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青 张帆 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8年12月27日,“常州外国语学校毒地案”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再次引发了社会对土壤污染的关注和高度重视。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污染防治法)在我国正式施行,这对我国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具有重要意义。而研究探讨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的环境执法问题既是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重要保障,也是相关义务人履行好法定义务,保证守法合规的必须。 Continue Reading 《土壤污染防治法》施行后,如何进行环境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