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虚拟股份计划”的字样越来越普遍地成为许多公司治理体系中常被提起的话题。公司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实现对员工的激励与约束,增强企业对于员工的吸引力。但与此同时,若不能恰当防范员工离职后与公司产生股权激励相关纠纷的风险,股权激励反而会对企业的商业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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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liance
税务争议解决系列 | 透析偷税行为(一)
实践中,如果对经税务稽查程序做出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类别进行统计,偷税行为应是其中占比最高的一类。一旦被认定为偷税,除补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外,纳税人还需承担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涉及刑事责任;而另一方面,偷税行为及其对应的逃税罪,认定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征纳双方一定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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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LP的外国合伙人如何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上)
随着外商投资法的颁布实施以及负面清单管理机制的全面启动,全国各地频出QFLP试点政策,为境外投资者参与中国境内投融资营造了更好的营商环境。通常,QFLP多采用“外国合伙人——境内合伙企业”的典型架构(如下图)。从税务角度,合伙型QFLP相比一般的外商投资企业具有天然的优势。然而,由于国内合伙企业税制尚不成熟,一直以来外国合伙人(通常为企业合伙人)通过QFLP取得收益的税务处理均无定论,各地的税收征管实践差异化明显且不确定性高,其税务处理口径成为QFLP选址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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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N合规转型:痛并快乐着的N种方式
过去的2020年,疫情催化下,直播行业进一步爆发式发展。一时间,企业家、央视名嘴、明星、网络红人轮番“上网”,“直播”成为当仁不让的风口。网络直播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着实“乱花渐欲迷人眼”。从某知名网红主播销售的某传统食物疑为假货,到某知名主持人带货涉嫌刷单,再到某走红脱口秀演员双十一直播被曝虚构数据、购买流量,频发的乱象为这一新兴产业的发展打上了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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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合规要求摘要
作者:吴青 合规业务部 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7年7月我们就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公开曾经写过一篇文章,探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公开如何才能“更环保”。之后的三年间,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废法都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三部法律对企业相关环境信息公开都增加了新的规定。另外,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也提到,“十四五”时期将推动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1]。
鉴于相关法律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规定了新义务,相关政策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对涉及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进行了梳理(具体见附表),并就相关内容摘要如下。Continue Reading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合规要求摘要
“保密协议”争议境外仲裁的法律与实务(续一)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化,中国企业“以市场换技术”的发展策略在大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亦不可避免地使自身陷入了被指控侵犯知识产权或技术秘密的大量争议,其中比较典型的一类争议即为“保密协议”争议。金杜律师事务所张守志律师团队曾在《“保密协议”争议境外仲裁的法律与实务》[1]一文中较为全面地阐述了“保密协议”争议境外仲裁的实体与程序问题,并就仲裁案件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措施提出了相应建议。作为对《“保密协议”争议境外仲裁的法律与实务》的补充,本文旨在对近年来“保密协议”争议境外仲裁中出现的新的争议类型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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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与上市公司系列(五):IPO股东信息披露新规之十问十答
新年伊始,A股IPO审核趋严且新规频出。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分别于2021年1月29日和2月5日出台《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和《关于启动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在试点注册制的背景下,这无疑是践行“零容忍”和“建制度”的重要一环。随后,为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继续平稳推进,中国证监会又重磅推出《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IPO股东信息披露新规”或“《指引》”)。IPO股东信息披露新规剑指“突击入股”、“影子股东”等A股IPO中的重要事项,引起了业内人士强烈反响。本文将以问答形式从A股IPO企业及PE基金的不同视角对《指引》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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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雾中的“伏地魔”|雪茄等烟草制品走私犯罪实务研究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民高端奢侈消费趋势日益扩大,“品洋酒”、“抽雪茄”等逐渐成为新风尚。目前,我国是高端雪茄等烟草制品的消费大国,主要的进口/进境国包括古巴、巴西、瑞士、德国、丹麦、多米尼加共和国、尼加拉瓜、洪都拉斯等,相关顶级雪茄品牌主要有来自古巴的高希霸、乌波曼、罗密欧与茱莉叶,以及来自多米尼加共和国的大卫杜夫和来自巴西的丹纳曼等等。明晰烟草制品进口/进境的正面监管规定和定性、定量实操要点,无论是对执法者、经营者还是消费者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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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析修订,再划重点——《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解读
2020年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参见我们此前文章《平台竞争,监管加速》)。3个月来,实务界、学界、业界高度关注,在整体肯定的同时,也有不同声音提出质疑。与此同时,国内互联网平台领域出现了又一起标志性反垄断诉讼,一系列涉互联网平台反垄断执法调查也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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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后,能否继续履行? ——上海市司法实践的大数据分析及给用人单位的建议
“一个国家的解雇制度,不仅仅是解雇制度的自身问题,也决定了该国的整个劳动法制的走向”[1]。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下,我国立法充分保障了劳动者选择救济途径的自主权。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失业保障制度等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劳动者选择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作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救济方式的必要性似乎在不断降低,但是实践中仍有不少劳动者选择这一救济途径,尤其是工资较高或再次就业存在一定困难的劳动者。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法院原则上应当予以支持,但需要进一步判断劳动合同客观上是否能够继续履行。然而,目前尚无明确可以判断能否恢复劳动关系的法定标准,为此司法实践中法院大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从多种角度进行综合评定。本文主要阐述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并对上海市的相关司法案例进行了大数据分类和分析,以探求司法实践中如何判定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后能否继续履行,并为用人单位提供了些许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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