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年にわたる意見募集を経て、2020年9月22日、中国国家薬品監督管理局が「医薬代表届出管理弁法(試行)」[1](以下、「弁法」という)を公布した。「弁法」は医薬品情報担当者(以下、「MR」という)の学術プロモーション行為の規範化を趣旨として、医薬品市販承認取得者(以下、「MAH」という)がその雇用又は授権するMRの届出及び管理に責任を負うものと明確に規定した。
Continue Reading 日中医薬品情報担当者(MR)に係る新規定の比較
前言
2年にわたる意見募集を経て、2020年9月22日、中国国家薬品監督管理局が「医薬代表届出管理弁法(試行)」[1](以下、「弁法」という)を公布した。「弁法」は医薬品情報担当者(以下、「MR」という)の学術プロモーション行為の規範化を趣旨として、医薬品市販承認取得者(以下、「MAH」という)がその雇用又は授権するMRの届出及び管理に責任を負うものと明確に規定し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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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行业一直是反垄断执法机关重点关注的领域,尤其是近年来反垄断执法机关对原料药企业的处罚力度明显增强,连续开出数张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罚单。在此背景下,为促进原料药产业健康发展、维护原料药领域市场竞争秩序,预防和制止原料药领域垄断行为,2020年10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继201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之后,为原料药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又添一份具有实操性的指引文件。…
Continue Reading 《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亮点解析
电影《我不是药神》中,印度制药企业仿制的抗癌药物药效与专利药不相上下,而价格却与专利药有天壤之别,从侧面反映了印度制药企业现在的仿制药研发和生产能力。…
Continue Reading 《我不是药神》系列探讨丨印度制药行业监管法律政策介绍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海南建省和兴办经济特区30周年。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经济特区,宣布中央批准海南省成为中国第1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自贸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18〕12号文《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部署,要推动海南在2020年取得自贸区建设的重要进展,2025年初步建立自由贸易港,并且要全面落实完善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先行区”)政策,鼓励医疗新技术、新装备、新药品的研发应用,制定支持境外患者到先行区诊疗的便利化政策。…
Continue Reading 合规创造价值|海南先行区:医药进口新政进行时
医药法制体系的改革才是救赎的道路,法律制度的设计若能达到各方利益的精巧平衡,才可能催生更多普罗大众吃得起的好药。…
Continue Reading 《我不是药神》中的那些药事
作者:吴巍 朱媛媛 刘艳洁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2018年5月14日,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市场监管总局”)重磅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竞争[2018]48号)(下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为进一步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将对当前广受关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尤其是医药、教育等领域内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重点查处,进一步加大办案执法力度。
这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尘埃落定、肩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职能的市场监管总局正式挂牌之后首次高调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执法活动,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监管部门开展的第一次集中执法活动,必将掀起新一轮的反商业贿赂执法高潮。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7年12月,上海复星医药(600196)(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与丸红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丸红”)成功签订关于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协议。两家公司将在该协议项下,在中日两国间开展医药产品的销售业务。该项目在积极推进中日两国健康医疗领域合作方面具有典型意义。
Continue Reading 日本大型综合商社丸红完成与复星医药合资项目
作者:刘成 柴志峰 李雨濛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1],提出“2017年是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实施“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形成较为系统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完成医改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 。近两年来,医药改革在定价、流通及采购环节均实施了一些新的政策,其中对于医药企业商业模式影响较大的包括以下内容:
Continue Reading 医药改革背景下医药行业反垄断合规风险点探析
作者:叶永青 马晓煜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2016年,一起关于上市公司的增值税发票案引发了所有人对医药上市公司增值税管理合规性的关注,案子的处理仍然在进行中,另一个关于医药行业的重磅信息就接踵而至。
2016年12月26日,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国医改办发〔2016〕4号,“4号文”)。4号文要求,综合医改试点的省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公立医院率先推行两票制,上述省市范围内的其他医疗机构及其他地区的公、私立医院则鼓励推行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延续了2016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6)26号,“26号文”)中对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的要求,标志着国家版两票制的落地。
目前启动省级综合医改试点的省市共11个,包括江苏、安徽、福建、青海、陕西、上海、浙江、四川、湖南、重庆、宁夏。国家卫计委公布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共10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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