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两份文件出台后,网约车行业逐渐纳入政府的特许监管范围,结束了无序发展的状态,并逐步走向合规化运营阶段。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对经营网约车业务所需办理的牌照进行整理与分析。
Continue Reading 新业态监管下的网约车:牌照篇

“专车”作为网约车业务模式的一种,凭借其区别于快车、拼车等其他网约车的优质服务而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与其他的网约车服务相比,专车主要面向中高端服务群体,收费相对更高,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越的服务体验,例如,服务车辆多为中高端车型,服务司机均经过层层筛选和培训,驾驶经验丰富、服务水平上乘等。究其根本,这种优质服务得益于专车平台公司对司机及车辆集中统一的管理。
Continue Reading 专车用工有风险 平台管理需谨慎

如我们在《新业态监管下的网约车:监管篇》所述, 201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 令2016年第6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两个文件的正式颁布,拉开了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帷幕。
Continue Reading 新业态监管下的网约车:业务运营篇

By Junlu Jiang and Chenkun Li King & Wood Mallesons’ Antitrust & Competition group.

Jiang Chai is an online taxi driver. He became a staff member of Beijing Changxing Traffic Co., Ltd. (hereinafter as “Changxing Company”) in 2014 and fulfilled orders allocated by a taxi-booking mobile application operated by Beijing Cheyun Technology Co., Ltd. (hereinafter as “Cheyun Company”). The car he drove was provided by Changxing Company, and he paid cash deposit for the vehicle. Jiang Chai worked 6 days per week and did not need to work on traffic control days. Jiang Chai must log onto the platform at 7 a.m. every day, start driving the vehicle before 7:30 a.m., and shall not stop working before 9:30 p.m. He attended meetings on a weekly or monthly basis, and the meeting locations were either unfixed sites or the premise of Cheyun Company. Jiang Chai’s salary was paid by Cheyun Company based on the profits of the taxi-booking mobile application platform. Changxing Company did not enter into employment contract with Jiang Chai or pay social insurance for him. Changxing Company and Cheyun Company are affiliated companies.
Continue Reading Which Is It for Online Taxi Drivers? Employment or Labor Service?

作者:姜俊禄 李晨焜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柴江是一名网约车司机,他于2014年入职北京畅行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行公司”),通过北京车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云公司”)运营的打车手机软件平台系统派单从事司机工作,驾驶车辆由畅行公司提供,柴江需交纳车辆押金。柴江每周工作六天,车辆限行日无需出车,每天早七点必须登录用车平台,早七点半前必须出车,晚九点半后才能收车;按周或按月开会,开会地点或位于不固定的地点,或位于车云公司经营地。柴江的工资由车云公司根据打车手机软件平台所得收益进行发放。畅行公司未与柴江签订劳动合同,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畅行公司与车云公司为关联公司。
Continue Reading 网约车司机:我是谁的员工?

作者:吴晔 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证券部

吴晔自去年7月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联合制订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出台后(可参见《摘掉“黑车”帽子,网约车的春天真的来了吗》),按照“一城一政”的原则,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120余座城市先后公布了地方网约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其中京、沪两地于2016年12月21日分别发布并实施《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深圳也紧随其后于2016年12月28日发布并实施《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本文以此三座一线城市(也是国内网约车最为普及和竞争最为激烈的城市代表)为例,看看网约车地方管理规章会对这个行业和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

全文阅读,请点击此处。

作者: 梁燕玲 刘畅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梁燕玲历经近十个月的意见征询,《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于2016年7月26日、7月27日相继出台,其中,《办法》将于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从网约车平台公司资质、网约车经营行为、网约车及驾驶员条件等方面进行规范,并在2015年10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做出了一定程度的调整。举例来说,《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需“与接入的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而《办法》正式稿则将该规定调整为网约车平台公司“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以满足网约车平台的灵活用工需求。这一政策松动促使我们重新审视O2O经营模式下的用工形态和性质,在这场“互联网+”与传统用工模式的撞击中探寻答案。

全文阅读,请点击这里

作者: 吴晔 林茜 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证券部

wu_ye7月28日,《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正式公布,将于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网约车新规的出台结束了网约车数年来在监管灰色地带的挣扎,摘掉“黑车”帽子,正式获得了“预约出租客运”的合法名分,被纳入出租汽车行业进行监管。这是网约车行业的第一个全国性、政策性管理规定,先后酝酿、征求意见和修改达两年之久,网约车的合法地位终于得以确定,同时新规也多方位明确了网约车行业的
准入门槛和合规性标准。

现阶段网约车在消费者日常生活中的普及已是不可忽视的既成事实,加上近期网约车负面新闻频发,以往只堵不疏的“专项整治”显然已不是政府监管和市场调节的应对之法。市场先行,法律跟进,网约车新规的出台可谓正当其时,也是大势所趋。

全文阅读,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