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熊进 曾嘉 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并购

xiong_jin2014年中国对外投资趋势概览

无论从投资总量的增长趋势、国别和产业多元化以及交易的复杂化还是从监管的发展来看,2014年毫无疑问都是中国海外投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

1——9月份,中国对外投资已经达到849.2亿美元[1],全年对外投资可能超过或者接近1200亿美元,因此将接近或者是超过同年境外投资者对中国大陆的直接投资。[2] 这意味着中国将完成从过去的净资本输入国向“世界投资人”的角色转变。此外,2014年中国对外投资还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投资目标国家/地区较以往更加多元化,除了英美两个“资深”发达国家外,澳、法、德等经济体也吸引了中国企业的大量投资,中国企业也广泛涉足中亚、拉美以及非洲等发展中国家经济体,对各国家相关行业的投资也各有侧重;投资领域更加多元化、行业构成更加齐全,从传统能源矿业一枝独大逐步向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TMT(科技/媒体/通信)、农业等多个领域拓展,新能源、医疗卫生以及文化娱乐也占据了一定投资规模,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投资主体的结构逐渐优化,从以前国企一统天下的局面,发展到现在私营企业在投资项目数量上赶超国企,投资金额差距慢慢缩小的态势;交易的结构日趋复杂化,中国投资者日趋成熟并充分利用市场化的交易和融资安排;对外投资监管大幅松绑,国务院、发改委、商务部、外汇局以及证监会在今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境外投资相关的方面的法规政策[3],进一步简化了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审批监管流程。
Continue Reading 中国境外投资:2014年回顾及2015年展望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随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的推开,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贯彻执行,新一轮司法体制和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已经全面启动并有序推进,在此背景下,律师事务所诉讼业务应如何发展才能适应司法改革的要求?我们的看法是:
Continue Reading 司法改革背景下的展望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根据2014年12月30日中国债券信息网和中国货币网发布的公告,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汇丰中国”)在金杜大力协助下将通过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特殊目的信托发行汇元2015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项目”)。该项目是首单外资银行作为发起机构所发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该项目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
Continue Reading 金杜成功协助汇丰中国发行首单外资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

作者:张保生 周伟 何春艳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

zhang_baosheng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行政和解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行政和解办法》的出台是我国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争议解决制度探索与创新的重大举措,对于灵活行政监管方式、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证券市场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和解办法》的出台背景

证券行政和解,是指中国证监会在对行政相对人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行为进行调查执法过程中,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与其就改正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消除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不良后果、交纳行政和解金补偿投资者损失等进行协商达成行政和解协议,并据此终止调查执法程序的行为。
Continue Reading 证券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4年12月26日,金杜律师事务所于北京办公室成功举办了“金•睿”资管沙龙第一期午餐交流会。

“金•睿”资管沙龙是金杜律师事务所结合新型金融业务发展的需求,为广大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银行私人理财业务等主体度身打造的客户交流平台,旨在以与客户当面交流的方式,讨论最前沿的市场热点话题和操作实务涉及的法律问题,同时将金杜在资管方面的经验和心得分享给众多客户。
Continue Reading 金杜成功举办“金•睿”资管沙龙首期午餐会

作者:赵炎 段桃 金杜律师事务所税务

zhao_yan段桃根据中国税法相关规定,一般来说,自然人股东转让境内企业股权,应按20%的税率就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了应对股权转让新形式的不断涌现和进一步完善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管, 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期颁布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第67号)。该公告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原相关规定(国税函【2009】28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同时废止。

67号公告主要内容汇总如下:

适用范围

该公告适用于自然人股东将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和股份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情形。个人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1]、转让限售股[2],以及其他有特别规定的股权转让,不适用该公告。
Continue Reading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将面临严格征管

作者:雷继平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

P2P业务中的刑事责任风险

2010年,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Continue Reading 如何认定互联网金融的刑事责任风险

作者:丁宪杰 龚雯怡 范成骥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标

xian-jie_ding【摘要】围绕定牌加工中的“贴牌”行为涉及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是否能构成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以阻却他人抢注、是否构成商标使用证据以维持商标注册三个方面的问题,现有观点多囿于对于定牌加工中的“贴牌”行为是否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行为进行论争,而若在商标侵权问题中认为“贴牌”不属于使用,则会在后两种情况下遭遇尴尬。本文汇总了现有的各类典型案例和学术观点,并提出宜避开目前囿于对商标使用理解的争论,从商标法律对商标专用权保护之原意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力求在每个具体案件中都体现出公平正义。
Continue Reading 从商标法律对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原意出发看待定牌加工中的商标使用问题

作者:叶永青 金杜律师事务所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税总)近日正式发布了《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管理办法为税务机关进行一般反避税调查和调整提供了进一步的操作指引,从概念范围、步骤方法和材料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如果用一句话来总结,办法是强调信息和证据收集的税收管理规则。

我们的观察表明,出于税收收入的压力,在技术水平大幅提高的今天,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税务机关正在或希望考虑使用一般反避税规则来加强税收管理。尽管,办法本身对一般反避税案件的增减影响可能是中性的(提供指引本身在指导上为税务机关开展工作有促进作用,但规范要求也会带来压力),但是办法出台意味着国家税务总局对此坚定不移的推进决心,因此外商投资企业应该在经营中充分考虑这个规定的影响。
Continue Reading 一般反避税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影响

作者:姜俊禄 张晶晶   金杜律师事务所劳动

修订后的《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条例》”)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亮点多多,如职工可通过集体协商要求增长工资、半数以上职工或职工代表即可启动集体协商程序、协商应平和理性并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等。本文将重点解读《条例》的工资集体协商条款,并就企业该如何应对提出建议。
Continue Reading 我要涨薪!不要这么任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