实践中应如何有效加强对于此类信息的保护提出了建议以作参考。
Continue Reading 有关证券交易信息知识产权保护可能性的一些探讨

作者:张保生 周伟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

近年,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逐渐完善和“宽进严管”的政策导向,证券监管机关加大了对上市公司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上市公司一旦被认定构成虚假陈述,不仅可能被处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及其再融资,还会引发大批股民巨额民事索赔,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近期, A上市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该公司委托金杜律师依法申辩并参加听证,证监会最终认为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该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并作出结案决定。该案为上市公司如何应对该类案件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启示。
Continue Reading 上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应当如何应对——从某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到最终被撤销案件的启示

作者:尤杨、蔺楷毅、赵之涵 金杜律师事务所国内诉讼

以信托方式进行的土地流转(本文所称“土地流转”均是指农村集体土地)早在2008年就已经出现,“绍兴模式”、“益阳模式”、“沙县模式”都曾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但此前的土地流转,都是由政府成立的土地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商业信托公司从未涉足其中。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释放出加速推进土地流转的信息,与土地流转信托的服务理念趋同。随着政策导向的日渐明确,中信信托、北京信托先后推出土地流转信托产品,众多信托公司都开始关注土地流转信托。
Continue Reading 信托实务专题之(十三):土地流转信托观察

作者:刘相文 Monique Carroll 杨建媛 朱媛媛 金杜律师事务所国际诉讼部

为何要进行内部合规审核

由于商业贿赂问题较为敏感,很多公司不愿意以内部调查的方式来检验其合规方案是否有效。通常,只有在发现内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时,或者在遭遇有关司法机关或政府部门的调查时,又或者在收到举报信件反映严重的合规问题时,公司才会被迫开展内部调查。然而,随着全世界对反贿赂和腐败问题的日趋关注,定期开展内部合规调查或“审核”对公司而言愈发必要。合规审核的目标是及时发现问题,并在外部和媒体发现之前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和被动接受监管机构查处相比,合规审核能帮助公司主动发现必须报告的严重问题,进而采取积极措施,力争将处罚的力度降到最低。
Continue Reading 进行内部合规审核的原因和方法

作者:尤杨 蔺凯毅 金杜律师事务所国内诉讼

近期,一家信托公司客户委托我们就该公司设想的一款信托产品提出法律分析意见。在充分了解客户的构想后,笔者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的实务经验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调研和分析,认为客户构想的交易结构存在较大的风险。经过多次讨论,客户认可并采纳了我们的答复意见。

笔者认为,金融产品创新很必要,但不能漫无边际,必须遵循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重要原则,否则很可能损害投资者乃至信托公司自身的合法权益。现将客户提出的交易框架及我们相应的法律意见向各位读者做一简单介绍。
Continue Reading 信托实务专题之(十二):如此“信托受益权投资计划 ”

作者:尤杨 蔺凯毅 金杜律师事务所国内诉讼

2013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称“《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民事诉讼法》第一次在第十五章“特别程序”中增加了关于实现担保物权的内容,规定担保物权人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可以不经诉讼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笔者认为该项制度对于信托兑付纠纷争议解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并曾于2013年2月撰文对该项制度进行了简要分析[1]

在2013年3月至8月间,笔者代理了某信托公司向某基层人民法院申请直接实现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案件(下称“本案”),现在已经审理结束。本案办理过程可谓历经波折,最终因种种原因未能实现预期效果。笔者由此深感一项新的诉讼制度从立法到司法实践的践行过程之艰难,原本以为是一条便民维权的新路径,没想到落地之后竟成一场空欢喜,不免嗟叹惋惜!

本文旨在本案相关情况总结后与各位共同分享,以期为该项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尽微薄之力。
Continue Reading 信托实务专题之(十一):难道只是一场空欢喜?—— 亲历一宗通过特别程序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后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