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5日,国际权威法律评级机构钱伯斯(Chambers & Partners)通过网络会议的形式公布了2021年度亚太法律大奖。金杜律师事务所被评选为中国“年度公司业务中国律师事务所”。钱伯斯对此奖项的评价:“客户对其绝佳的并购与公司治理法律服务赞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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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生物安全领域的基本法,我国《生物安全法》于2021年4月15日正式实施,这一天也恰逢中国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充分凸显了该法的重要地位。《生物安全法》明确了生物安全的重要地位和原则,规定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了十一项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基本制度,全链条创建了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的“四梁八柱”。 2021年4月1日,在该法实施前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生物安全法实施座谈会上,栗战书委员长提出,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高度,全面有效实施生物安全法”,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生物安全法》的重视。
Continue Reading 重磅速递:《生物安全法》实施后对人类遗传资源出境的影响

2019年2月18日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从整体上界定了大湾区发展的战略和范畴,其中第六节要求“探索推进在广东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交通等民生方面享有与内地居民同等的待遇。”为落实上述内容,2019年11月,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所讨论的16项措施之一即是“便利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购买房屋。”根据该措施,香港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购房,获豁免所需的在本地居住、学习或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条件,使香港居民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待遇。这项措施可便利香港居民在内地学习、就业,以及退休后在内地生活。
Continue Reading 大湾区新政之跨境按揭业务

近年办案中多见债券和股票发行环节的信息披露问题,不仅涉及常见的重大财务信息,也有股权结构、实控人更迭、股权代持、募集资金用途等诸多方面的情形,使得我们有机会从发行人、投资人、券商等多角度探究欺诈发行和虚假陈述制度。旧《证券法》在行政责任语境下将债券和股票等证券的欺诈发行界定为“不符合发行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而新《证券法》将欺诈发行全面界定为证券发行文件中的虚假陈述,包括积极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及消极隐瞒重要事实,两者差别对责任认定有实质性影响,加之新法对欺诈发行的处罚力度全面提高,欺诈发行成为新《证券法》实施后的重要话题。本文将探讨新《证券法》下的欺诈发行,并陆续推出与此相关的一组关键词:“决策有用性”、“理性投资人”、“与过错相适应的连带责任”、“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特别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责令回购”。
Continue Reading 票券圈(三):新《证券法》下的欺诈发行及其关键词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在物权编的用益物权分编中首次以专章立法(第三百六十六条至第三百七十一条)的形式,确认了居住权制度的法律地位,其意义和影响颇为重大,学术及实务界对此持续高度关注,群众们也以极大的热情参与讨论。
Continue Reading 给你想知道的“居住权”,划重点(上)

我们比较全面地梳理了2020年度信托公司涉诉案件,剔除执行异议、信托贷款等常规案件,对体现营业信托法律特征、凸显信托创新交易结构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遴选和分析,拟对本年度信托诉讼的最新裁判动向进行实务观察,提出初步应对建议,分享我们的粗浅拙见。
Continue Reading 信托诉讼年度最新裁判动向之实务观察(一)——慧眼识别“适格金融消费者”

“智慧城市”是当前国际城市化发展的方向,亦在近期发布的十四五纲要及远景目标纲要中被重点提及,是国家及各地政府未来发展的战略重点。从目前各地政府颁布的实施方案来看,“智慧城市”(实践中亦称为“数字政府”、“城市大脑”等)是在现有城市的基础上,通过物联网、5G、人工智能、云技术等信息化技术实现城市的“数字孪生”,并通过数字化的方式来提高城市治理的质量、效率。由于“智慧城市”的复杂性和技术集成性,决定了其建设需要基于强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物联网、5G、人工智能等,而这恰恰正是新基建的核心内容。因此,“智慧城市类”项目被认为是新基建的集大成者,新基建实际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Continue Reading 新基建合规指南系列(二):智慧城市类项目建设中的工程资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