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A股IPO审核趋严且新规频出。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分别于2021年1月29日和2月5日出台《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和《关于启动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在试点注册制的背景下,这无疑是践行“零容忍”和“建制度”的重要一环。随后,为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继续平稳推进,中国证监会又重磅推出《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IPO股东信息披露新规”或“《指引》”)。IPO股东信息披露新规剑指“突击入股”、“影子股东”等A股IPO中的重要事项,引起了业内人士强烈反响。本文将以问答形式从A股IPO企业及PE基金的不同视角对《指引》进行解读。
Continue Reading 私募基金与上市公司系列(五):IPO股东信息披露新规之十问十答

2021年2月3日,如涵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如涵控股”)与RUNION Holding Limited(简称“RUNION”)以及其全资子公司RUNION Mergersub Limited(简称“RUNION Mergersub”)签订合并协议与计划。根据合并协议的条款和条件,RUNION Mergersub将与如涵控股合并,此后如涵控股将为合并后的存续实体,并成为RUNION的全资子公司。该交易中,如涵控股的股权价值约为2.964亿美元。
Continue Reading 如涵控股私有化交易成功签约

金融实务中,各种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常常在产品端及/或资产端搭载具有担保或类担保功能的信用增级机制,比如差额补足、远期回购、第三方受让、流动性支持等等。在过往,除了特定岗位外,金融从业者甚少关注这些增信措施的法律性质归属,因增信措施无疑是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安排,其法律效力判断仅需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法定无效事由进行。
Continue Reading 金融产品增信工具法律性质三分法

2021年2月9日,“大连港和营口港换股合并成功暨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挂牌仪式”以“云敲钟”的新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路演平台隆重举行。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连港”)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营口港”)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式上市流通,标志着辽港集团旗下两大上市公司“合二为一”的顺利完成。大连港现已更名为“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辽港股份”。
Continue Reading 大连港顺利完成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

2021年2月10日,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纵横股份”,股票代码:688070)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纵横股份本次公开发行新股2,19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3.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720.40万元。
Continue Reading 成都纵横科创板上市

On 8 February 2021, the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of Hong Kong* (the “SFC”) issued a consultation paper[1] (the “Consultation Paper”) which, if enacted as proposed, would have a far-reaching impact on the way in which public offerings of equity and debt securities are made in Hong Kong SAR. Comments to the Consultation Paper will be open through 7 May 2021. The Consultation Paper was issued exactly one week after the end of the consultation period (1 February 2021) for a consultation paper by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the “SEHK”) that dealt with increasing the profit requirement for the Main Board.[2] That earlier consultation paper by the SEHK generated much debate from certain market participants and we expect that the Consultation Paper will likewise invite significant discussion in the industry.
Continue Reading SFC’s Consultation: Bookbuilding and Placing in ECM & DCM

2021年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及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手金融报文传送服务机构SWIFT,在北京成立了金融网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信息系统集成、数据处理以及技术咨询。

金融网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中方股东为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外方股东为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 S.C.(简称“SWIFT”)。

本项目中,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等中方股东的法律顾问,深度参与了项目工作,从合资公司的设立、知识产权等方面提供法律支持。
Continue Reading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等联手SWIFT设立合资公司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民高端奢侈消费趋势日益扩大,“品洋酒”、“抽雪茄”等逐渐成为新风尚。目前,我国是高端雪茄等烟草制品的消费大国,主要的进口/进境国包括古巴、巴西、瑞士、德国、丹麦、多米尼加共和国、尼加拉瓜、洪都拉斯等,相关顶级雪茄品牌主要有来自古巴的高希霸、乌波曼、罗密欧与茱莉叶,以及来自多米尼加共和国的大卫杜夫和来自巴西的丹纳曼等等。明晰烟草制品进口/进境的正面监管规定和定性、定量实操要点,无论是对执法者、经营者还是消费者均具有重要意义。
Continue Reading 烟雾中的“伏地魔”|雪茄等烟草制品走私犯罪实务研究

2020年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参见我们此前文章《平台竞争,监管加速》)。3个月来,实务界、学界、业界高度关注,在整体肯定的同时,也有不同声音提出质疑。与此同时,国内互联网平台领域出现了又一起标志性反垄断诉讼,一系列涉互联网平台反垄断执法调查也浮出水面。
Continue Reading 辨析修订,再划重点——《平台经济反垄断指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