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2019年和2020年,我国科创板及创业板相继迎来注册制时代。

2022年2月27日,《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执业细则》(以下简称《执业细则》)正式生效,对资本市场“守门人”之一的律师提出了较过往更严格的业务要求。事实上,自注册制实施以来,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其他中介机构的相关指引性规则均在逐渐完善,各中介机构绷紧审慎履职之弦,筑牢责任之堤,切实担起“守门人”重任已是题中应有之义。

本文试图对《执业细则》的要点进行分析和解读,并结合注册制下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的整体趋势,为资本市场活动的各参与主体提供一些思考。
Continue Reading 《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执业细则》生效——谈谈“守门人”职责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3月30日,证监会又双叒叕在周五晚重磅推出《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意见》”),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创新企业在中国境内发行存托凭证或者股票的试点工作。同日,证监会在官方网站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创业板首发办法》”)的修改公开征求意见,修改的主要目的是允许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时可以无需满足盈利测试标准以及无需适用“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标准。
Continue Reading 新政环境下创新企业如何决策境内资本运作路径

Article written by KWM Finance team in Madrid

作者丨金杜马德里融资团队

In April 2017, the EU Council approved new rules on prospectuses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access to financial markets for companies, in particular SMEs (Regulation (EU) 2017/1129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the Council, the “Prospectus Regulation”).

2017年4月,欧盟理事会批准招股说明书新规定,以改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金融市场准入制度(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17年第1129号条例(欧盟法规)《招股说明书规定》)。
Continue Reading 欧盟理事会通过新的招股说明书规定

作者:王军, 苏萌, Richard Mazzochi (马绍基), Minny Siu (萧乃莹), 贾之航, Jessie Ng (吴颖敏) 及 席索迪  金杜律师事务所

继“沪港通”和“深港通”之后,“债券通”的成功上线成为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又一重大突破。

概述

紧随MSCI将中国A股纳入其新兴市场指数和其他重要全球指数[1]之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回归20周年之际,万众瞩目的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简称“债券通”)北向通交易在今天顺利上线,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和对外开放新的里程碑。
Continue Reading 从股票到债券——内地与香港“债券通”北向通交易正式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