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8年3月5日,在《商法》最新公布的2017年——2018年度大奖榜单中,金杜律师事务所连续第五年蝉联“卓越律所(中国)”和“卓越综合实力律所(中国所)”两项大奖。收获这两项大奖之外,金杜还在反腐败及合规、航空、银行及金融、资本市场、竞争及反垄断、争议解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业秘密)和并购这八个领域,分别获得“卓越律所”大奖,其中多个领域也是连续多年保持此项荣誉。 Continue Reading 金杜连续第五年获《商法》“年度卓越律所”及“年度卓越综合实力律所”双奖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8年3月5日,在《商法》最新公布的2017年——2018年度大奖榜单中,金杜律师事务所连续第五年蝉联“卓越律所(中国)”和“卓越综合实力律所(中国所)”两项大奖。收获这两项大奖之外,金杜还在反腐败及合规、航空、银行及金融、资本市场、竞争及反垄断、争议解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业秘密)和并购这八个领域,分别获得“卓越律所”大奖,其中多个领域也是连续多年保持此项荣誉。 Continue Reading 金杜连续第五年获《商法》“年度卓越律所”及“年度卓越综合实力律所”双奖
作者:戴月 赵天沅 项潇雁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2018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规定》”)正式施行。继2017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报核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审查规定》”)两个司法解释后,《执行规定》对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及仲裁裁决撤销、不予执行案件的实践操作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制。 Continue Reading 支持与监督并行:新规下的仲裁裁决执行

2018年以后疾病的诊疗方法可以采用计算机模块进行专利保护。
“专利法”在规定发明创造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同时,出于人权、国家政策等方面的考虑,规定了一些科学和技术领域不能被授予专利的领域。其中第25条明确规定“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专利法作出上述规定的考量在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涉及基本人权的保障和社会整体福利的提升。如果给予某些“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垄断实施权,则会阻碍医生自由实施治疗的权利,最终导致某些病患得不到好的治疗。 Continue Reading 透过案例看医疗器械领域专利保护的重大进展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8年3月2日,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夏航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成功发行A股并上市(股票代码:002928,股票简称“华夏航空”)。华夏航空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为4,0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64元,募集资金总额超过8.35亿元。华夏航空是中国支线航空第一股,同时也是A股第七家航空公司。 Continue Reading 华夏航空实现中国支线航空第一股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8年3月1日,在2018《国际金融法律评论》亚洲大奖(IFLR Asia Award 2018)颁奖典礼上,金杜律师事务所以在创新力和综合实力方面的卓越表现,荣获中国和澳大利亚两个法域的 “年度最具创新力律师事务所”大奖。这也是金杜继荣获《金融时报》(Financial Times)和《中国法律商务》(China Law& Practice)两个媒体授予的最具创新力律所大奖之后,荣膺的又一个国际权威媒体在创新力方面的重要奖项荣誉。 Continue Reading 金杜荣膺“年度最具创新力律师事务所”大奖
By Mark Schaub Atticus Zhao King & Wood Mallesons’ Corporate group
On 27 February 2018, Shanghai Municipal Economic Information Commission (SMEIC), Shanghai Municipal Public Security Bureau (SMPSB) and Shanghai Municipal Transportation Commission (SMTC) jointly issued the Shanghai Regulations on Intelligent and Connected Vehicles Road Testing (Trial) (“Shanghai Regulations”)[1]. Continue Reading Shanghai Issues Regulations on Self-driving Cars Road Testing
作者:罗华 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业务部
“海外直通车”栏目展现金杜作为立足亚太的国际律师事务所海外办公室风采,由金杜海外办公室合伙人提供不同国家的法律解析。
浅谈美国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探讨其在中美交易实务中某些挑战的解决方案。
在中美跨境交易实务中,常常遇到中方要求美国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情况。例如,中国公司上市时,中国监管机构要求发行人提供针对其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作为其上市申请材料的一部分。此类意见书要求律师发表意见的范围非常宽泛,如果针对的是美国子公司,则此类意见书在美国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原则下和约定俗成的实务中,不完全具有可操作性。此文对在商业交易中美国法律意见书出具的基本原则和通行做法进行一些基本介绍,并据此解析中美法律意见书出具实务里出现的一些问题,希望能通过增进大家对交易中涉及的美国法律意见书的了解,共同探索寻找在中美交易中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Continue Reading 海外直通车丨此“意见”非“彼意见”
作者:戴月 卢奕辰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2018年2月5日的《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评论,其中有一句话让人印象深刻——“再完善的制度也需要监管者不失毫分地严格执行,才能真正落在实处,否则就形同虚设。”
银监会、各地银监局(以下简称“监管机构”)的每一单处罚都透射着监管层的政策导向。在本文中,我们结合自身的经验,梳理监管机构的执法思路,并分享我们帮助客户应对行政机关执法的经验,一方面,帮助银行客户更好地配合监管机构调查案件事实,另一方面,帮助银行客户更充分地利用自身享有的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法定权利——从短期看,以积极的姿态正确面对执法,最大程度降低损失;从长期看,更加合法地开展业务,避免自缚手脚、画地为牢。 Continue Reading 面对处罚,银行正确应对
作者:叶永青 赵文祥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2018年2月19日,OECD发布了关于《防止滥用投资移民计划规避CRS信息交换》(Preventing Abuse of Residence by Investment Schemes to Circumvent The CRS)的咨询文件,旨在向公众及利益相关方征求意见,以出台进一步措施规制滥用投资移民计划规避CRS信息交换的行为。
2018年,全球CRS信息交换即将全面展开。今年9月,我国也将与其他国家/地区进行首次CRS项下的信息交换。考虑到OECD在CRS信息交换制度建设和实施中的重要作用,该咨询文件对于未来各国CRS信息交换规则的落地和执行具有风向标意义,对于纳税人针对CRS事项展开的相关税收安排和筹划,也有重要参考价值。 Continue Reading 投资移民规避CRS信息交换恐成明日黄花
By Matthew Austin, Mark Upfold, Katherine Vines and Josh Saville. King & Wood Mallesons
Regulation has often been the tool of choice when it comes to managing water given its status as an important natural resource in Australia. Over the coming years water regulation in Australia is set to continue on a path of further reform, with a wide range of Federal, State and Territory reforms recently announced in a bid to shape the regulatory landscape, provide fresh market opportunities and see new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delivered.
This alert provides an overview of current water reforms and initiatives across Australia. For more information or to discuss any of the items mentioned in this alert, please contact any one of our KWM water contacts. Continue Reading Australian Water – A stream of reviews and reforms in the pipe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