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其他14个亚太国家签署了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下称“RCEP”)。该协定覆盖了经济体量和贸易总额均占全球总量约30%的区域,其正式签署标志着全球体量最大的自贸区成功起航,也为深受新冠疫情影响的地缘经济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Continue Reading RCEP为跨境电商带来了哪些机遇?

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引发了国内外企业的“裁员潮”。随着疫情在全球的持续蔓延,尽管国内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部分行业的企业仍然面临着较大的生产经营压力,不得不考虑进行裁员。面对疫情对劳动关系领域带来的新挑战,自今年3月以来,全国各地裁审机构接连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相关指引,其中涉及企业受疫情影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这一类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原则,释放出相关劳动争议裁审尺度的新信号。
Continue Reading 疫情之下,企业裁员新风向

金杜律师事务所和金杜法律研究院联合发布《金杜知识产权经典案例集》(英文版)。本案例集收录了2013年至2020年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诉讼团队经办的大量经典案例及其分析,其中包含了众多被最高人民法院选为“年度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或被各地方法院评选为“年度典型知识产权案件”和“年度知识产权创新性案件”的案件。全国各地法院对这些案件做出的判决展示了中国近年来在版权、商标、专利、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垄断与竞争领域的司法审判理念和实施标准,有些判决对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实践和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Continue Reading 重磅发布:《金杜知识产权经典案例集》

契约型基金的非常态退出往往涉及到基金合同的解除。如果因管理人根本违约,投资人解除基金合同似乎相对容易理解。但,如果管理人违约情节轻微,甚至没有违约,纯系底层投资风险导致投资退出的困难,投资人可以要求解除基金合同吗?或者甚至说,在基金合同尚未到期,底层到期履行与否尚不明朗的情况下,投资人有可能解除基金合同吗?本文就围绕这些议题,和您探讨一二,并将解除后的法律后果留待下期讨论。
Continue Reading 基金争议解决(六):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如何解除?

2020年12月2日,中国恒大集团(3333.HK)分拆下属物业服务板块控股公司恒大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恒大物业”)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红筹上市,股票代码为6666.HK。本次恒大物业全球发售定价为每股8.8港元,绿鞋前共发行约16.2亿股,基础发行规模总额达到142.7亿港元,是截至目前发行规模最大的物管企业IPO项目。

恒大物业系中国物业管理龙头企业,已签约并服务1354个项目,覆盖32个省级行政区。恒大物业上市后,将成为恒大系除中国恒大(3333.HK)、恒大汽车(0708.HK)、恒腾网络(0136.HK)外的又一香港上市资本平台。

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中国法律顾问,为恒大物业上市前引入235亿港元战略投资者、上市准备中分拆重组及合规整改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助力发行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分拆上市。

本项目的主办合伙人为王立新孙昊天,项目核心团队成员包括李楠、王宁等。

恒大物业港交所敲钟仪式

“通道业务”是信托公司此前的常见业务,但一直以来因涉嫌规避金融监管而颇受争议。2018年4月27日出台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资管新规》”)禁止金融机构开展通道业务,但为确保金融市场平稳过渡,《资管新规》设置了过渡期及“新老划断”原则。在过渡期内,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应否认通道业务的效力。2020年6月,上海金融法院判令某信托公司在通道业务中承担赔偿责任,此案被业界称为通道担责“第一案”(下称“本案”),引起广泛关注。但是,事实究竟为何?通过对本案判决的梳理,我们倾向于认为,法院并未否认过渡期内通道业务的有效性,亦未突破《2019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下称“《九民纪要》”)确立的裁判思路,但法院同时认为,即使是通道业务,信托公司也必须履行最低限度的勤勉尽责义务。
Continue Reading 通道之“痛”?——浅析信托通道业务判赔“第一案”

新国家安全视野下,为了有效强化人类遗传资源监管,《生物安全法》、《民法典》以及《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已呈现“三箭齐发”之势。近期更是伴随着号称“生物安全第一案”的发生,人类遗传资源法律风险受到了广泛关注。本文旨在通过介绍人类遗传资源领域的最新监管政策与法律责任,面向中外企业提示合规红线及风险管理建议。
Continue Reading 浅析“生物安全第一案”与人类遗传资源合规风险防范

近年来,随着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美国等国家在贸易管制领域的执法活跃度提高,多边贸易体制面临严峻挑战,不少国家的企业在国际交往和跨国经营活动中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和限制,这不但引起了企业、社会的广泛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越来越重视贸易管制领域的相关立法工作。
Continue Reading 进出口监管最新动态评析 ——贸易管制专刊(2020年11月刊)

在经历跨度长达两年多的两次征求意见后,2020年9月22日,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了《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1](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旨在规范医药代表的学术推广行为,并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MAH”)对其聘用或授权的医药代表的备案及管理责任。
Continue Reading 殊途同归——中日医药代表新规比较

最高法院于2020年11月9日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部分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下称“《新担保解释(稿)》”),本文接着对该解释稿第二部分——保证合同部分的新规定进行简要梳理。
Continue Reading 民法典担保司法解释确立了哪些主要新规?——保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