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7年12月14日,由金杜律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携手举办的“有效打击商业贿赂:如何发现、调查和应对”主题研讨会在北京顺利召开。本次研讨会汇集了40多位来自国内外大型企业的高管、法务总监以及监察委工作人员。金杜反商业贿赂团队合伙人吴巍律师与毕马威合伙人崔冰女士,结合多年的实务经验和大量生动翔实的案例,从实操层面向与会者详述了如何发现、调查和降低企业的商业贿赂及财务违规风险。
Continue Reading 金杜联合毕马威中国成功举办“有效打击商业贿赂:如何发现、调查和应对”研讨会

​作者丨吴巍 刘艳洁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2017年11月4日,期待已久的新版《反不正当竞争法》终于尘埃落地,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反不正竞争法》实施二十多年之后迎来的第一次重大修改。修订期间各方争议较大,三易其稿,最终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程序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修订。可以预见,新法必将引起各方高度关注,也必将给未来的执法实践带来重大影响。

我们将在近期从中选取一些重点内容,结合多年的实务经验进行深入分析和解读。以下先概括性地分享本次修订的亮点及主要内容。
Continue Reading 2分钟掌握新版《反不正当竞争法》要点

作者:刘海涛 刘倩 李嵘辉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liu_harryliu_qianli_ronghui《反不正当竞争法》现在仍适用的版本是1993年施行的。同时期的《产品质量法》、《公司法》都已经过了多次修改。从93年至今已经将近24年。而《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范的市场竞争行为在24年中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因此,修改是势在必行的。

修改历程

实际上在24年中,《反不正当竞争法》经历过多次修改尝试,但最终并未形成结果。从网上公开信息搜集到的主要修改历程如下:
Continue Reading 以人民的名义将反腐进行到底 ——从《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现状预测反商业贿赂执法走向

作者:吴巍 朱媛媛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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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是专注于亚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国际金融机构。“一带一路”沿线的基础设施建设,离不开亚投行的推动。

亚投行自2015年12月25日创办以来,批准了9个融资项目,发放贷款总额约17亿美元。未来亚投行还将继续扩大运营规模,提高贷款额度。

为了确保资金能够真正用于指定用途,亚投行严厉打击资金使用中的腐败及其他不当行为。在不当行为的界定、调查及制裁手段等方面,亚投行采用了与世界银行相同或近似的反腐政策,并积极参与世界银行等5家国际金融机构的联合制裁行动。
Continue Reading 参与亚投行项目?不可不知的连带制裁与联合制裁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5月14日、15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举办。全球目光再次聚焦中国、聚焦北京。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大部分是处于转型中的发展中国家,是发生合规问题的高危区。

中国企业既要抓住机遇做大做强,又要迎接挑战防控风险、依法合规运营。Continue Reading “一带一路”部分沿线国家反腐败法律概述

作者:吴巍 朱媛媛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wu_wei5月14日、15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举办。全球目光再次聚焦中国、聚焦北京。

作为发起国之一,中国已有80多家央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分支机构,47家央企参与了1676个建设项目。“一带一路”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中国企业既要抓住机遇做大做强,又要迎接挑战防控风险、依法合规运营。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发生合规问题的高危区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大部分是处于转型中的发展中国家,是发生合规问题的高危区。
Continue Reading 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严防海外合规风险

作者:刘婷 张梦蕾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liu_ting2017年2月8日,美国司法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一份名为《公司合规机制评估》(the Evaluation of Corporate Compliance Programs) (以下简称《评估》),迅速引起各国合规专业人士的关注。《评估》表明美国司法部非常注重企业合规体系的彻底性与灵活性。换而言之,一个能达到美国司法部要求的企业合规体系,其设计需能够激励该企业坚持实行合规商业行为,同时能应对该企业在其特定领域所面临的特定风险,并随着行情的变化而变化。这也承继了《美国反海外商业腐败法指南》(the FCPA Guide)的原则和基本精神。

合规工作的产生与美国的司法制度和司法环境直接相关。合规管理某种程度上起源于美国司法部在量刑时对企业的要求,企业从最初的被动合规,到逐步开始主动合规,直至在企业内部形成合规文化并具有灵活而全面的合规配套体系。随着美国公司在全球的经营,带动各跨国公司形成了对合规管理的普遍做法。同时一些国际性的条约和国际组织制定的合规标准、指引等也相继建立,最终形成了对合规管理工作核心问题的国际共识和标准,其中就包括国际标准化组织(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即ISO)制定的ISO 19600《合规管理体系指南》国际标准。
Continue Reading 做好准备,中国企业的合规时代已来临

作者: 吴巍 蔡志远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wu_wei2017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以下称“《若干意见》”),对提高药品质量、改革药品流通秩序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政策。其中,关于医药代表,《若干意见》专门提出了“人员备案”、“学术推广与销售分流”以及“违规推广与个人信用记录联动”三项规范要求。国办简短的几行文字对百万医药代表意味着什么,又该去向何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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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海涛 刘倩 李嵘辉 夏莹 余琳达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刘海涛liu_qian编者按:相较于沉寂的2015年,在2016年我们又再一次见识了美国《反海外腐败法》(英文缩写“FCPA”)的威力。案件执法数量直逼历史记录。按罚款金额排位的前十大案件也被接连刷新。涉及中国的案件在2016年也显得尤其瞩目。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案件以及其中蕴含的新变化吧。

一、 2016年涉及中国的FCPA执法案件统计

说明:FCPA由美国证监会(SEC)和美国司法部(DOJ)负责执行。上图执法案件数量,系以SEC网站(https://www.sec.gov/spotlight/fcpa/fcpa-cases.shtml)和DOJ网站(https://www.justice.gov/criminal-fraud/case/related-enforcement-actions/2016)公布的执法案件清单为标准所作的统计。按上述清单中单列的案件,无论是否与其他案件关联,本文均算作一个案件进行统计。不予起诉类案件系2016年4月DOJ启动FCPA Pilot Program下新型的执法案件类型。DOJ在网站中将不予起诉类案件单独作为一个项目类别。
Continue Reading 2016年FCPA涉中国案件回顾

作者:吴巍 朱媛媛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

wu_wei在销售领域里,销售返利或销售返点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商业促销方式。它能够有效地激发下游经销商或者下游客户的购买积极性。特别是在某些行业中,企业对自己产品的市场价格定位比较敏感,他们不希望自己的产品给消费者留下低价或低端的印象。因此与价格折扣相比,这些企业更愿意通过销售返利的方式鼓励销售。

根据1993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下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和1996年11月颁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销售返利是一种合法的商业促销方式,属于折扣的一种表现形式,即“支付价款总额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但销售返利必须满足《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暂行规定》关于明示、入账的要求,否则按回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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