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1日,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宝武”)全资境外公司宝钢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宝钢香港投资”)完成对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马钢股份”,A股股票代码:600808,H股股票代码:0323)H股要约收购。这标志着中国宝武通过无偿划转方式收购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马钢集团”)暨间接收马钢股份控制权项目圆满收官。 Continue Reading 中国宝武通过无偿划转方式成功收购马钢集团
社保新规:明年起,单位必须为港澳台员工缴纳社保
作者:姜俊禄 刘畅
中国台湾居民Ivan去年开始在北京的一家西餐厅做主厨,紧张忙碌的工作让他充满成就感,和同事们相处也融洽愉快,但只有一件事令他隐隐不安。西餐厅只有他不是大陆居民,有一次和同事聊到医保报销的话题,他才意识到西餐厅一直没有为自己缴纳社保。Ivan向总监提起此事,总监却说目前法律并不要求单位给港澳台员工缴纳社保,Ivan没再追究,但心中一直惦记此事。 Continue Reading 社保新规:明年起,单位必须为港澳台员工缴纳社保
风电项目公司股权收购法律风险及相应对策(一)
作者:程世刚 朱琳 高冠识
前言
实践中,很多投资者考虑到新能源项目前期成本较高,风险较大,倾向于以兼并、收购现有新能源项目公司形式,实现对新能源项目的控制。但该种形式并不能规避所有风险。一方面,投资者需要防范股权转让、入股新公司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公司层面的风险,避免成为“背锅侠”,另一方面,投资者还需要对新能源项目本身的合法性、盈利性进行严格审查和评估,避免“事倍功半”。我们对收购风电项目公司涉及的风险及防范措施进行分析和评述,以期能够为投资者及相关主体在新能源项目公司收购业务中提供借鉴和参考。由于篇幅较长,我们就该主题分为两篇文章,本文主要讨论在收购风电项目公司时,在项目公司层面主要涉及哪些法律风险。 Continue Reading 风电项目公司股权收购法律风险及相应对策(一)
浅析化学专利中的支持性判断
作者:邰红 王晓东 黄海波 韦嵥
2019年11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42127号和4212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维持第96196505.3号专利有效。本案涉及专利审查实践中权利要求是否得到支持的问题,为化学领域专利中普遍存在的参数限定、数值范围和“坏点”等所引发的支持性问题等的判断提供指引。在化学化工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蓬勃发展的当下,越来越多的发明创造采用新的测定和表征手段并以参数限定的方式体现在专利文件中,因此该决定的审查思路和结论具有典型意义。在本文中,本案代理律师团队梳理了本决定的概况,以供读者参考。 Continue Reading 浅析化学专利中的支持性判断
《九民纪要》语境下谈资管业务之三:论通道业务的前世今生—以合同效力、管理人义务及举证责任为重心
作者:王囝囝 韩雨玲 支再生
引言:事务管理信托即被动管理型信托,常被称为“通道业务”,即管理人仅承担事务性工作,不承担主动管理职责,进而与主动管理型信托进行区分的信托业务,其实质为管理人将部分管理责任向委托人让渡的信托业务。通道业务在营业性信托领域曾一度占用重要地位,并引发广泛热议。当然,热议也可能意味着争议,通道业务也是如此,其效力及管理人责任边界一直在司法实践中引发广泛讨论。2018年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资管新规》”)以“禁止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对通道业务进行限制;今年11月出台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九民纪要》”)从司法解释层面将营业性信托分为事务管理信托和主动管理信托,并明确就通道业务的效力和管理人的责任边界落下法槌。即:过渡期内不能以通道业务存在规避监管或虚假出表的情况一概否认其效力,而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应当依据信托文件(未提及法定义务)予以确定。 Continue Reading 《九民纪要》语境下谈资管业务之三:论通道业务的前世今生—以合同效力、管理人义务及举证责任为重心
The IP Tribunal of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China finds direct infringement for the manufacturer of products implementing the patented method in the fields of network and communication
By Jing Xu, Chao Zhang King & Wood Mallesons’ Intellectual Property Group
On December 10, 2019, the IP Tribunal of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China (“the Court”) announced the final judgement for the appellate case with respect to patent infringement dispute between the appellant Company A and the appellee Company B. Continue Reading The IP Tribunal of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China finds direct infringement for the manufacturer of products implementing the patented method in the fields of network and communication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认定网络通信领域用于执行通信方法的设备的制造商构成直接侵权
作者:徐静 张超 金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
2019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院”)对上诉人A公司与被上诉人B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二审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
在该案中,权利人主张的专利是“一种简易访问网络运营商门户网站的方法”,被诉侵权产品是路由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认定的事实,终端用户使用被诉侵权的路由器产品并使用“Web认证开启”模式时,能够完全实施方法专利权利要求1和2的全部步骤。法院在该案中认为,如果产品制造商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将专利方法的实质内容固化在被诉侵权产品中,该行为或者行为结果对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被全面覆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实质性作用,也即终端用户在正常使用该被诉侵权产品时就能自然再现该专利方法过程的,则应认定终端用户使用的产品的制造者实施了该专利方法,侵害了专利权人的专利。 Continue Reading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认定网络通信领域用于执行通信方法的设备的制造商构成直接侵权
布局华南,再添新翼——金杜海口办公室隆重开业
2019年12月1日,金杜海口办公室开业庆典在海口办公室隆重举行。作为金杜在中国的第13个办公室,也是在海南省的第2个办公室,金杜海口将与三亚办公室一起占据在琼的有力市场先机,并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广州、深圳和香港办公室构筑起整个华南的综合服务和资源平台,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进一步为客户提供国际一流的法律服务,与其他区域团队一起成为助飞金杜国际化的强大动力。金杜国际中心核心工作小组成员王立新、高峰、黄玲,金杜合伙人钱尧志、颜俊、姚丽娟、王鹏、罗艾、王垚以及海口和三亚办公室全体员工出席开业活动。金杜海口办公室管理合伙人王建平律师主持了开业庆典。 Continue Reading 布局华南,再添新翼——金杜海口办公室隆重开业
公募投顾试点启动
作者:陈运 汪镕
2019年10月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机构部发布了《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公募基金投资顾问试点(“公募投顾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Continue Reading 公募投顾试点启动
Mutual Fund Investment Consulting Business Comes
by Chen Yun, Wang Rong
At the end of October, 2019, the Department of Fund and Intermediary Supervision of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CSRC”) promulgated the Notice on the Pilot Implementation of the Public Offered Mutual Fund Investment Consulting Business (《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the “Notice”) and the mutual fund investment consulting business (“MF Consulting Business”) is officially put into pilot implementation. Continue Reading Mutual Fund Investment Consulting Business Comes
