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日,中国恒大集团(3333.HK)分拆下属物业服务板块控股公司恒大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恒大物业”)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红筹上市,股票代码为6666.HK。本次恒大物业全球发售定价为每股8.8港元,绿鞋前共发行约16.2亿股,基础发行规模总额达到142.7亿港元,是截至目前发行规模最大的物管企业IPO项目。

恒大物业系中国物业管理龙头企业,已签约并服务1354个项目,覆盖32个省级行政区。恒大物业上市后,将成为恒大系除中国恒大(3333.HK)、恒大汽车(0708.HK)、恒腾网络(0136.HK)外的又一香港上市资本平台。

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中国法律顾问,为恒大物业上市前引入235亿港元战略投资者、上市准备中分拆重组及合规整改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助力发行人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分拆上市。

本项目的主办合伙人为王立新孙昊天,项目核心团队成员包括李楠、王宁等。

恒大物业港交所敲钟仪式

刘斌、高一寒、毕元博 争议解决部 金杜律师事务所

“通道业务”是信托公司此前的常见业务,但一直以来因涉嫌规避金融监管而颇受争议。2018年4月27日出台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资管新规》”)禁止金融机构开展通道业务,但为确保金融市场平稳过渡,《资管新规》设置了过渡期及“新老划断”原则。在过渡期内,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应否认通道业务的效力。2020年6月,上海金融法院判令某信托公司在通道业务中承担赔偿责任,此案被业界称为通道担责“第一案”(下称“本案”),引起广泛关注。但是,事实究竟为何?通过对本案判决的梳理,我们倾向于认为,法院并未否认过渡期内通道业务的有效性,亦未突破《2019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下称“《九民纪要》”)确立的裁判思路,但法院同时认为,即使是通道业务,信托公司也必须履行最低限度的勤勉尽责义务。 Continue Reading 通道之“痛”?——浅析信托通道业务判赔“第一案”

景云峰杨帆、李佳、王珲 公司业务部 金杜律师事务所

引言

新国家安全视野下,为了有效强化人类遗传资源监管,《生物安全法》、《民法典》以及《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已呈现“三箭齐发”之势。近期更是伴随着号称“生物安全第一案”的发生,人类遗传资源法律风险受到了广泛关注。本文旨在通过介绍人类遗传资源领域的最新监管政策与法律责任,面向中外企业提示合规红线及风险管理建议。 Continue Reading 浅析“生物安全第一案”与人类遗传资源合规风险防范

前言

近年来,随着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美国等国家在贸易管制领域的执法活跃度提高,多边贸易体制面临严峻挑战,不少国家的企业在国际交往和跨国经营活动中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和限制,这不但引起了企业、社会的广泛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越来越重视贸易管制领域的相关立法工作。 Continue Reading 进出口监管最新动态评析 ——贸易管制专刊(2020年11月刊)

杨帆、金琳懿、龚智彦 公司业务部 金杜律师事务所

  1. 前言

在经历跨度长达两年多的两次征求意见后,2020年9月22日,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了《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1](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旨在规范医药代表的学术推广行为,并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MAH”)对其聘用或授权的医药代表的备案及管理责任。 Continue Reading 殊途同归——中日医药代表新规比较

杨帆、金琳懿、龚智彦 公司业务部 金杜律师事务所

  1. 前言

2年にわたる意見募集を経て、2020年9月22日、中国国家薬品監督管理局が「医薬代表届出管理弁法(試行)」[1](以下、「弁法」という)を公布した。「弁法」は医薬品情報担当者(以下、「MR」という)の学術プロモーション行為の規範化を趣旨として、医薬品市販承認取得者(以下、「MAH」という)がその雇用又は授権するMRの届出及び管理に責任を負うものと明確に規定した。 Continue Reading 日中医薬品情報担当者(MR)に係る新規定の比較

矯鴻彬、劉宇欣、蔡超静 キング&ウッドモールソンズ

2020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は、「最高人民法院による知的財産権の民事訴訟の証拠に関する若干の規定」(以下「規定」と称する)を公布した。該司法解釈は計33条あり、2020年11月18日にすでに施行されている。全体的に見て、「規定」は、知的財産権の裁判の実務に立脚した上で、証拠提出、証拠妨害、証拠保全及び司法鑑定、証拠検証及び認定、損害賠償等の重要な制度をさらに改善することで、権利者の立証の負担を適度に減らし、知的財産権の権利者の訴訟における「立証の困難性」、「権利行使のコスト高」等の問題を確実に解決するもので、知的財産権に対する司法の保護の強化にとって、積極的な意義を有する。ここでは、「規定」の主な内容を以下のとおり分析する。

Continue Reading 「最高人民法院による知的財産権の民事訴訟の証拠に関する若干の規定」に対する論評

岳瑋寧、王俊、韋嵥 キング&ウッドモールソンズ

2020年11月10日、国家知識産権局は、「専利審査指南」の改正草案(第二回意見募集稿)を公布し、20201210までに意見公募を求める。 Continue Reading 中国「専利審査指南」の改正草案(第二回意見募集稿)

雷继平 争议解决部 金杜律师事务所

最高法院于2020年11月9日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部分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下称“《新担保解释(稿)》”),本文接着对该解释稿第二部分——保证合同部分的新规定进行简要梳理。

Continue Reading 民法典担保司法解释确立了哪些主要新规?——保证部分

叶永青 赵文祥 合规业务部

自由港是设在一国(地区)境内关外、货物资金人员进出自由、绝大多数商品免征关税的特定区域,是目前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海南从自贸区的设立到自贸港的探索,其主要差异在于:制度设计层面,自贸区是国家改革措施的试验田,旨在对成熟改革试点经验的复制与推广。而自贸港是国家对外特殊经济开发区域,在自贸区的制度功能的基础上,更偏重于实现经济各类要素的高度开发与自由流通。就税制建设而言,前者偏重程序性制度创新,而自贸港侧重于构建税收特区,应对国际自贸港的税制竞争。 Continue Reading 海南自贸港税制建设的创新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