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制度并非我国独创、新设,而是一项具有悠久历史的大陆法系人役权制度的引进和“汉化”。自罗马法以来,不少国家在立法和实践中一直设立有居住权制度,我国是否应以立法形式确立居住权制度的问题早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下称“原《物权法》”)立法过程中即多有讨论和争议,至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的颁布而终于“尘埃落定”,其过程也是一波三折。在本“中”篇,笔者将详细介绍居住权的前世、立法过程及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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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8日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从整体上界定了大湾区发展的战略和范畴,其中第六节要求“探索推进在广东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交通等民生方面享有与内地居民同等的待遇。”为落实上述内容,2019年11月,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所讨论的16项措施之一即是“便利香港居民在大湾区内地城市购买房屋。”根据该措施,香港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购房,获豁免所需的在本地居住、学习或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条件,使香港居民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待遇。这项措施可便利香港居民在内地学习、就业,以及退休后在内地生活。
Continue Reading 大湾区新政之跨境按揭业务

近年办案中多见债券和股票发行环节的信息披露问题,不仅涉及常见的重大财务信息,也有股权结构、实控人更迭、股权代持、募集资金用途等诸多方面的情形,使得我们有机会从发行人、投资人、券商等多角度探究欺诈发行和虚假陈述制度。旧《证券法》在行政责任语境下将债券和股票等证券的欺诈发行界定为“不符合发行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而新《证券法》将欺诈发行全面界定为证券发行文件中的虚假陈述,包括积极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及消极隐瞒重要事实,两者差别对责任认定有实质性影响,加之新法对欺诈发行的处罚力度全面提高,欺诈发行成为新《证券法》实施后的重要话题。本文将探讨新《证券法》下的欺诈发行,并陆续推出与此相关的一组关键词:“决策有用性”、“理性投资人”、“与过错相适应的连带责任”、“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特别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责令回购”。
Continue Reading 票券圈(三):新《证券法》下的欺诈发行及其关键词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在物权编的用益物权分编中首次以专章立法(第三百六十六条至第三百七十一条)的形式,确认了居住权制度的法律地位,其意义和影响颇为重大,学术及实务界对此持续高度关注,群众们也以极大的热情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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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比较全面地梳理了2020年度信托公司涉诉案件,剔除执行异议、信托贷款等常规案件,对体现营业信托法律特征、凸显信托创新交易结构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遴选和分析,拟对本年度信托诉讼的最新裁判动向进行实务观察,提出初步应对建议,分享我们的粗浅拙见。
Continue Reading 信托诉讼年度最新裁判动向之实务观察(一)——慧眼识别“适格金融消费者”

“智慧城市”是当前国际城市化发展的方向,亦在近期发布的十四五纲要及远景目标纲要中被重点提及,是国家及各地政府未来发展的战略重点。从目前各地政府颁布的实施方案来看,“智慧城市”(实践中亦称为“数字政府”、“城市大脑”等)是在现有城市的基础上,通过物联网、5G、人工智能、云技术等信息化技术实现城市的“数字孪生”,并通过数字化的方式来提高城市治理的质量、效率。由于“智慧城市”的复杂性和技术集成性,决定了其建设需要基于强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物联网、5G、人工智能等,而这恰恰正是新基建的核心内容。因此,“智慧城市类”项目被认为是新基建的集大成者,新基建实际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Continue Reading 新基建合规指南系列(二):智慧城市类项目建设中的工程资质问题

为了应对国际形势的变化与挑战,我国正在全面加快推进涉外领域立法。其中,以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为核心的中国反制法律体系建设受到广泛和高度的关注。本文拟对中国近期公布的反制措施及最新立法动态进行总结分析,并从合规经营、防范风险的视角面向企业提出建议。
Continue Reading 中国反制措施与最新立法动态

在这个技术极速发展、大数据扑面而来的时代,任何人都无法避免个人信息被收集,而偏偏对于高净值人群,如何做到隐富,是对他们重要而又敏感的话题,他们实质上拥有各种各样形式的财富,但最不愿意显名露财。很多时候为了将自己的财富掩于薄纱之下,或为了其他的特殊目的,高净值人群可能会考虑请值得信任的亲朋好友就其资产进行代持,而且被代持财产的种类也越来越多样化,从常见的有房产、股权,到逐步发展起来的信托、保险产品、私募股权等。然而,殊不知该等代持在很多情况下,会给财产的实际出资人(持有人)和名义出资人(代持人)均带来一定的法律风险。
Continue Reading 转账有风险、出资需谨慎——隐得了的名却绕不过的身份纠葛

作为一种“先付款,后争议”(pay first,argue later)的交易工具,独立保函具有很强的商业实用性,金融机构对该交易工具本身或许并不陌生。但何谓“欺诈例外”?何谓“欺诈例外的例外”?本文将围绕我们代理的一起真实案例展开,穿插对相关概念、制度的介绍,并着重阐述金融机构在独立保函欺诈止付程序中的实体及程序上的应对要点。
Continue Reading 金融机构遭遇独立保函欺诈该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