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建雯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在
《2015年重点医疗医药政策梳理——药品篇》中我们已经对药品定价、药品集中采购等药品政策作了具体分析,本文将着重从公立医院改革、社会办医、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行政审批取消、医疗与养老服务结合及外商投资医疗机构五个方面梳理2015年医疗方面的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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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韦理察 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
中
国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移动电话/设备(包括智能手机、智能平板电脑以及智能手表)时常常发现这些电话/设备安装有预置的应用软件。这些应用软件可能对实现电话/设备的功能有重要的作用,或者也可能是制造商/经销商为了向用户提供增值服务/功能而安装的。但是,中国用户对于这些电话/设备中的某些预置应用软件的担忧也在日益增长,一些用户称这些应用软件可能具备一些他们并不想要的功能,例如监视甚至窃取他们的个人信息或者产生不必要的流量。这些用户希望在购买时可以首先被告知这些应用软件的存在,并且需要时可以删除这些软件。目前在一些案件中,已有就这些预置应用软件而提起的诉讼。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政府针对预置应用软件出台指导性法规也就不足为奇了,下文将对此进行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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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dmund Wan Nicole Parlee 金杜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
试
想如下情形:双方当事人因协议产生争议,该协议包含仲裁条款。另外,双方在一方当事人公司注册地进行了仲裁,在仲裁中另一方当事人对该公司提出了清算申请。仲裁庭对该面临破产的公司做出了仲裁裁决。该公司在香港拥有资产,而债权人现在想要行使其权利。由于香港法院对仲裁裁决大方执行,其做出的清算判决可能会给外国清算人和这家外国公司的其他债权人带来很大损失。
本文将讨论如下问题,即债权人有权依据仲裁裁决行使其对濒临清算的外国公司在港资产享有的权利,而该行为有可能会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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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ul Stothard Alexis Namdar 金杜律师事务所伦敦办公室
自
20世纪70年代以来,伊朗一直受到联合国、美国和欧盟的联合制裁,但是继今年7月伊朗与欧盟和“P5+1”(英国、法国、德国、美国、中国和俄罗斯)达成历史性的协议之后,如今正准备放松其中大部分制裁。来自这些国家及相关司法辖区的投资者的外国投资可能具有一定的政治敏感性,投资涉及伊朗核心产业时尤为如此。保护外国投资者不受伊朗国家/国有企业的非法干预可能极其重要。
本文旨在为放松对伊制裁后的潜在投资者提供一个详细指南,重点部分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