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0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圆通速递”,600233.SH)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成功公开发行,并于2018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规模达到人民币36.5亿元,为近期发行规模最大的可转债之一,圆通速递亦成为第一家发行可转债的快递企业。 Continue Reading 金杜助力圆通速递成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8年12月12日,五谷磨房食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五谷磨房”, 股票代码:1837.HK)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香港联交所(简称“港交所”)主板成功上市。五谷磨房本次全球发售的股份总数为4.21亿股(超额配售行使前),发行价为每股1.62港元, 共募集资金约7亿港元。 Continue Reading 金杜助力五谷磨房香港上市

作者:段桃 刘响 金杜律师事务所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法院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民告官”。 Continue Reading 税务争议解决系列丨从诉讼视角审视税务行政行为

Regulation of audio-visual media

Licensing of broadcasting

The key regulatory framework is the licensing and regulation of broadcasting by the Australian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Authority (ACMA) under the Broadcasting Services Act 1992 (Cth) (BSA). There are various licences, for example, commercial free-toair television and radio and international broadcasting services delivered from Australia. Continue Reading Doing Business in AU |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视听媒体监管

广播许可

由澳大利亚通讯及媒体管理局(ACMA)根据《1992年广播服务法(联邦)》(广播法)制定的广播许可和监管规定是该行业的核心监管框架。该行业涉及各类许可,例如从澳大利亚提供商业免费接收电视和电台节目及提供国际广播服务的许可。 Continue Reading 在澳大利亚经商丨行业分析——传媒

2018年12月18日,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简称 “工银投资”)与协鑫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协鑫智慧”)顺利完成了人民币4.9亿元市场化债转股项目的文件签署与交割。该项目是工银投资全国范围内首单针对民营企业的市场化债转股项目,也是江苏省今年首单民营企业市场化债转股项目。 Continue Reading 金杜助力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完成其全国首单民营企业市场化债转股项目

作者:王俊文 邢美东 刘津阁  金杜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我国私募基金业务规模不断攀升。截至2018年11月底,私募基金余额已达人民币12.79万亿元[1]。截至2018年12月14日,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数据,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已达102,582余家[2]。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私募基金为实体经济形成股权资本金人民币5.22万亿元[3]。私募基金通过股权资本注入的形式参与企业经营,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资金投向了房地产。 Continue Reading 当私募基金遇到地产

作者:王峰 郝竞宇 金杜律师事务所

近日,一篇名为《一家民营企业被海关认定走私偷税2800万之后……》的微信文章披露了一起走私犯罪案件。案件基本情况是我国从2012年起对原产自美国的多晶硅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终裁决定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国内某太阳能电池企业长期从美国进口涉案产品多晶硅,双反措施实施后,公司以加工贸易的形式利用保税监管政策继续进口美国的多晶硅,制成太阳能电池产品后出口。在此过程中该企业通过高报单耗等方式套取保税料件给其他关联公司生产使用。海关缉私部门发现后认为该公司涉嫌走私犯罪并开展刑事侦查,当地检察机关通过精准办案准确认定了偷逃税金额。该微信文章探讨的是应该如何认定偷逃税金额,我们不妨换个视角,看看在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贸易救济措施与海关监管会擦出怎样的火花,其中的边界又在哪里? Continue Reading 贸易救济与海关监管的碰撞和边界

作者:彭晋 孟梓 王晶 金杜律师事务所内核小组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根据客户和监管机关的不同要求,需要出具多种形式的文件,例如在非诉领域,律师经常出具的文件包括:“法律意见书”、 “备忘录”、“尽职调查报告”;涉及证券业务的话,还会有“律师工作报告”、“专项核查意见”、“关于……的说明”及“承诺函”等;在诉讼(争议解决)领域,律师除了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资料等诉讼文件外,有时还需要向客户出具案情分析意见、向纠纷对方出具律师函等。作为律师,我们总是习惯性地、直觉地认为出个“法律意见书”比出个“备忘录”对客户承担的责任要大一些,而客户习惯性地觉得律师出的法律意见都应该用“法律意见书”的形式呈现,备忘录、尽职调查报告、说明什么的,不是很正式也好像没有法律效力。 Continue Reading 出个法律意见书还是出个备忘录呢?——律师出具文件的责任研究

By Chau Ee, LEE  Zhang Zhuoxian King & Wood Mallesons

Following the long-awaited launch of the latest FIDIC[1] suite of contracts in December 2017, what better time than now to revisit the institution of the FIDIC Engineer. Continue Reading The enduring impartial FIDIC Engineer – one full cir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