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金杜律师事务所香港分所合伙人江竞竞律师荣登《亚洲法律杂志》亚太区(澳大利亚和中国内地除外)2017年度“40位40岁以下最杰出青年律师”榜单,被评为亚太地区最杰出的青年法律人才之一。客户特别盛赞其拥有很强的创业思维和敏锐的商业意识,能够充分了解客户需要和洞察市场需求。
Continue Reading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荣登2017年《亚洲法律杂志》亚太“40位40岁以下最杰出青年律师”榜单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金杜律师事务所香港分所合伙人江竞竞律师荣登《亚洲法律杂志》亚太区(澳大利亚和中国内地除外)2017年度“40位40岁以下最杰出青年律师”榜单,被评为亚太地区最杰出的青年法律人才之一。客户特别盛赞其拥有很强的创业思维和敏锐的商业意识,能够充分了解客户需要和洞察市场需求。
Continue Reading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荣登2017年《亚洲法律杂志》亚太“40位40岁以下最杰出青年律师”榜单
作者:张保生 孙显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2017年9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受理因欣泰电气欺诈发行退市引发的证券纠纷案,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在先行赔付投资者损失后,起诉其他证券中介机构等26名责任主体,追偿近2.2亿元损失。一时间,证券中介机构在IPO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引起热议。各证券中介机构可能面临怎样的风险?责任又将如何划分?本文结合此案进行简要分析。
Continue Reading 从兴业证券起诉追偿先行赔付的2.2亿元 看证券中介机构的风险与责任
近期开始不断涌现关于一带一路(“一带一路”)的各种刊物。有些专注于适用法律;另一些则按国别提供各种数据和其他背景。但至今鲜有实用指南面世。
Publications are starting to emerge about the Belt and Road. Some focus on applicable laws; others are in country-by-country format providing statistics and other background. At the moment, there seem to be few practical guides.
Continue Reading 实用指南正式发布:如何解决“一带一路”争议
作者:莫里斯 & 麓伯
2017年8月28日,欣泰电气由于欺诈发行从A股市场退市,成为“创业板退市第一股”。为了尽快弥补二级市场投资人的损失,欣泰电气IPO项目的保荐人兴业证券启动了先行赔付机制,共预付给投资人赔偿款2.37亿元。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近日,通过先行赔付机制预付给投资人2.37亿元的中介机构兴业证券,将丹东欣泰电气公司和为其发行证券、上市出具审计报告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直接主管人员,以及为其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东易律师事务所及其主管人员,欣泰电气相关责任人,欣泰电气控股股东辽宁欣泰股份有限公司等26名被告起诉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索赔2.27亿元。
Continue Reading 先行赔付机制:保荐机构为什么向事务所要求过亿赔偿?
作者:彭亚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提出的三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以下称“《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出台,提出了公司决议瑕疵救济“三分法”,即对于公司决议的瑕疵可以请求法院/仲裁庭判令撤销决议、确认决议无效或确认决议不成立。其中,确认决议不成立这一救济途径是《公司法司法解释四》首次明确提出。
Continue Reading 从最高院及北京法院的案例数据来看公司决议的可撤销、无效、不成立
作者:张劲松 高玮 潘正怡 金杜律师事务所金融资本部
2017年9月13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行政令,禁止Canyon Bridge Capital Partners Inc. (“Canyon Bridge”) 以13亿美元收购Lattice 半导体公司的交易。Canyon Bridge是一家总部位于加州帕罗奥多市,有中国背景的私募公司;Lattice半导体公司是一家位于俄勒冈州希尔斯伯勒市的芯片制造商。这件事向中国投资者传递了一个信号——美国政府对中国投资者收购美国高科技企业的部分交易持反对态度。
Continue Reading 从特朗普否决Lattice收购案看美国国家安全审查(CFIUS)的新趋势
作者:莫里斯 & 莱荔 & 麓伯
据《三联生活周刊》9月12日报道,2017年8月31日,在榆林一院绥德院区待产的马茸茸坠亡之前,她曾经先后在6个不同的场合提出希望进行剖宫产的想法。然而,不管是医院还是家属,都没有满足她的需求,而是继续让产妇自然分娩,最终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Continue Reading 病人、医院、家属:谁能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作者:常俊峰 陈圣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9月12日,e租宝案一审在京宣判,主犯丁宁、丁甸被判无期徒刑,张敏等24人被判3年至15年不等刑罚,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多项罪名。这是P2P网贷行业的标志性案件,宣告了一个网络金融草莽时代的结束。同时,它的宣判也再次为P2P网贷从业者敲响警钟:在金融科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热点语境下,如何判断网贷创新与犯罪、如何做好风险识别与管控,仍是当务之急。
Continue Reading 后e租宝时代,P2P网贷创新与罪责认定
作者:Greg Stonefield 金杜律师事务所伦敦办公室
欧盟委员会已采取措施面对外商在欧盟的投资。在提出制定法规以构建用于筛查外国企业直接投资的欧盟框架的同时,委员会将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作者:刘婷 宋苗 金杜律师商务合规部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存在某些安全生产违规的情况下,除对企业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外,还可能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个人处以相关的行政处罚。同时,我国《刑法》中涉及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的几个罪名中,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所追究的责任主体也均为生产经营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员具体应如何确定呢?
Continue Reading 谁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