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青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吴青一、 中国机动车的污染防治

中国的机动车污染防治,目前主要的法律规定是2015年8月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或“大气污染防治法”)。与修订前相比,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增设了许多新的制度。

比如,排放检验制度,要求新生产的机动车必须进行排放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出厂销售。在用机动车要定期进行排放检验,检验合格的,才可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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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欧修平 孙明飞 吴东亮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

孙明飞近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上海耀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宇公司”)诉广州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斗鱼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以下简称“耀宇诉斗鱼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一出,即引起了知识产权界的极大关注。无独有偶,据媒体报道,韩国SKTT1战队(俱乐部)的一名职业游戏选手Faker,其将游戏画面的直播权授予直播平台Azubu,玩家“Star Lord Lucian”通过LOL(《英雄联盟》对战网游)自带的OB(旁观者)功能,未经Faker与Azubu的许可,将Faker的游戏画面在Twitch上进行了直播。Azubu以违背DMCA法案(数字千年版权法)为由要求该玩家停止直播,并称他们拥有该玩家所直播内容的直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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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欧修平 尹吉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在职务发明奖励报酬纠纷中,在诉讼时效的起算点问题上存在诸多争议,问题的实质即归结于如何认定职务发明人“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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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欧修平 尹吉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可以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或者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 报酬的方式和数额。”上述规定明确了奖励报酬的约定 优先原则[1],即关于职务发明的奖励报酬,如果单位与职务发明人对奖励报酬的数额、方式等有约定的,或者单位制定了有关规章制度的,依照其约定或者规定 的标准执行;如果没有约定或规定的,才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法定标准执行。下文将针对约定优先原则的理解与适用进行研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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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燕玲 王召刚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liang_linda裁员系列文章前两篇已经跟大家分享了如何确定裁员理由、如何制定裁员方案相关的经验。确定了合适的裁员理由、制定了周全的方案之后,接下来就是方案的落地与实施了。

裁员方案的宣布

对于员工来讲,雇主要裁员是非常重要的、与“饭碗”息息相关的信息。因此,雇主选择适当的方式向员工宣布裁员决定及方案,既能体现出对员工的尊重,也能在最大程度上争取员工的理解与配合。通常而言,公司在宣布裁员方案之前,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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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zanne Gibson 金杜律师事务所新加坡办公室

suzanne亚洲零售投资基金市场正经历重大变革带来的阵痛,市场上出现了两大新的跨境亚洲互通机制以及香港与中国内地重大互认安排。

东盟共同投资计划框架 (ASEAN CIS Framework) 现已达成,旨在推动共同投资计划跨境交易。

如今,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基金经理可以将本国符合条件的基金出售给这三个国家的散户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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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者:黄滔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

huang_tao尊敬的石静霞院长、法学院的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

上周六在纪念沈达明先生诞辰100周年的大会期间,石院长邀请我作为校友代表参加今天的法学院2015年新生开学典礼并讲几句话,我有点受宠受惊,可还是壮着胆子接受了。

记得一个多月前,丁激中老师采访我时请我送给贸大法学院的同学一句话,我当时说了八个字,仰望星空,脚踏实地。今天,我想再次把它送给大家。多年以来,贸大法学院的学生一向以上手快、务实踏实而闻名,可以说是我接触过的所有法学院毕业生中脚踏实地的代表,有时候我甚至担心他们是不是有点太务实了,会不会影响他们今后更长远的发展?所以我今天想重点谈一谈“仰望星空”- 我们的责任和使命。
Continue Reading 负重前行,登峰摘星——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滔在对外经贸大法学院的致辞

作者:陈鑫  程世刚  孙慧丽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

陈鑫程世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施工企业的项目部通常发挥重要作用。项目部不仅收发与业主方的联络文件,对外与各分包方进行沟通和接洽,甚至会直接以项目部的名义签署材料、设备、劳务等合同。但是,就项目部的法律地位及项目部与施工企业的法律关系,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并未进行明确规定,学理上也未形成通说的观点和看法,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做法各异,难免使人困惑。因此,明晰施工企业项目部的法律地位,及其与施工企业的关系,以及对项目部公章使用情形进行分析探讨,对处理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实践经验,提出相关观点,供实务界参考。

需说明的是,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施工企业项目部领取营业执照的情形极为少见。因此,本文仅讨论没有领取营业执照项目部的法律地位,以及项目部对外行为的法律效力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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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继平 张戴旭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2015年8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指导意见》提出,将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更好地发挥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的作用。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指导意见》中的若干重点问题进行解读。

对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指导意见》提出,将取消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时的资本限制,拓展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在此之前,银监会于2014年7月11日发布的《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办发〔2014〕198号)第4条第3款规定,金融租赁公司设立的境内专业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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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青 李显峰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吴青公司新三板挂牌上市的环保条件主要是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第二条第二项下的规定,即公司业务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保、质量、安全等要求。但依据这一规定,根本无法准确把握公司新三板挂牌的环保条件。在实践过程中,中介机构往往参照IPO的相关规定。日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解答公告的形式对新三板挂牌上市的环保条件进行了明确,有效地解决了新三板挂牌环保条件不明的问题。

解答公告中的环保条件一共有五项,这五项既是条件,也是一个具体的核查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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