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敏、力文智 金杜律师事务所保险组

为规范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行为,保监会近日颁布了《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11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转让,是指保险公司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将其经营的全部或者部分保险业务自愿转让给其他保险公司的行为。保险业务转让制度是保险市场退出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在被撤销或者破产情形下发生的保险业务转让,因偿付能力不足而被监管机构强制要求的保险业务转让,以及再保险业务,都不适用该《办法》。Continue Reading 保监会颁布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瞿淼 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组  

本文分两部分刊登, 2011年8月8日金杜法律博客(Chinalawinsight)刊登的了本文的第一部分。文章第二部分将继续对《投资并购交易中需要警惕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解读。

五、并购行为对被收购方知识产权相关协议的影响

 在投资并购的尽职调查过程中,还需要特别注意投资及并购行为对一些知识产权权利可能产生的影响,尤其是对许可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常见的情形有,收购导致触发控制权变更条款,从而可能影响协议的效力;或者协议原有的一些条款可能造成收购主体未来业务经营的妨碍。

案例五:某跨国公司拟整体收购另一跨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移动通讯业务部门。在尽职调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被收购方曾与一国有企业签订一份许可协议,将该业务部门的核心技术许可该国有企业在中国进行排他性地使用,且承诺将不会将此技术在许可地域内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律师应与收购方管理团队进行及时沟通,了解该公司的业务架构,明确收购方拟将收购获得的技术转让给收购方在中国的其它主体进行实施和管理。因此,应建议收购方在签署交易合同之前,由被收购方与被许可的国有企业协商修改许可协议,以保证交易后业务能够按计划运作。Continue Reading 投资并购交易中需要警惕的知识产权问题(二)

作者:尤杨、蔺楷毅 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组

本文分两部分刊登, 2011年9月5日金杜法律博客(Chinalawinsight)刊登的了本文的第一部分。文章第二部分将继续对《房地产信托产品的风险概要》进行解读。

二、各类房地产信托产品的固有风险

尽管房地产信托产品种类繁多,但是各类信托产品都有其固有风险,这些风险与该类信托产品的特性紧密结合,根植于该类信托产品之中。例如:

1、以特定资产收益权为投资对象的信托计划

这类信托常与结构化信托相结合,典型的结构化特定资产收益权信托的模型是:信托公司与交易对手达成协议后,信托公司向公众募集资金并赋予其优先级受益权,并以募集来的资金收购项目公司的特定房地产项目的收益权。同时,项目公司的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将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与信托公司,并获得次级受益权,借此将房地产开发商的利益与优先级受益权人的利益进行绑定。在信托计划到期后,信托公司首先向优先级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之后再向次级受益人分配剩余信托利益。Continue Reading 房地产信托产品的风险概要(2)

作者:高醇恺、李凌霄和贺云帆 金杜律师事务所外商直接投资
一、背景介绍

国家外汇管理局(“外管局”)于2011年5月20日颁布了《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操作规程》(1)(“19号文”或“新操作规程”),为特殊目的公司、非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相关的外汇登记提供了新的操作依据。

外管局曾于2005年10月21日颁布了《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75号文”),之后外管局综合司先后于2005年、2007年和2009年颁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下发<关于完善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操作规程的通知》(3)(“124号文”)、《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操作规程的通知》(4)(“106号文”)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规程(2009年版)>的通知》(5)(“77号文”,与124号文和106号文统称“旧操作规程”)。目前就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相关的外汇事宜主要是适用77号文。Continue Reading 《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操作规程》解读

金杜律师事务所破产、重组和清算

     公司在进入重整程序之前处于正常运转状态,重整前的公司治理结构属于《公司法》上通常意义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中包括几种关系: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的信托关系;董事会和经理人员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监事会与董事会和经理人员之间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重整前的公司治理结构与重整中的治理结构存在较为明显的区别,主要特点是:1、公司最终控制权归属股东;2、股东利益至上;3、公司意思自治不受外界干预;债权人被排除在治理结构之外。
 Continue Reading 重整程序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冲击和影响

金杜律师事务所破产、重组和清算
 
《企业破产法》规定了债权的补充申报问题,该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Continue Reading 补充申报债权相关问题研究

金杜律师事务所融资

自2009年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相关业务的容量、复杂性及银行业务经历了飞速的发展。在2年的时间内,试点范围在20多个省(区、市)得以实施,中国人民银行计划在今年内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为满足企业和银行对政策透明度的强烈需求,外汇管理局、商务部等监管当局已经颁布了一系列的规则和指引以促进人民币跨境业务。2011年6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1]145号)(简称“通知”)。该《通知》从积极的角度阐明了与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的若干重大问题。迄今为止,该《通知》被市场称为“实现人民币国际化的重大进步”。 Continue Reading 中国人民银行新规则助推人民币跨境业务

作者:尤杨、蔺楷毅 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组

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是指信托公司从多个委托人(也是“投资人”,相对于单一信托而言)处募集资金,用于与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获得收益后支付给委托人作为投资回报的信托计划,常见形式有特定资产收益型、股权投资型、贷款型以及复合型等。

一、各类房地产信托产品的共同风险Continue Reading 房地产信托产品的风险概要(1)

作者:张毅 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组

2011年8月25日,商务部公布了《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下称“规定”),并将于2011年9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表示,凡属于上述安全审查范围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向商务部提出并购安全审查申请。对属于并购安全审查范围的并购交易,由商务部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在其后5个工作日内提请联席会议进行审查。《规定》还称,外国投资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实质规避并购安全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代持、信托、多层次再投资、租赁、贷款、协议控制、境外交易等方式。Continue Reading 《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外资境内并购管理正式走上法律层面

作者:楼仙英、 俞涤清 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

 

职务发明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之一,如何区别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极为重要。《专利法》(1)和《合同法》对职务发明都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现实中许多问题无法从法条中直接获得解答,比如,哪些发明人是职务发明意义上的“员工”,“职务”如何解释等问题。所以,以职务发明为争议点的确权诉讼不胜枚举。本文通过案例的分析,归纳出认定职务发明的要点,并从企业的角度出发提出一些预防纠纷的建议。Continue Reading 如何解读职务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