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Mark Schaub, Serena Guo KWM Overseas Office

A number of offices operated by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in China have been recently visited by the Ministry of Public Security or its local bureaus (“PSB”) officers for operating in a non-compliant manner. Such organizations have been urged by the PSB to establish NGO Representative Offices if they wish to operate in China long term.
Continue Reading Management of Non-Registered NGOs in China

2021年8月18日,格科微有限公司(GalaxyCore Inc.)(简称格科微,股票代码:688728)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本次格科微发行股份总数为249,888,718股,发行价格为14.8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5.93亿元。

格科微是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半导体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之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为CMOS图像传感器和显示驱动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本项目系红筹架构企业直接登陆科创板IPO的又一代表性案例,也是首家红筹民营控股企业在A股发行股票并上市。

本项目中,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对项目中涉及的众多法律问题进行深度论证分析并提供解决方案,包括上市方案论证、红筹架构公司治理与投资人保护、员工期权激励方案及行权、专利诉讼等,助力格科微圆满完成本次发行上市。

本项目的主办合伙人为龚牧龙杨振华,项目团队成员包括张昊、薛晟、张莹、谢道臻。

作者:吕膺昊 杜睿 鲁珊珊 金杜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部

在《海外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概览》(一)中,我们对西班牙、德国和越南的可再生能源投资法律环境进行了介绍,本文将重点介绍葡萄牙、爱尔兰和墨西哥的外资审查制度、可再生能源项目审批、可再生能源补贴三个方面的政策制度,供各位读者参考。
Continue Reading 《海外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概览》(二) ——葡萄牙、爱尔兰、墨西哥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概览

从全球范围看,欧盟对个人数据采取的保障措施无疑是非常完备且严苛的。2018年5月25日,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正式生效,这部被视为“史上最严”的数据保护法规自其制定伊始便受到广泛关注。GDPR的出台,为全球数据贸易与数据流动带来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作为欧盟对外输出的数据监管框架工具,GDPR在影响消费者和企业的同时,也成为世界各国在数据保护立法方面学习的范本。
Continue Reading 我们应该羡慕欧盟国家对个人数据的绝对保护吗?

作者:刘新宇 郑银莹 郭欢 孙兴 张波 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业务部

 

 

. 最新政策解析 海关

  1. 《关于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91日起实施

所谓公式定价,是指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所签订的合同中,买卖双方未以具体明确的数值约定货物价格,而是以约定的定价公式确定货物结算价格的定价方式。2021年6月18日,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44号公告”),并将于9月1日起实施,2015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审定完税价格有关规定的公告》(以下简称“15号公告”)同时废止。44号公告修改要点如下:
Continue Reading 进出口监管最新动态评析 ——海关、外汇与贸易管制(2021年8月刊)

作者:刘婷 黄丹丹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规业务部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下简称“新《安全生产法》”)。
Continue Reading 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合规管理的影响

随着新冠疫情给全世界带来的影响,各国对生物医疗的重视提高到前所未有之水平,纷纷在生物技术的研发、人才、创新等方面加大投入。中美战略竞争日益加剧,美国为保住其在各项产业的顶尖优势,相继出台了诸多遏制中国的法案,生物医疗产业作为重要的新兴技术与关键技术密集的领域受到了极大的关注。我们也观察到越来越多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生物技术、化学、装备制造等行业中的企业受到了美国贸易管制相关的处罚,不排除美国基于竞合态势,对中国生物医疗领域相关企业将采取进一步的打压。
Continue Reading 中国生物医疗产业面临的贸易管制困境与应对初探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が2つの実用新案権侵害係争事件について下した終審判決では、訴えられた侵害者が販売の申出の権利侵害行為のみを実施したとしても、侵害の停止以外、損害賠償の民事責任を負うことが明確になった。
Continue Reading 販売の申出による権利侵害も賠償責任を負うと最高人民法院に明確化された

Recently,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PRC (“SPC”) ruled in the final judgments of two cases of infringement upon utility model patents that even if the infringer had only committed the infringement conduct of offering for sale, it should be also held liable for the damages caused to the right owner in addition to ceasing the infringement.
Continue Reading The SPC Rules that the Infringer Only Offering for Sale the Accused Product Should be Also Liable for Dam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