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天华 山本雄一郎 马啸驰 公司业务部 金杜律师事务所

株式会社是日本最常用的公司形式[1],具有出资人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公司发行股份等与中国的股份有限公司相同的特点。株式会社有“大公司”[2]及“中小公司”的区分,不同类型的公司有不同的治理结构,与中国的“股份有限公司”也存在不同之处。
鉴于在日本的外资企业以中小公司为主,本文将围绕中小公司的治理结构,对株式会社的治理结构等基本知识进行梳理,并就外国公司在管理其日本子公司时需要注意的实际问题进行说明。Continue Reading 日本株式会社的治理结构

2017年7月我们就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公开曾经写过一篇文章,探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公开如何才能“更环保”。之后的三年间,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废法都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三部法律对企业相关环境信息公开都增加了新的规定。另外,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也提到,“十四五”时期将推动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