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范玲莉 范启辉 陈安琪 金杜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部
自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发展混合所有制为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方向以来,党和国家不断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混改)。李克强总理于2021年3月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出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强调了未来将“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近年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入新阶段,呈现出步伐加快、领域拓宽的良好态势。根据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公布的相关数据,2020年我国国有企业混改项目通过产权交易资本市场引入社会资本共计1971.2亿元,相比2019年增长13.4%[1]。
本文对现行有效的混改及相关员工持股、股权激励法规政策进行梳理,对国企混改的路径选择与主要流程予以简析,希望在具体操作层面为拟实施混改的国企提供一定的帮助。 Continue Reading 国企混改及相关员工持股、股权激励法规政策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