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为“食药监总局”)起草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为“送审稿”)于2015年7月20日起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与现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以下简称为“现行条例”)相比,送审稿篇幅大幅扩充,从六章35条3000余字增加至七章79条13000余字。
现行条例于1989年发布,1990年实施。然而现行条例注重事前审批和政府监管,并未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且在监管手段上相对匮乏,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此外,国务院进行机构调整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取代了卫生行政部门对化妆品质量和卫生进行统一监管,与现行条例规定不一致。基于上述几点,食药监总局起草了送审稿,以期建立科学、高效的化妆品监督管理体系。其主要亮点包括: Continue Reading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