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樊荣(公司业务部)
一、 前言
根据2022年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信息统计,我国光伏装机连续9年稳居世界首位。截至2021年底,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3.06亿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达到1.075亿千瓦,约占全部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的三分之一。我国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约53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约2900万千瓦,约占全部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的55%,历史上首次突破50%,光伏发电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的发展趋势明显。[1]
香港已经进入了企业管治的新时代,相信企业在短期业绩与可持续发展、透明度和良好管治之间取得平衡,可以为发行人和投资者带来长远利益。上市发行人应当坚持良好的企业管治文化,同时创造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并履行其义务。
在过去几年间,加强企业管治和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标准一直是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的重点范畴。联交所旨在推进上市发行人企业管治标准的实施,并提高其董事会的水平。联交所做出了各项修订,使ESG报告框架符合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的建议(包括与气候相关的披露方面),从而不迟于2025年在相关行业强制执行。
联交所最近发布了有关检讨《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和《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统称“《上市规则》”)条文的咨询总结(“企业管治咨询总结”)[1]。新措施旨在进一步提升香港上市发行人的企业管治水平,特别是在企业文化、董事会独立性和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以及ESG披露和标准的方面。
一、海关——最新政策解析
(一)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相关事宜的公告,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提升进出口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对现行进出口食品管理制度进行优化完善,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48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249号令)的实施,海关总署配套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相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3号)。相关要点如下:
作者:胡静(金融证券部)
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于2018年修订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新增了第18A章“生物科技公司”,并于2018年和2020年分别发布了《有关生物科技公司是否适合上市的指引信(GL92-18)》(“指引信GL92-18”)和《有关生物科技公司上市文件披露的指引信 (GL107-20)》(“指引信GL107-20”),对生物科技公司是否适合上市以及上市文件的披露予以进一步规定。本文结合近期香港上市监管实践,以及境内法规变动情况,对于生物科技公司(“申请人”或“发行人”)根据《上市规则》第18A章在香港上市的关注要点予以介绍和分析。
Authored by: Mark Schaub Zhao Xinhua
The decoupling of China and the US appears to be continuing. This decoupling commenced with a trade war, which had little to do with trade but now appears to be primarily in respect of technology. The technology decoupling is more complex than tariffs and quotas. Technology decoupling is multi-faceted. The most recent aspect of this struggle is to make it more difficult for Chinese centric tech companies to list on US capital markets. Interestingly in this regard both the US and China are establishing (very different and competing) hurdles for these companies.
作者: 樊荣(公司业务部)
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控制化石能源总量,着力提高利用效能,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2022年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作为继《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国发〔2002〕5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20〕234号)后的又一关于电力市场改革的重要文件,面对“电力市场还存在体系不完整、功能不完善、交易规则不统一、跨省跨区交易存在市场壁垒等问题”提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立的两个阶段性目标,即:


香港知识产权署(“IPD”)最近向香港各知识产权组织的代表简报,介绍IPD的马德里议定书行动计划将于2023年第一季度或更早进入香港。 Continue Reading Hong Kong – Madrid Protocol is Around the Cor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