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105号令”), 105号令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105号令的颁布,,标志着证监会对于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资管业务”)这一业务模式终于构建了基本的、统一的监管标准。此前,证监会监管下的资管业务并无统一的监管标准,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遵循着完全不同的监管政策各自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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