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吕膺昊 苏萌 金杜律师事务所金融资本部

在“一带一路”这个词成为热门之前,金杜的融资律师团队已和中资企业、政策性银行一起并肩战斗,完成了许许多多海外能源、矿产、电力和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交易,在不少领域开创了结构创新的先河。管理一个复杂交易,担当牵头法律顾问(lead counsel)并非深奥的know-how,但是要求法律团队有能力从无数个项目中经历成长甚至失败的教训,再逐一总结提炼,运用到下一个交易中,为客户解决新的难题。

以往常见的“走出去”融资律师总结多为框架性梳理,这一次我们希望化繁为简,将理论融入实践,从一些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入手,写给正在准备进行“走出去”项目融资交易的企业及银行的业务或法务人员,作为操作中的提示和参考。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相信每一个头疼过的难题和失败过的教训都有价值。

全文阅读,请点击此处

作者:楼仙英  魏子熙 金杜律师事务所公司证券部

楼仙英近两年打车软件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人用手机软件来代替路边扬招,而“专车”更已成为一种新的出行习惯。2015年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上述规定在肯定业务形态的同时,对目前打车软件市场运营模式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规制,现有的操作方式将面临改变。

全文阅读,请点击此处

作者:欧修平  孙明飞 张浩淼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

孙明飞随着网络游戏产业链日渐成熟,游戏直播行业应运而生。目前,除了游戏开发商、运营商自建的直播平台,主要是第三方直播平台,例如虎牙、斗鱼、战旗等。游戏直播平台上的热门游戏集中于英雄联盟、DOTA2、炉石传说、地下城勇士、穿越火线等在线竞技类游戏,但已有向单机游戏等全游戏领域扩展的趋势。据统计,中国目前电子竞技直播平台用户规模约在3000万左右,机构预测随着市场的逐渐成熟以及用户付费习惯的逐步养成,未来用户规模有望达到一亿人次,总体市场规模有望超过300亿以上。2014年,亚马逊以9.7亿美元的价格收购游戏视频直播服务提供商Twitch,更是带动中国国内资本对投资网络游戏直播平台的极大兴趣。

全文阅读,请点击此处

作者:金杜律师事务所

2015年10月5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简称OECD)发布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相关措施的最终成果。二十国集团(G20)财长于2015年10月8日在秘鲁利马市召开的会议上对这些措施进行了讨论,随后G20领导人将于11月15至16日在土耳其安塔利亚的峰会上做进一步探讨。2015年10月10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15年BEPS报告的中文版本。

金杜律师事务所全球税务团队为您简要总结了2015年对于15项行动中每项行动计划的最终报告。此外,OECD也发布了一份总结。

全文阅读,请点击此处

 

作者:吴青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吴青一、 中国机动车的污染防治

中国的机动车污染防治,目前主要的法律规定是2015年8月通过并将于2016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或“大气污染防治法”)。与修订前相比,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增设了许多新的制度。

比如,排放检验制度,要求新生产的机动车必须进行排放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出厂销售。在用机动车要定期进行排放检验,检验合格的,才可上路行驶。

全文阅读,请点击此处

作者:欧修平 孙明飞 吴东亮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

孙明飞近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上海耀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宇公司”)诉广州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斗鱼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以下简称“耀宇诉斗鱼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一出,即引起了知识产权界的极大关注。无独有偶,据媒体报道,韩国SKTT1战队(俱乐部)的一名职业游戏选手Faker,其将游戏画面的直播权授予直播平台Azubu,玩家“Star Lord Lucian”通过LOL(《英雄联盟》对战网游)自带的OB(旁观者)功能,未经Faker与Azubu的许可,将Faker的游戏画面在Twitch上进行了直播。Azubu以违背DMCA法案(数字千年版权法)为由要求该玩家停止直播,并称他们拥有该玩家所直播内容的直播权。

全文阅读,请点击此处

作者:欧修平 尹吉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在职务发明奖励报酬纠纷中,在诉讼时效的起算点问题上存在诸多争议,问题的实质即归结于如何认定职务发明人“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

全文阅读,请点击此处

作者:欧修平 尹吉 金杜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可以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或者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 报酬的方式和数额。”上述规定明确了奖励报酬的约定 优先原则[1],即关于职务发明的奖励报酬,如果单位与职务发明人对奖励报酬的数额、方式等有约定的,或者单位制定了有关规章制度的,依照其约定或者规定 的标准执行;如果没有约定或规定的,才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法定标准执行。下文将针对约定优先原则的理解与适用进行研究分析。

全文阅读,请点击此处

作者:梁燕玲 王召刚 金杜律师事务所商务合规部

liang_linda裁员系列文章前两篇已经跟大家分享了如何确定裁员理由、如何制定裁员方案相关的经验。确定了合适的裁员理由、制定了周全的方案之后,接下来就是方案的落地与实施了。

裁员方案的宣布

对于员工来讲,雇主要裁员是非常重要的、与“饭碗”息息相关的信息。因此,雇主选择适当的方式向员工宣布裁员决定及方案,既能体现出对员工的尊重,也能在最大程度上争取员工的理解与配合。通常而言,公司在宣布裁员方案之前,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全文阅读,请点击此处

作者:Suzanne Gibson 金杜律师事务所新加坡办公室

suzanne亚洲零售投资基金市场正经历重大变革带来的阵痛,市场上出现了两大新的跨境亚洲互通机制以及香港与中国内地重大互认安排。

东盟共同投资计划框架 (ASEAN CIS Framework) 现已达成,旨在推动共同投资计划跨境交易。

如今,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基金经理可以将本国符合条件的基金出售给这三个国家的散户投资者。 
Continue Reading 亚洲基金互通:谁将成为亚洲的卢森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