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保险公司已逐渐成为私募基金市场的重要投资人。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2018年3月以前名称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2018年1-11月保险统计数据报告》[1]显示,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160,303.68亿元,较年初增长7.44%。截至2018年底,已有超过100家的保险机构投资了120多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的230多支基金,投资规模超过5,000亿元[2]。 Continue Reading 给保险资金投资私募基金上个“保险”
近几年,保险公司已逐渐成为私募基金市场的重要投资人。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2018年3月以前名称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2018年1-11月保险统计数据报告》[1]显示,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160,303.68亿元,较年初增长7.44%。截至2018年底,已有超过100家的保险机构投资了120多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的230多支基金,投资规模超过5,000亿元[2]。 Continue Reading 给保险资金投资私募基金上个“保险”
2018年,两家澳大利亚注册公司从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澳交所)成功退市后,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成为迄今为止市场同类交易中仅有的两项,即:
作者:杨帆 黄中斌 金杜律师事务所
一篇报道持续发酵,最终引发司法机关对权健涉嫌传销和虚假广告犯罪的立案调查。市场上有一些宣称采用新的零售模式的企业会员众多,业绩颇佳,但是其商业模式却隐隐约约带有传销的影子。 Continue Reading 零售新模式还是传销?多的是您不知道的坑
2019年1月16日,金杜律师事务所在“第三届汇菁奖-中国资产证券化研究院行业年度评选”颁奖活动中,蝉联“市场领先律师事务所”大奖,这也是金杜第三年获得该机构所颁发大奖。金杜合伙人张乐获得了“最具贡献律师” 的个人大奖。作为证券化市场的引领者和活跃参与者, 金杜团队在2018年持续发力,在基础资产类型及交易构架方面不断创新, 不仅助力更多首单产品的获批或发行,也得到了客户和行业机构等业界各方的广泛好评。 Continue Reading 金杜蝉联中国资产证券化研究院行业2018年度“市场领先律师事务所”大奖
The office of the U.S. Trade Representative (the “USTR”) has granted 984 individual product exclusion requests involving 21 separate HTS codes from the additional tariffs of 25% that went into effect on July 6, 2018 on $34 billion worth of imports from China. Continue Reading US Government Granted Exclusion of 984 Chinese Products From 25% Tariffs
作者: 唐逸韵 金杜律师事务所
题记
与一般的中小型并购不同,产业整合并购往往涉及政府宏观导向、产业政策贯彻、国有资产布局、结构优化调整,交易体量巨大,影响深远,故而从中央到地方、再到整合相关企业群体,均是从战略高度,以长远视角,谋篇布局,慎而重之,兢兢业业下好这盘错综复杂的大棋。
政府、经济学家、智库、投资人、行业人士对产业政策及相关行业重组、整合并购各有思考论述和关注侧重。本系列文章主要分享项目律师视角下的产业整合投资人、目标企业、政府、交易结构、谈判、公司治理及整合实施相关的点滴心得,抛砖引玉,涓滴细流,以期助益整合实战各方。
2019年1月16日,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指南《法律500强》(Legal 500)发布最新亚太地区排名。金杜中国办公室在全部18个业务领域均被列为领先律所,共有81名律师荣登榜单。
金杜律师事务所宣布香港办公室迎来两位新合伙人:黄海思律师和王宇律师,进一步扩充香港合伙人团队并提升整体业务实力。黃律师于2019年1月15日正式任职,王律师将于2月入职金杜。 Continue Reading 金杜香港迎来黄海思律师和王宇律师,为香港合伙人团队扩充新实力
2019年1月16日,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青岛银行”,A股股票代码:002948.SZ,H股股票代码:3866.HK)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此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约为4.51亿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20.39亿元。至此,青岛银行成为山东省首家A+H股上市银行、全国第二家A+H股上市城商行。 Continue Reading 金杜助力青岛银行A股上市
作者:吴青 张帆 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9年1月4日,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等11部门联合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相关省市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等区域为重点区域,分别对清洁柴油车行动、清洁柴油机行动、清洁运输行动、清洁油品行动等四大行动进行了部署,旨在全链条治理柴油车(机)超标排放,显著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其中,在清洁柴油车行动方面,《行动计划》提出要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达标监管,严厉打击生产、进口、销售不达标车辆违法行为。这意味着,在柴油货车以及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国家政策趋势将是对生产、进口、销售机动车的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环保达标执法监管,一旦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被查出存在生产、进口、销售不达标车辆的环境违法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ontinue Reading 生产、进口、销售不达标车辆,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