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青 张帆 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8年12月27日,“常州外国语学校毒地案”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再次引发了社会对土壤污染的关注和高度重视。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污染防治法)在我国正式施行,这对我国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具有重要意义。而研究探讨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的环境执法问题既是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重要保障,也是相关义务人履行好法定义务,保证守法合规的必须。 Continue Reading 《土壤污染防治法》施行后,如何进行环境执法?

作者:段桃 刘响 金杜律师事务所

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常见的情形是一方为税务机关,另一方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税务争议也通常发生在这两方之间。个人有可能以不同身份参与到税收法律关系之中,也存在产生涉税争议的可能性。本文尝试选取个人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常见的几个身份进行分析,并对其中风险加以提示。 Continue Reading 税务争议解决系列丨不可忽视的个人涉税争议

作者:陈博志 金杜律师事务所

自2013年1月实施内幕消息披露制度以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会定期审查公司公告,特别是盈利预告、盈利预警等内幕消息公告。 Continue Reading 香港上市公司及时披露内幕消息的重要性

作者:杨晓荃 孙述琳 金杜律师事务所

一、金融开放化进程下跨境资产证券化的蓬勃发展

以1978年为起点, 40年改革开放历程推动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领域呈现全面发展、多点突破的崭新局面, 金融开放作为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亮眼篇章, 包括支付清算、债券投资、信用评级等领域开放化程度不断加深, 推进我国包括金融监管规则在内的金融基础设施与国际接轨。 Continue Reading 放眼眺望, 诗和远方——跨境资产证券化的市场探析与未来展望

作者:谢晓东 石璧宁 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8年12月7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政府)颁布《2018年税务(豁免基金缴付利得税)(修订)条例草案》(《草案》),以引入针对现时适用于合资格私募基金的利得税豁免的修订。《草案》旨在应对欧洲联盟理事会(欧盟)对于香港基金税务制度存在分隔措施(ring-fencing)的疑虑。目前,在基金层面,仅境外(而非境内)基金(除境内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外)可享有利得税豁免。在投资层面,投资私人公司的境外基金只可在该等公司在海外(而非本地)注册成立的情况下享有税务豁免。 Continue Reading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布《2018年税务(豁免基金缴付利得税)(修订)条例草案》

By Xu Ping, Yao Lijuan (Jennifer), Zhang Dai    King & Wood Mallesons

On December 6, 2018, the 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MII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 released the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 on Admission of Road Motor Vehicle Manufacturer and Products (“New MIIT Rule”), which will take effect from June 1, 2019. Continue Reading Highlights in New MIIT Rule on Auto Admis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