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志刚、鲁珊珊、金晶、魏臻,金杜律师事务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于 2021年6月2日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治理准则》充分立足我国国情,同时吸收借鉴了《二十国集团/经合组织公司治理原则》中的一些良好做法。《公司治理准则》全文共11章117条,从多方面对银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进行了细化的规定,明确了各治理主体的职责,强化了公司治理机制运行的规范性。本文以商业银行为切入点,回顾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历史沿革,并探讨此次《公司治理准则》的突破和创新。 Continue Reading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突破和创新——以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为视角

作者:景云峰李政浩、李慧斌、周隽兴,金杜律师事务所

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下称“《反外国制裁法》”或“本法”)正式颁布实施。本法的出台为我国依法反制外国歧视性限制措施进一步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和法治保障。与此同时,在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化的背景下,如何做到依法应对外国制裁的同时,又能确保海外投资安全以及国际化供应链稳定,成为了摆在中国企业面前的一道难题。本文将从企业视角出发,就实操层面的热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合规应对建议。 Continue Reading 企业如何理解和遵守《反外国制裁法》——重点解析、热点问答和实操建议

作者:宁宣凤吴涵蒋科、张子谦、万慧,金杜律师事务所

根据大英百科全书的定义,算法是在有限的步骤中生成问题答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系统程序。算法在大数据时代之前就已经被广泛应用,理论上包括机械原理、逻辑思维和社会规则等都能纳入算法的范畴。但随着大数据时代和智能时代的交叠,AI算法得到普遍应用。

人类使用AI算法的初衷在于辅助或部分代替人类决策,使生活变得更加便捷和智能。AI算法作为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分析等技术的核心要素,确实地推动人类生产生活的变革。但同时,AI算法作用过程和决策机制较为隐蔽甚至不便于人类思维理解,有时类似密不透风的“黑匣子”——这导致其被滥用的风险骤然提升,最终可能与使用初衷背道而驰。信息茧房、大数据杀熟、算法歧视等事件的层出不穷也让人们对看似理性、中立的算法进行反思。在此背景下,各国政府开始尝试对算法进行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在整体层面上,设立AI的伦理原则,将算法的发展方向框定在“对人类有益”的范围之内,而在各类应用场景中,提出算法透明、公正、保证算法的“可信度”等细致要求。

本文将从作为底层逻辑的AI算法开始,从技术特征和适用场景两个维度探讨国际社会所监管的AI算法类型,对各国算法规制的重点进行介绍。之后,本文将从各国采用的AI算法监管方式入手,以事前、事中、事后三个角度进行剖析,分析各类方法的优劣。 Continue Reading 算法治理系列之——智能时代的算法治理

作者:栾剑琦、王嘉麟、易忠云、石云海,金杜律师事务所

2021年6月2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实施《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在吸收借鉴国际良好实践、系统整合完善银行业与保险业公司治理监管核心规范的基础上,确立了银行保险机构共同遵循的公司治理纲领性监管指引。 Continue Reading 简析《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作者:王兴华、徐家兴、萧君、富江洲,金杜律师事务所

在上一回中,我们已经介绍了保密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对竞标交易流程所起的规制作用(对于上回内容,请点这里)。在正式的竞标项目中,卖方通常还会通过竞标流程函(Bid Process Letter)来规制由数个或数十个竞标人参与的复杂交易流程。

如名字所昭示的,流程函的主要作用是要告诉竞标者如何参与竞标,投标的内容和时间安排等。虽然以上内容听上去更像是程序性的事项,但流程函对于卖方如何有效地组织竞标销售流程以产生最优价格,并保留卖方对交易流程的控制权和避免潜在责任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Continue Reading 美国并购实战指引 第二回 竞标销售流程和竞标流程函

作者:宁宣凤吴涵蒋科、刘阳璐、张凯勋、姚敏侣,金杜律师事务所

事实证明,数据安全是当前国家间实力博弈的重要战场。据华盛顿当地时间6月9日消息,美国白宫签署行政令,宣布撤销此前于2020年由美国前任总统颁出的对T公司、W公司等多款母公司在中国的移动应用程序禁令。纵观行政令全文[1],有媒体指出此举并不意味着美国已经放弃了对中国应用“以安全为由”的审查、阻拦乃至封锁。[2]新签署的行政令还要求美国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对可能影响美国国家安全和敏感数据(包括身份信息、健康和基因信息等)安全构成风险的“外国敌手(foreign adversary)”的应用程序开展评估,并视情况采取必要措施。该行政令被部分西方媒体解读为“美方对华政策的最新风向”[3]

如此同时,据全国人大北京时间2021年6月10日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经历三轮审议,已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正逢其时、掷地有声,作为我国数据安全领域内的“基础性法律”和我国国家安全领域内的“重要法律”[4]《数据安全法》积极回应了时下国内外数据竞争和保护的关键问题,给企业数据经营合规、以及进一步的数据资产化治理与发展提供指引。 Continue Reading 利刃出鞘:《数据安全法》下中国数据保护路径解读

2021年6月11日, 深圳市正浩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正浩创新”)宣布完成B轮融资,本轮融资金额超过1亿美金,本轮融资后,公司估值达10亿美金。本轮融资由红杉资本牵头领投,高瓴创投、中金公司和微禾资本等投资机构联合跟投。 Continue Reading 正浩创新完成超过1亿美金B轮融资

作者:冯晓鹏、邓惠、马聪

2021年6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第三次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下称“《自贸港法》”)。这是自2018年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以来,在3年理论探索和实践积累基础上在国家层面进行专项立法,在法律层面上明确了海南自贸港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把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财政财税制度、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和综合措施等六大核心板块一系列重大制度改革和试点措施纳入了法律制度框架,为自贸港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全周期、高位阶的法治指引和保障,为完成自贸港封关运作筑实了法律基础。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高位阶法律,《自贸港法》的颁布解决了海南自贸港缺乏“基本法”的问题,标志着海南自贸港建设和管理迈入新阶段。

下面我们将从《自贸港法》颁布的现实意义、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回应和深化、对自贸港未来建设的引领等三个方面评析这部“基本法”的里程碑意义。 Continue Reading 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依法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评析

作者:杨凯章

中国的对外投资已从早期的“并购热”进入成熟期,进入并购交割后的整合、管理和运营阶段。鉴于近期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和不断变化的政治经济环境,许多企业不得不进行重组,以适应全球新格局。在此过程中,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地位的持续提升,中国企业势必需要面对管理大型国际公司方面的各类复杂问题,包括处理横跨不同司法辖区的企业跨境不当行为,从轻微的内部违规和道德瑕疵,到严重不当行为,再到刑事犯罪行为(如欺诈、贿赂、腐败等白领犯罪),不一而足。

本文将结合近期的相关案例经验,就如何安排、计划和管理国际白领犯罪调查提供若干实务指引。 Continue Reading 白领犯罪:管理好国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