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商品归类错误可能会引起不同的法律责任,这里先举两个案例:
案例一:某大型外商投资企业(“A公司”)从德国进口72.6吨乙烯胶粉。A公司在向海关申报该批货物的名称为乙烯胶粉、货物商品编码(“HS编码”)为29012100。此后,受理申报的海关提取了该票乙烯胶粉的样品送检,经海关化验中心出具的化验鉴定书显示,该批货物为以醋酸乙烯为主要成分的聚合物,归类参考意见为HS编码:39052900。同时,经海关调查A公司此前曾以同样方式进口乙烯胶粉合计三票。最终海关认定A公司的行为构成申报不实,根据相关规定对A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据有关媒体报道,某知名外资企业(“B公司”)的采购人员在审查本公司向海关申报进口原料的有关文件时,发现了国外供应商提供的商业发票中HS编码为1302开头,这一编码当时对应的税率为20%,而B公司进口时向海关申报所用的HS编码为3302开头,该编码当时对应税率为15%。据海关认定,虽然采购人员知道以1302开头的HS编码才是B公司实际进口货物的正确编码,但B公司仍继续使用原来的商品编码向海关伪报这批货物,并在此后的近30个月的时间里沿用了这一错报HS编码。最终,查获该行为的海关缉私部门认定B公司偷逃应缴税款总计100多万元,涉嫌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并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