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5月14日、15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举办。全球目光再次聚焦中国、聚焦北京。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大部分是处于转型中的发展中国家,是发生合规问题的高危区。

中国企业既要抓住机遇做大做强,又要迎接挑战防控风险、依法合规运营。Continue Reading “一带一路”部分沿线国家反腐败法律概述

作者:吴巍 朱媛媛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wu_wei5月14日、15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举办。全球目光再次聚焦中国、聚焦北京。

作为发起国之一,中国已有80多家央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分支机构,47家央企参与了1676个建设项目。“一带一路”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中国企业既要抓住机遇做大做强,又要迎接挑战防控风险、依法合规运营。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发生合规问题的高危区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大部分是处于转型中的发展中国家,是发生合规问题的高危区。
Continue Reading 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严防海外合规风险

2017年4月25日,为时一天的“一带一路”中国企业国际工程争议解决论坛在北京金杜艺术中心成功举办。现场大咖云集,气氛热烈,小编在此整理了演讲嘉宾的精彩观点,以飨读者。
“一带一路”为中国企业在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带来重大机遇,但同时也带来诸多挑战。北京“一带一路”峰会即将召开,中国企业对国际工程争议解决法律服务的需求更加迫切。金杜全球跨境团队为客户带来了“一带一路”之中国企业国际工程争议解决论坛。凭借着多年来在国际工程争议解决领域的丰富经验,金杜中国、欧洲、澳洲办公室的顶级律师齐聚一堂,向130余位央企、大型国企的参会人员介绍了如何在国际工程项目中将风险降到最低并提供了发生问题后的最优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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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守志、程晓燕、武卓韵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zhang_shouzhi近年来,中国在国内积极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在国际上提出了“一带一路”战略,并牵头组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鼓励和引导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除此之外,美国当选总统特朗普也将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施政重点。种种迹象表明,在全球经济复苏乏力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政府再次将大规模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方式。

由于政府资本有限,各国政府普遍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PPP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称,具体形式多种多样,目前有实例的包括BT、BOT、BOOT、PFI、BTO、ROT等13种。这对社会资本投资方来说既是前景远大的机会,又在机会中蕴含着一定风险。一旦政府财政收入不及预期,或发生其他变故,社会资本投资方要顺利收回投资将面临很多困难。本文将基于我们在处理PPP项目争议中积累的经验,结合目前PPP项目普遍存在的潜在风险,对PPP项目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初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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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田文静 张琛 徐越 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证券部

tian_wen-jing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中国2015 年对俄罗斯直接投资流量29.61 亿美元,同比增长367.3%。截至2015年末,中国在俄直接投资存量为140.20亿美元,位列所有64个“一带一路”国家第二位。在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编撰的《“一带一路”大数据报告(2016)》中,俄罗斯更是在国别合作度指数综合评比中位列所有“一带一路”国家第一位。凭借其广阔的国内市场、稳定的政治环境、完善的基础设施网络以及对中国投资的积极态度,俄罗斯在吸引中国投资方面优势明显且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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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保罗仕达 金杜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

starr_p概述

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在带来投资机遇的同时也要求企业更谨慎地开展风险管理。在开展任何投资前,协议各方应考虑选择何种方式解决争议,并确保在合同中写入相关条款。

仲裁与诉讼相比有许多优势,尤其是有时投资者可能对最接近投资地的法院所处国家的法律体系较不熟悉。本案例分析将重点分析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有哪些好处。香港仲裁法中的保密性保护规定和香港仲裁裁决能在全球大多数法院强制执行对协议方来说都是关键优势。

协议各方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看重的还有其作为综合性的平台能够满足一带一路的需要。香港定位为基础设施枢纽,因此包括基建融资促进办公室(IFFO)在内的各大机构一直在探索如何为投资者开展一带一路投资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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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萌 贾之航 金杜律师事务所金融资本部

sumeng据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不完全统计,在“一带一路”的背景下,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正在跟踪的海外项目金额高达近一万亿美元。在传统金融信贷模式之下,中资企业在对外投资、工程承包方面正面临严重的融资瓶颈。如果不能突破观念局限,对融资模式不断创新,我国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在与韩国、日本和西方企业竞争时,将可能处于劣势。

近年来,国际工程竞争已趋于白热化,在国际前一百名的承包商企业中,有二十多家来自中国,中国的对外承包企业如何利用金融工具在国际通行的“F+EPC”语境下与国外对手竞争,将是整个行业的重要课题。

与承包商相关的融资模式主要有融资租赁、公司融资(即仅以母公司担保或信用保险取得银行融资)和保理融资等。本文着重讨论跨境承包工程保理融资,特别是结合了项目融资属性的保理交易结构,此类结构有利于承包商减轻融资负担,避免母公司信用过度占用,且为中资银行带来有保障的稳定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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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保罗仕达 (Paul Starr)  金杜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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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一带一路政策代表着新一轮强劲的推动力,给中国投资者带来古老的丝绸之路贸易路线和新的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投资机会。尽管中国在这条路线所增加的投资为中国本土公司及其一带一路投资交易对手提供了明显的契机,但这很可能是一条坎坷之路。

在不同的一带一路国家(从新加坡到叙利亚)中所面临的挑战各不相同,经营和投资风险也有着很大的不同。但是,投资条约保护网络覆盖着这条路线,提供了降低投资风险的重要手段。本文阐述了政策细节、投资保护并详细列举了一带一路投资者的一些关键的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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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膺昊 苏萌 金杜律师事务所金融资本部

在“一带一路”这个词成为热门之前,金杜的融资律师团队已和中资企业、政策性银行一起并肩战斗,完成了许许多多海外能源、矿产、电力和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交易,在不少领域开创了结构创新的先河。管理一个复杂交易,担当牵头法律顾问(lead counsel)并非深奥的know-how,但是要求法律团队有能力从无数个项目中经历成长甚至失败的教训,再逐一总结提炼,运用到下一个交易中,为客户解决新的难题。

以往常见的“走出去”融资律师总结多为框架性梳理,这一次我们希望化繁为简,将理论融入实践,从一些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入手,写给正在准备进行“走出去”项目融资交易的企业及银行的业务或法务人员,作为操作中的提示和参考。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相信每一个头疼过的难题和失败过的教训都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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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艳晖 刘晓雯 刘隆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

马艳晖“一带一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贯穿亚非欧大陆,沿线国家和地区涉及不同法律体系,加之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各方在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贸易投资和金融的便利化及自由化等方面获取利益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种冲突和争端。解决争端的前提在于分清是非责任,而法律正是衡量争端各方是非责任的标准。针对具体的争端,如何在个案中准确地选择并适用相关法律,则成为妥善处理纠纷和解决争端的基础和核心,将是“一带一路”建设司法服务过程中面临的首要问题。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有效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顺利实施,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法发〔2015〕9号)。其中明确提到,人民法院应依法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和惯例,查明和适用外国法律,增强裁判的国际公信力。在发布上述意见的同时,最高院还通报了8起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典型案例。本文以其中德国蒂森克虏伯冶金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克虏伯公司”)与中化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3〕民四终字第35号)为例,对“一带一路”建设中可能涉及的法律冲突与解决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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