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2019负面清单”)、《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2019自贸区负面清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2019鼓励目录”),旨在进一步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放宽采矿业、农业、制造业准入,并继续发挥自贸区开放“试验田”的作用。
Continue Reading 外商投资煤层气:“2019负面清单”修改释放积极信号

2018年6月28日,中国国家发改委和中国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2018年版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2017年版产业指导目录”)相比,2018年版负面清单全面放开了对航运、造船行业的外商投资限制。
Continue Reading 2018年版负面清单全面放开对航运、造船行业的外商投资限制

作者:吴晔 罗漪 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证券部​

刚过去不久的7月30日,一个阳光明媚的盛夏周日,没有一点点防备,商务部就发布了《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以及2017年第37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37号公告》”)。从5月27日商务部公布《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到《修改决定》的正式出台,仅仅2个月的时间,伴随着不涉及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和关联并购的外资并购纳入备案管理范畴,中国外商投资步入全面“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时代。

凭着十多年来对外商投资领域的真爱,紧跟外资监管由逐案审批到备案制变革的步伐,我们曾于去年9月和10月先后在金杜说法发表了《别了,外商投逐案审批时代》《没想到你是这样的负面清单》两篇文章(以下简称“《别》文”和“《没》文”),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备案制改革的内容、影响和改革趋势进行了评析。如今随着负面清单和关联并购以外的外资并购也实施备案制,中国吸引外资来华投资无疑迎来了全新的局面与机遇。 
Continue Reading 备案制下,外商来华投资怎么玩?

作者:黄建雯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huang_jianwen2017年6月28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正式对外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2017版目录”),并将于2017年7月28日起在全国实施。2015年3月10日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2015版目录”)同时废止。
Continue Reading 开启“负面清单”新时代——《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新旧版对比

作者:吴晔 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证券部

吴晔从2016年9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三资企业法和商务部公布《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起算,经历了34天的等待,商务部于10月8日正式颁布并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同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发布2016年第22号公告(“22号公告”),明确凡不涉及2015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禁止类、限制类和鼓励类中有股权、高管要求的规定等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一律由审批改为备案(即传说中的“负面清单”)。再加上国庆假期前的9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后有关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至此,国内外广泛关注的中国外商投资“备案制+负面清单”监管体系正式落地。

纵观正式颁布的《暂行办法》,正如我们在9月7日撰写的《别了,外商投资逐案审批时代》一文所预测的那样,外商投资备案管理的适用范围、备案方式、备案流程、要求和时限等主要方面并未与《征求意见稿》发生太多实质性变化,反倒是“万众瞩目”的负面清单,国务院未像自贸区的既往实践那样出台全新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而是援引2015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相关产业类别替代负面清单,可谓是出乎了绝大多数人的预料。那么,《暂行办法》到底做出了哪些改变,外商投资备案究竟涉及哪些门道,负面清单又是何等模样,且听我们一一道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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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萍 姚丽娟 冯彩红 金杜律师事务所并购部

xu_ping2015年3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与商务部正式发布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投资目录》”),自2015年4月10日起施行。《投资目录》作为中国政府外商直接投资管制的核心文件,明确规定了鼓励类、限制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以及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并就特别行业规定了外商投资的股比限制及其与中国企业的合作模式。自1995年颁布之后,《投资目录》每隔几年修订一次,此为《投资目录》的第六次修订,也是历次修订中修改规模较大的一次,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刚刚发布的2015年中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

《投资目录》的此次修订,也回应了市场关于进一步放开外商投资领域限制的期待。2013年,中国在上海设立自由贸易区,并率先参考国际通行的负面清单做法,制定《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即负面清单)以取代《投资目录》,之后又在2014年再次修改负面清单,将限制类和禁止类的产业从190条减少至139条。但是由于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仅适用于自贸区领域,市场一直期待上述示范效应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外商投资准入领域能有更进一步的深度改革。虽然《投资目录》尚未采用负面清单的形式,但其对外商投资准入领域的放宽力度也堪比上海自由贸易区的负面清单。
Continue Reading 新版投资目录释放哪些政策信号?

作者:徐萍 姚丽娟 冯彩红 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并购

2014年11月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投资目录》”)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投资目录》作为中国政府外商直接投资管制的核心文件,明确规定了鼓励类、限制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以及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并就特别行业规定了外商投资的股比限制及其与中国企业的合作模式。自1995年颁布之后,《投资目录》每隔几年修订一次,此为《投资目录》的第六次修订,也是历次修订中修改规模较大的一次。

自2013年7月中美重启双边投资协定实质性问题谈判以来,进一步扩大中国对外投资开放领域、减少外商投资领域管制一直是双方的重要议题。在此国际环境下,上海自由贸易区率先参考国际通行的负面清单做法,制定《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即负面清单)以取代《投资目录》,在负面清单中列明区内对外商投资项目采取的限制或禁止性措施。2013年负面清单初次发布之时,几乎涵盖了2011年《投资目录》中对外商投资的全部限制政策,在外国投资者对此略感失望之际,2014年7月上海自贸区再次修改负面清单,将限制类和禁止类的产业从190条减少至139条。但是由于放宽力度有限且负面清单仅适用于上海自贸区,市场一直期待外商投资准入领域会有更进一步的深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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